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几年中,常会听到一个词“原生家庭”,这是近来大陆很多学者所教导的,包括基督教会中,很多人对此也不陌生。与此相关的,还有不健全家庭(Dys functional Family)的受害人(Victim)、内心幼童(Inner Child)、强迫性的重复(Repetition Compulsion)、心理按钮等等的出现。
“原生家庭是指自己出生和成长的家庭。这家庭的气氛,传统习惯,子女在家庭角色上的学效对象,家人互动的关系等,都影响子女日后在自己新家庭中的表现。”
有人以圣经雅各的故事为例:
“雅各的母亲偏爱他,父亲偏爱兄长扫罗,以致兄弟不和,日后成为世仇。当雅各建立家庭,面对一对姊妹时,他偏爱妹妹拉结,使这对姊妹因忌妒而不断相争,连众多儿子的名字都隐含着母亲的竞争战况(创29:30-24)。
雅各似乎仍然不明白偏爱的弊端和后果,在众多儿子中,雅各爱约瑟过于爱其他的儿子,因为约瑟是他年老时生的(也是他偏爱的妻子拉结生的)。他给约瑟造了一件彩色长衣(通常是长子才有权拥有长衣)。约瑟的哥哥见父亲偏爱约瑟,就恨他,不能与他和和气气地说话。(创37:3-4)最终哥哥的仇恨因此萌生,约瑟终于被哥哥卖到埃及。
雅各不是承受了父母偏爱留给他们兄弟相残的恶果吗?他没有从历史中汲取教训,自己却重蹈覆辙,偏爱某个妻子、某个儿子,原生家庭的影响,就在人不知不觉间传递下去。”
从此来看,或许有一定的道理,雅各的错误是被父母影响的结果,但如果细细思考,就会发现,雅各的错误就只是“原生家庭”的原因吗?造成这种结果是因着“原生家庭”还是因着自己呢?
对于基督徒而言应该怎样看待“原生家庭”的影响?
笔者认为要以辩证的思想来分析:
1.原生家庭确实会对子女未来的生活产生影响,很多家庭的结合都是在重复父母从前的结合,产生矛盾的原因都是相似。因为“人心变移的定律就是──人常注意什么,就变成什么。”父母就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他们所教导的,就会让孩子想要去学习,包括坏的习惯也是如此。所以父母应该将好的影响带给子女。
2.但在谈及“原生家庭”的影响时,还要格外地注意,其中会产生的危害性,非常的危险。
因着“原生家庭”的出现,很多人就将责任和自己会产生的犯罪,都归在自己的家庭中,甚至就归在父母身上,和自己完全无关,因为一切都是自己受影响才去做的。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
结14:20 "虽有挪亚、但以理、约伯在其中,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他们连儿带女都不能救,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父母们的义无法使孩子得救,那么他们的错误甚至是恶性,就会使孩子灭亡吗?
美国一位极受欢迎的专栏作者Ann Landers说﹕「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虽然有些父母给他们的孩子很少感情上的抚养,孩子却成人立品,有些被爱顾的,被抚养的,有尽所有条件的,反而坠落,和父母疏远。我现在开始相信,专家们忽略了遗传的因素…还有,我们不应该忽略个人的责任。我最讨厌人怪罪父母,把自己乱糟糟的生活推到父母头上去。」
而且人所受的影响不只是家庭,我们每天都会受到很多影响,家庭、朋友、学校、教会、环境、社会风气,甚至撒旦亲自的工作,以及圣灵向善的感动,可以想象,家庭所带来的影响仅仅是一小部分。
最重要的是,殊不知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由选择权是 神赐予每一个人的, 神的灵更是感动每一个人,所以或善或恶,都是人自己选择的结果,无法怪任何其他的环境和人,因为圣灵从未停止工作,只是人没有顺从而已。
综上所述,“原生家庭”虽然会对人产生影响,但却不是人掩饰自己决定某事的理由,所以面对教会中“原生家庭”的教导时,应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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