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天,我们中国人有圣诞,也有文学,但还未有“圣诞文学”,而在“福音小说”上更是还未有多少人踏出这样一个新的领域。《风之七年》是来自中国西安一位90后的年轻基督徒范渊弟兄最新的一个尝试。
续:【连载】90后中国基督徒原创圣诞福音小说:风之七年(一)
在美国有很多华裔,学校里就有许多向我一样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亚洲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华裔。虽然在新的环境,很快就交到了朋友,可我知道自己来这个国家并不是为了交际。我要用更多的时间去读书和工作——这样,才能将田静忘掉吧!
张忹就是我在美国认识的华裔朋友。他的家族已经在美国繁衍了三代,所以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香蕉人。可是即便如此,他的父母和他的祖父母却都是亚洲血统,所以他没有一丁点混血的影子。由于我在美国举目无亲,因为心情原因也不愿意交更多的朋友,偶然在华人聚会中认识了张忹后,他就对我照顾有加。在我英文还没有说得足够流畅之前,都义务地帮我做翻译。
就是他为我找到了在美国的零工,让我可以边打工边读书。对于刚到异乡的我来说,这无疑是莫大的帮助,我开始依赖他。
认识了不久之后,他带我去了教会。事情是这样的:
夜雨过后,早晨我在学校草坪边的小路上散步。被雨水洗刷之后清新的空气,恍如能注入肺里,并将积藏了多年的瘴气搅动而更新一般。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早上,我遇到了拿着一本黑皮书的张忹。
“咦,张忹,这么巧!你要去哪里?”
“哦,散步吗?我要去教堂啊。”
“去教堂?”
他将手中的黑皮书举起来在我面前晃了晃,“是啊,我每周日都会去教堂的。”
“走去吗?”
“是。”
“那看来并不远。”我俩用英文交谈着,跟张忹在一起是我练习英文最多的时候。我的英文几乎便是在他的帮助下才能与当地人交流的。
“不远,就在前面两条街。你今天没事吗?”
“嗯,我没什么事,所以有机会散散步。”我笑着向他说。
“那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教堂看看?”
我摆了摆手,“算了吧,在中国的时候就被我妈带去过,不过我不信那个。”
“你妈妈信主吗?”
“是啊,她家族信。”
“没关系,就当陪我,怎么样?”
听到他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意思再拒绝,“那好,反正我也没什么事。”
之后,他经常周日约我去教会参加礼拜。几个月后,我也就稀里糊涂地变成了基督徒。
在一个令人难忘的圣诞节上——这七年中的每一个圣诞节对我来说都是难忘的。
虽说在国内,这些年来也形成了过圣诞节的风俗。但是大多数我的同龄人却只不过在凑热闹。每到每年12月的24日,那座古城内城都要戒严,下午6点之后,就不再允许机动车在被城墙围起来的内城里行驶。年轻人成群结队地涌入宽阔的马路,一路上都是爆竹和商家促销的声音,甚至连圣诞音乐都很少能听见。
我甚至曾经见过在那样的节日里,有人带着万圣节的面具。我想,如果我在这混乱的夜晚去询问任何一个人,他们都说不出来圣诞节的来历吧。
最常见的答案是——这是外国人的过年。
而在教堂,永远都是令人昏昏欲睡的低沉诗班献唱。我向往过那种在电影里看到的圣诞节。平安夜,外面下着大雪,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围着圣诞树,互相问候着一年的艰辛,展望着来年的美好。一顿美味的大餐,和在歌唱声中互赠礼品……
但在中国,从未有过这样的圣诞节。
可那一年的平安夜,张忹邀请了我。在他家族的聚会中,将我说成是他的好友。那其乐也融融的一家,在晚餐之前围着桌子拉起手来,一起向上帝祈祷。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就好像在安详中被融化了一般。窗外下着鹅毛大雪,屋里却温暖地如同火炉。当然,室温并没有那么热,如此热烈的——是我的心。
我也想要这样的家庭。那时脑中还会不由的闪现出田静的身影。去年的平安夜,她冰冷的面容浮现于我的心中。但我仿佛能听到,那坚冰融化的声音。在美国的那两年,我都是在张忹家中过圣诞的。不同于中国的商业式圣诞,的确是那种家族的温暖融化了我心中的悲伤。
第二天,我随着张忹一家人来到教堂,就在那一天,我决定正式成为信徒。牧师为我祷告,之后我立刻在浸礼池里受了洗。
“在美国,人都很容易信吗?”田静皱着眉头,“国内好像都不多呢!”多年之前,我跟田静熟络起来,也正是因为母亲带我去教会聚会的时候,碰见了也随母亲一起去聚会的她。那时,在学校之外的地方相遇,会有一种很奇幻的感觉。渐渐地,在班级里,我们对话的次数增多了,也更加了解彼此,成了很好的朋友。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向她表白,我们报考了同一所大学。相比于我这个冒牌基督徒来说,田静是从小就跟母亲虔诚地每周都去教会的。
“也不是吧……分人。”
她点点头,“也是……不过你不是说要在美国呆四年,直到学业结束之后才回来吗?怎么之后三年又去非洲了?”
“我提前修完了学分。不过,本来还想在美国学习两年神学。”
“你不是说你糊里糊涂信的吗?怎么还会去要学神学?”
“哦,因为我觉得在美国当个华人牧师也不错。哈哈……”我为自己那时天真的想法笑了起来,“因为表现良好,很有礼貌吧,所以牧师推荐我再学一个神学学位。”张忹对此也表示支持。
“那你中途干嘛要回国?”
“我总得跟家人商量一下吧!这种事电话里又说不清楚。”
其实在一开始,我也像大多数人一样,认为人生就是一份好的工作、妻、儿、升职,开开心心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这是大家都认为对的人生。但每当想起这样的人生,我就发觉自己像奥威尔笔下的那个可怜人一样,痛苦地想要挣扎,却注定要随波逐流。
而除此之外,我也知道一些事情,发生在我所生活的城市以外,在这地球上的另外一片土地上。那些事只存在于我看过的一些照片上和一段段新闻报道中。
2013年12月,纳尔逊·曼德拉死了。那个为了自由与人权而举起拳头,而二十七年后当他走出囚室时,却满含感恩的伟人走了。他打完了该打的仗,跑完了当行的路。可我的路在哪呢?我该为什么而献身呢?当我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富足的时代,却找不到自己人生的意义。
战争、饥荒、瘟疫和政治迫害……这些词汇在我们看来兴许仅仅是个有意义的名词而已。也许看到那些因战争而变得残缺不全的人们、那些在饥饿和疾病中痛苦忍受的人们、那些在死亡线上挣扎着的人们、那些为了自己或他人的自由而经受迫害的人们、那些为了信仰与理想而惨遭杀害的人们……也许我们心中会有怜悯,会觉得世界不公平。我们也会哭泣、也会感动,但是最后,我们回到自己的生活中,继续我们的工作、玩乐和烦恼。
在那些照片里,我见过吃牛粪的非洲孩子,他赤裸着身子扒在牛的肛门口贪婪的吸食着比泥土做成的饼更有养分的东西。看着另一张图片,一位年轻的黑人母亲赤裸着上身,张着她那被干瘦的脸庞衬托出的巨大双眼,正巴巴地望着看到这照片的每一个人。在她怀中躺着的,是她饿的只剩下骨头的孩子。她干瘪的乳房下垂着。突然间,我想起以前看过的色情图片!那丰满性感的女郎赤裸着身子,展示着她纤细的腰身。用迷离着的双眼,诱惑着年少的我。她咬着自己的食指,一副渴望的摸样,挑逗着我的性欲、唤起了我的性欲。
绝望与淫靡——在这巨大的反差之下,我想到自己竟对这些痛苦视而不见,却沉迷于那低级的快感。我有罪!
“虽说是糊里糊涂信的,但是听多了牧师在台上讲道,也就觉得自己确实是个罪人了。”
“那为什么会想要去学神学?”田静对此疑惑道:“如果你不在那个时候打算回国的话,也就不会碰上这样的事了。”
我看着她,“不!”我知道这些都不是偶然的。
“你知道站在讲台上讲道时的感觉吗?”
她摇摇头,“我又没有上过讲台。”
“当你站在讲台上的时候。”我仰起头,张开双臂仿佛拥抱着什么从天而降的东西,“你觉得自己超脱凡人,感觉不会再因为任何事情而烦恼,也不会被任何事情所困惑……仿佛从那以后的每时每刻,自己都得到了解脱。”
我并没有告诉她,那时我选择离开中国,最重要的原因是想要逃避。逃避她给我带来的痛苦——每当走在我俩曾经并肩而行的小路,或者路边曾经为避雨而躲进去的礼品店,甚或在公交车上看到依偎在一起的情侣时心里的痛苦。那时,我只有一个意念,我要离开这个国家!
“也许,上帝无限的爱和奥秘能让我不再迷茫吧。”
“迷茫?”
“不知道做什么好。”我举起杯子,大喝一口已经凉掉了的咖啡,“有很多理想,但又不知道从哪里做起。整天无所事事的在家里呆着也是呆着,父母的脸色也不会好看。”
“那也不用非得在美国学啊!这样的话,你就不用那么急地回国了。”
“想继续看看国外是怎样的世界啊。早想这样一直脱离父母的管辖。”我笑着说:“哈哈!反正我的很多想法他们都否定了,所以只能到别的地方去撒野了。”
“你还是没说为什么要去学神学。”
“说了啊!不想迷茫么。”
“这个理由不够充分。”
“……”我沉默了一下,“觉得上了神学,就能脱离世俗了吧。脱离世俗的争权夺利,脱离世俗的尔虞我诈、儿女情长吧……”
这实在是太令我迷惘了!厌烦了每天一成不变的生活,就像无限循环,一点一点地将我的生命耗费。我绝不会想要过平淡的人生路!所以,我竭尽全力地想要离开我所生活着的地方!这个令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失败者的地方!我要离开这里,我要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重新开始!当时的想法现在看来,错的离谱。
即便错了,可是在意识到之前也会问:该怎么走呢?黑暗中,躺在床上时,我想到了耶稣,为人类承受痛苦的上帝。这行为被称为“献祭”——哦,古老的词汇——现在称作“牺牲”。可是我,一个生活在现代社会,为作业、学业、事业、婚姻、薪水而烦恼、埋怨、憎恨的人,能为谁而牺牲?我能牺牲什么呢?脑中挥之不去困苦之人那绝望的眼神。
一个人,思想和行为总存在着令人不可忽视的不一致。同时,那时的我只看到了这些人的可怜,却并没有看见自以为能站在高处俯瞰他们,却因优越而蒙蔽了双眼的自己。无时无刻,邪恶与自大的种子都在我心中发芽着。
“先生,这是您的行李。”将我手中的牌子对照之后,身穿蓝色制服的机场工作人员为我取来了那两只巨大的皮箱。
出了机场,我乘上机场大巴,一路上看着久违了五年的风光。一个小时后,我在繁华的西大街下车,踌躇地站在道沿上,看着周围既熟悉又陌生的景象,该走哪条路回家呢?
“喂!想什么呢?”
突然有人从后面拍我的肩膀,我下意识地转头。五年的时光能让人如此迅速地老去吗?
我对着眼前的人喊了声:“爸!”没想到五年未见,父亲还能认出我。
同离开时一样是个夏天,我终于再次回到了这座熟悉的城市。
路上,我向父亲讲述了那场恐怖袭击,“其他人质最后全都死了。之后好久,我才看到所有人被杀的视频。”
父亲看着我,眼睛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慈祥,“我记得——在新闻里没有你的名字。所以,我和你妈都以为你在机场爆炸的时候就……”
“我想美国政府也只能这样猜测了。”
我们沉默了有几秒钟,我问道:“我妈还好么?”
“她在家等你呢,你能回来对我们来说是失而复得,她很高兴呢!”
稍微沉默了片刻,尴尬的沉默中,我找到一个话题。
“对了爸,问你个问题。”
“什么?”
“如果当时是你被抓了,你会怎么办?逆来顺受还是反抗?”
“我肯定是想活下来,回来见你和你妈。”
在那个地方,圣战军录制了一部视频。那次事件几年后我才在网上看到,还带着翻译成中文的字幕。他们用七十二名人质——其中并没有我——威胁美国政府从中东战场上全线撤兵,并且交还所有被逮捕的圣战军指挥官。否则,他们便每隔四个小时杀死一名人质。任谁都知道结果如何,恐怖分子的幻想将会被人质的尸骨戳破,而结束于大人物们的嘲笑中。
除了至亲挚友之外,谁会在乎那些人质的死活?一切不过是一场政治闹剧而已。想通了这一切,抱着对生的渴求却已经绝望的我怀着恨意,无力反击。我以为自己会就这样悲惨的死去。可最终,是我的人种救了我,让我逃过了这一劫!
诸君可曾见过因为压力过大而变得歇斯底里的人?在浮躁、烦忙的城市中变得孤单而抑郁,然后犯下看似是杀死自己,却实则是杀害、否定了所有存在的可怕罪行之人?
没错——自杀!人类社会中一切的自杀行为,都是对所有人的侮辱和嘲讽!因为是我们所有人共同创造了这个令其难以忍受的世界!他通过自杀来否定我们的存在,而我们却并不自知。真是麻木不仁已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可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人类潜意识存在无限忍耐力的证明吧。
相比那些自寻死路的人,在真正的绝望中无力挣扎的人是多么伟大。就如2012年上映的动画电影《阿修罗》中,那响彻天宇的发问,既然生在如此痛苦的地方,却又为什么那么激烈地想要继续活下去?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能杀死他们,而没有任何负罪感。在无声地哀哭中锤击着胸膛,相信自己是在解脱他们。我让自己变得冷血,告诉自己,他们什么也不懂,不去想人生的意义、也不会想为什么要活下去。可,真是如此吗?我不知道,我真想知道。而每当此时,我都会回到飞机上,在那可怜女孩尸体的旁边。回想起面对死亡时那种渴望生存下去的愿望——我渴望活着。
但我在那些照片中看到他们的眼神。就像奥威尔说的: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遭遇的是什么——同我一样清楚地知道——在严寒中跪在贫民窟后院的脏石块上捅一条发臭的排水管,是一种多么不幸的命运。
人为什么活着?如此痛苦!如此狂喜!
那时,我相信自己可以残忍地杀死一个可怜、与我毫无仇恨毫不相干的可怜人。可我心中虽有邪恶,却也有善良。我相信自己也能像圣人一样怜悯所有受苦的人。我觉得自己真是一个想努力靠近上帝和他的良善的魔鬼,但我也有堕回自己残忍本性的时候。
这并不是我的自述,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
如果第一条人生路是铺好的石板路,那么第二条路也许什么都没有。它仅仅只指示了方向而已。
当问到人为什么活着时,我总想到那些可怜的人。那个饥饿的、令我性欲全无的非洲妇女浮现在我眼前。我总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为他们。我不想如那个看到了世间太多痛苦而自杀的摄影家一样。说实话,也许我心底还并未被彻底染黑。
而蜷缩在冰冷岩壁上的那个晚上,这些早就在九霄云外了。那一夜,被尿意折磨了整晚的我,最终还是释放在自己的裤裆里了。相信当时很多人都同我一样。那时,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无谓的忍耐毫无称赞,最终还是只有放弃一途。也许我是错的,因为至今我还相信,有一些事情值得忍耐捍卫到底!
早晨,我们被枪指着登上了一条不像是能远航的船。褐色、很大、发动时声音震天的柴油船。虽说是早晨,但天还未亮,黎明前的黑暗总让人容易联想到死亡。我从未在海边看过星空,曾听说在澳大利亚或新西兰这些低纬度地区能看到美得窒息的星空。但那夜,我没注意头上。
船舱很臭,估计是因为不通风,并加上排泄物的味道。我不知道航行了多长时间,在黑暗封闭的空间里我努力让自己睡着和缓慢的呼吸着。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他们没有给水或食物,反而杀了两个无法忍受这待遇而吵闹嘶吼、拍打舱门的人质。他俩的尸体离我不到四米,血腥味很重,却冲淡了臭味。
我们被带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应该是拉丁美洲的某国,但再具体些我就不知道了。困倦、疲惫和饥饿让我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田静拍着桌子,很好奇地问。
“我没逃。”灌了一口苦涩的凉咖啡,“哇!凉了真难喝……他们最后是把我给卖了。”
“卖了?”
这时,杨晨在沙发上翻了个身,掉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打断了我和田静的谈话。他纠结地睁开惺忪的睡眼,“咦,你们还在啊……”然后又倒头睡了过去。
我转过头,笑着回忆起来:“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直被关在一间小屋里。两天后他们把我转移了。所以我没有出现在人质名单里。我那个时候以为圣战军是不想招惹中国政府!或者,可能觉得跟东方人没什么交集,所以又把我给放了。”
“那你之后去了哪里?”
“另一条船上,去非洲。”
当时我也没弄清楚,为什么他们不是秘密的处决了我,而是让我上了另外一条船。在那条船上,我再也没有被关起来,而是可以自由的在甲板上吹着海风。那让我想起了电影《泰坦尼克号》。
“不过并没有发生什么爱情故事和海难。那条船也不是那么大的豪华游轮。”我将杯中最后的凉咖啡一饮而尽,迅速咽下,“不过说到豪华,确实豪华。”
“怎么还会豪华?”她皱着眉头想不通这其中的道理。
“我当时想,我可能已经不是人质了吧。他们给我安排的房间很干净,有很舒服的床和浴室、卫生间,简直像在星级酒店里一样。”
“还那么好!”她惊讶地说。
“何止!我还有干净的衣服穿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想知道?”
“嗯!你这故事都快赶上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了!”
“一个跟恐怖组织有联系的非洲富豪。”我清了清嗓子,“他在收集各个民族的青年男女,去做他的仆人,或者说白了,就是他的收藏品。”
“这么变态!”
我摆出一副无奈的表情,“没办法啊,世界这么大,什么样的人都有啊!”
说起收藏!我一直想有个爱好,比如在填写信息表格的时候,在爱好或特长栏里写些除了看书、唱歌之类谁都能有的爱好以外的“爱好”。集邮听起来挺不错,但在我小的时候就已经很少有人写信了。所以这个爱好只在脑袋发热的时候短暂的停留了一会儿。之后想到为了集邮还得到处收集别人用过的信封,然后剪剪贴贴地……想起来就觉得麻烦。
不过,说到底还是我自己的问题。因为到头来,除了看书、唱歌之外,什么爱好也没坚持下来。
说起来也奇怪,在非洲那三年中所见到的痛苦这一刻竟令我全都忘记了。我向如数家珍一般地将见闻讲给她听。而在我端起咖啡杯,发现里面已经空了的那一刹那,我仿佛回到了过去——那个无忧无虑,为了些许小时就叹息感伤的年纪。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觉得这地方有一种魔力!让我忘记了痛苦而沉浸在欢笑中。
“曾有一个孩子,死在我的怀里。”我起身重新做了一杯咖啡后,说起了另一个话题。
听到有关死亡,她的面部僵硬了一瞬。我看着她,她全神贯注地等我说下去。
“没有食物、没有水——”
我无法确定那孩子的年龄,他看上去只有不到五岁,但在那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看上去总比实际年龄小很多。不过不论如何,我记得他黝黑的大脑袋斜靠在我怀里,头上的伤口还没来得及清理。他就如同那张照片里可怜的黑人母亲一般,一双大眼被干瘦的小脸衬托着凸显出来,却无神地微张着。他的呼吸微弱而细长,那若有若无地心跳缓慢地跳着跳着,就再也不跳了。死的时候他都没有挣扎一下。生命的最后,他的脸看上去像没有血肉的骷髅!他已经饿得没有一点力气与死亡抗争了。
大学时,曾养过一只小兔。那时我们宿舍共八个人,我是老八,它是小九。小九死的前一天还很正常。第二天早晨下课,我回到宿舍,却看见小九半闭着眼躺在笼子里。它躺在笼子里,一条后腿伸在白色的铁条外。我急忙将它抱出来捧在手里,那时我知道它是活不成了,但我还期望它能好过来。可是,这想法还没来得及从我脑中退去,小九就在我手中无力地动了一下,仰起脖子,发出了最后一声哀鸣。然后很快,身体就僵硬了。
我们将小九葬在学校小树林里的一棵松树下,甚至还煞有其事地为它举办了一场葬礼。那片林子至今还在,但我已找不到小九的墓了。
而那孩子连小九最后的哀鸣都没有,很平淡地就死去了,他看上去并不痛苦,因为他没有留恋,也不需留恋。干裂的土地坚硬地如同人们冷漠的心,让人绝望!我离开后听见翅膀扑煽的声音。我甚至连头也没回,一直跑着,直到一片枯树林。
我跪在地上发出低沉的喉吼。我想大声哭喊出来!但是胸中憋闷着,喉头像吞下了一块难咽的土饼!我想尽情的哭一场,但眼泪仿佛被那无情的太阳榨干了一般毫无踪影。而秃鹰煽动翅膀的声音再度在耳边响起,它们就那么在枯树枝上站着,等着人们随时死去。对这些动物来说,人类的死亡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但对我们来说呢?
“那孩子在我从他母亲手中救出来后还不到三个小时……”
“他母亲?”田静打断我的话,惊异地叫了出来。这引来了周围其他几桌人的短暂注目。
只好向她解释到,“我路过难民营,看到一个瘦骨如柴的女人在远离人群。”我叹了一口气,没打算跟她解释为什么我会去到那种地方,“好奇了一下,我就跟了上去,结果看到她用石头砸在那孩子的头上。”
“为什么?”田静皱起眉头,她有些不理解,“一个母亲……”
“我不确定他们是否是母子。”我说,“总之这个可能性最大。”
“可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孩子?”
“也许现实太痛苦了,母亲不忍让孩子在那种地方活着吧!我也不清楚。”
她若有所思,我接着说,“也可能,单纯是因为太饿了。或许那个孩子是她从别的地方偷来的;或许……谁知道呢……那孩子连哭都没有力气,所以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过即便他哭喊挣扎,又有谁会帮他呢?在那里,没人能改变他面临死亡的命运。
我俩沉默了一阵子,期间我喝完了新点的咖啡。
“你就这样在非洲呆了三年?”
“各种原因吧!”
“你不是成了富豪的仆人了么?怎么又到贫民那儿了?”她将话题转向比较轻松的那个。
“我逃出来了啊。”
“你怎么逃的?”
“啊——”我叹了口气,说道逃跑,多年前决定去美国,不也是一次逃亡吗?这样的事,如今想来却像是很久以前的默片电影一样。谁的人生中没有过逃避,那是生物面对危险和痛苦时的本能啊!
(未完待续,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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