潜规则指的是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着,不可言传,只能意会,不能放在台面,不具备法律效力,却能决定具备法律效能的台面事情的无痕无形,又无处不在的规则。
规则是群体生活约定俗成的习惯,存在无不蕴藏在规则之中,规则是存在的基础,存在是规则的表现形式。当群体生活的明规则尚未被确定时,一些潜在的规则就成了约束群体生活的基本游戏规则。故潜规则历史之悠久甚至比明规则更加久远。一般而言,从潜规则到真规则是一个基本趋势,但奇怪的是,在当下这个高度的文明社会,潜规则似乎才是决定存在形式的隐性的唯一规则,而那些表面的明规则倒成了形式主义的摆设。反过来,我们又把这种现象叫做潜规则。
潜规则无处不在。在演艺圈,是不是窜出一条消息:谁谁又被潜规则了!甚至有人反其道而行之,自爆被潜规则以求上位。学术界,导师就是“倒施”,教授就是“叫兽”,专家就是砖家……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而所谓干爹,干女儿之流,更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办小事,开大会;办大事,开小会;关键事,不开会;不办事,总开会。”有人干脆说,这就是一个潜规则的社会。
社会上可谓潜规则大兴其道。不过教会似乎也不分伯仲。有个小故事说到,一位商人来到教会问牧师:“人怎么才能上天堂呢”?牧师随口答道,要你“信”!商人见四下无人,随即从包里掏出一个大信封,神秘地塞到牧师手上。牧师诧异。商人说,不是要信吗?一点小意思嘛,不够这里还有一张卡。故事而已,不过也可见潜规则已经跟着社会的风气进入了教会的院墙里。
前两天偶见一位传道人问信徒:“阿门是什么意思?”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个跟着老人的小孩子举手清脆地答道:“我知道,阿门就是‘返家’(合肥土语,就是回家的意思)的意思”!众皆愕然!不过想来,孩子每每陪同老人礼拜,实在无聊,一听到众人同声阿门,就意味着可以回家了。看来,对不同的人,那些熟悉的术语是有不同规则的。
对孩子阿门有着别样的意义,对牧师而言,“我为你祷告”也代表着不同含义。对信徒的问题我们不耐烦了,“我为你祷告”似乎就成了“我很忙,没有时间听你倾诉”的代名词。我们的教会已经发明了一整套属灵的话语体系,永远正确,永远不着边际,永远正统,却不知道跟现实的生活有何关系。满口属灵的话,也不见得生活有何改变。
属灵的语言体系如此,教会行政更是潜规则比比皆是:
明明不合理的布设,也许就被视为教会传统;明明无关紧要的个人习惯,说不定就被上纲上线为教会政治或神学问题。
圣职之按立成了教会权利阶层制约同工的重要手段,无需规矩,无需原则,无需神学传统,完全是领袖意志。
某些地区,传道人待遇不如难民。有句北方教会的口头禅就说到“远看像乞丐,近看像农民,走到跟前一看,才发现是教会的传道人”。
细看之下,教会的禁忌和潜规则从个人礼仪、崇拜习惯、教堂布设、同工待遇、圣职按立、到行政架构、权力腐败,凡此种种,相比社会往往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而且还可以以神圣的名义,甚至是属灵奥秘的名誉堂而皇之地秘而不宣。和社会一样,应为潜规则横行其道,而明规则便失去了市场。信仰的神圣性丧失,敬畏和道德沦落,信任和诚实崩溃。我很担心,有一天牧师一词会和当年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一样成了虚伪和假冒伪善的代名词。教会和中世纪的教廷一样,成为愚昧落后和敛财的代名词!
潜规则对社会和教会的破坏性已经让我们尽尝苦果,而这种苦果似乎还在继续。说到底,潜规则之所以大兴其道,还是因为明规则不明;负能量之所以肆虐无阻,还是因为正能量不够;黑暗之所以笼罩大地,是因为曙光被遮蔽了。窃以为,让明规则治人而非人治,让权力主体被限制而非去限制,让圣经是唯一权威、人人皆祭司、人人皆罪人而因信称义的改教传统深入人心。像美国那位总统所言,要想防范小偷一样,防范权力之泛滥。让权力的主体成为人民的经理人,让人民成为社会,让信徒成为教会组织的董事会。潜规则也许将不能在成为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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