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事,如雨后之笋,越来越多的基督徒写作,怀着以文字服侍上帝的心志。怎样才能写得更深刻、自由、活泼呢?从而兼有生命与文学之美呢?
一、向死而生的生命写作
“……简单闪耀在白色中,进入延伸的田野/我从声音中开始——//做/一个上帝之子/我曾是/他唱过的一切”
——根纳季·艾基的《房子——在世界的小树林中》
生还是死?向死而生,还是向生而取死?这不仅仅是哲学与科学都无法回答的问题,更是作者必须面对和表达的命题!简而言之,就是在自我的诗性才华里写作,还是生命蒙救赎主更新,而向至高者歌唱。像一张空琴或是在风中吟唱、哀叹,还是圣灵的感动发出美妙的旋律。由此,在永远的生命里的歌唱与在有限里凭着血气才华的写作,会有截然不同的源流走向。在基督里的写作同样:“祂必兴旺,我必衰微。”(约翰福音3:30),自我的衰微意味着向祂信心更加笃定。
美国神学家赫舍尔说:“不能问人是什么,而应问人是谁,即问人是谁的形象和样式。”清楚地看见“我”只是和其他万物相同的一个被造,拥有上帝的形象和样式的被造,“我”不过是有幸蒙召成为赞美那创造“我”的宇宙万物中的一粒微分子——这时全新的智慧的门打开:鱼只有生活在水中,鸟只有在天上飞,树只有扎根在土壤里才能自由地生息,同样,“我”只有回到赐我生命、给我力量的上帝里面,才能真正地发出从心出来的写作。
二、不要让最接近的反成远离的
“虽然枝条很多,根却只有一条/穿过我青春的所有说谎的日子/我在阳光下抖掉我的枝叶和花朵/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叶芝的《随着时间而来的智慧》
德国哲学家萨弗兰斯基的《恶或者自由的戏剧》深刻揭示了为什么撒旦容易在艺术里做工,简而言之:上帝赐予了诗人很多的厚爱,把赞美天使的荣耀赋予他们,让他们对生命与美的领悟更敏感、更丰沛,这赐予的本意是上帝要他们更好地发出上帝的声音,传达上帝应许的消息,由此带领迷惘痛苦的心灵恢复和上帝的关系,开启和发现无处不在的美!但作者容易以为这赐予是自己的才华,暗暗地自我陶醉,并以此为局圉限制。
对此,刘光耀说:“人自命的神性愈多,他身上的神性愈少,从而离神性愈远……”文学写作既可以充当人与上帝的使者,也可以扮演以人代替上帝的恶魔,既可以作为人的“在上性”的侍奉者,也可以成为那在上性的“侍奉者”。当人成为人的“在上性”的侍奉者,不管他自认为自己多至上,上帝实已经远离,并使之成为笑柄。保守我们的心,若不在基督里,写作何益呢。
三、反观中国文化背景下的文学写作
“几乎没有什么亲密温暖的事物/仿佛我们从未作过儿童/我们坐在屋里,在月光中/仿佛从未年轻过,这是真的……”
——华莱士·史蒂文斯的《生命和心灵的碎片》
中国传统的文化精神一直是在个性的位格中反映普遍人格,即有人人皆可尧舜,人人都可成佛的信念。相信性善,那么自我的修养和努力就至关重要,以通过生命内求式的道德塑造来解决人生的各种问题。于是,知识对象与理想生活很早就集中到人文整体的共同目标上。儒家是对成圣的向往和崇拜,道家的理想则是做真人,其实仍在儒家的立场补缺救弊。这就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表面的早熟——在社会制度内精光凝聚,却缺乏人的个体本真的生命复兴。这种思维让中国文化在对真理的追寻过程中陷入分裂,使社会与个人饱受颠沛流离的“命运”之苦,一再的幻灭之痛!人与人的儒家伦理文化,人与自然的道家自然文化,虚与实的佛家轮回文化等“思想鳞片”难以观照出生命之光。
在此人文精神下的文学写作只能在感情的内泄中去完善所谓的自我,从而让灵魂趋向净化——在追求人格与审美的完善。这境界让作者钟情于“我”的感觉和抒发,想象力与创造力不断地承受人为的剥夺。同时自命主权的话语意识,非此中心即彼边缘,彼此误解或误读、互不买账、小圈子意识、自我膨胀以及功利操作,争夺行内话语权等,无可避免地造成了对文学精神与写作意义的双重损毁。这些问题基督徒写作者当警醒之:“基督、天国、爱”等属灵词汇掩饰不了我们自身在这种文化浸泡中的贫乏和病态。不要让屈原式的追问忧患,杜甫式的悲悯无奈,陆游式的悲壮抱憾等,披着“基督”的外衣空空地四处晃悠。
四、但求真理引导,在法则里的自由写作
“痛苦尚未认清/爱也没有学会/那被死亡遮蔽的/还在深深隐匿……”
——里尔克的《致俄尔甫斯的十四行诗》1:19首
索尔仁尼琴指出作家的职责:“一个作家的任务,就是要涉及人类心灵和良心的秘密,涉及生与死之间的冲突的秘密,涉及战胜精神痛苦的秘密,涉及那些全人类适用的规律,这些规律产生于数千年前无法追忆的深处,并且只有当太阳毁灭时才会消亡。”是的,当最先在痛苦中窥见秘密,并在死荫幽谷中的哀歌发出由衷的赞美——关注的终极对象只能是上帝及上帝所关注的内涵,这才是写作的终极体现。
宋代梅尧臣说:“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眼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至矣。”实境、虚境使中国文人自古以来就习惯于乐在其中。基督徒写作既要会心于此,又艺术地关心本原,不动声色地刻画出本质。从而脱离将文学写作浅薄成讲章,动辄高举“真理的鞭子”舞向他人和世界。惟有神圣的价值和生命荣耀的重生,才能传扬上帝无限而难以述尽的美善。
具体来说,有两个的误区谨防进入:一是把真理混同与基督宗教,把基督的爱当做“我”笔下的一种需要,一种工具,当“我”用得着的时候就允许真理在诗歌中展现,当“我”用不着或者需要调和的时候,真理只是文章中的一种思想的材料。卡尔·巴特就清楚地看到了真理消融于一般宗教、人性、爱、甚至是爱欲的危险,同样也当看到真理被这些消融后在文学中表达的危险。二是因为信主,就失去了个性和文采。造物主以祂所主宰的这一切吸引并等候着作者去贴近祂,由此来展示赐生命之主的形象与样式。歌德说:“谁要伟大,必须聚精会神/在限制中才能显出来身手/只有法则能给我们自由”。
2017年6月28日 成都 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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