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教会奉献款:何时能在财务收支上有一个透明度?

作者: 大漠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0年09月16日 1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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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教会的奉献款,不管是在收入和支出上的信息,教会的信众很少有知道的。教会究竟每次能收到多少奉献款,这些钱款究竟都用在了什么地方,支出多少,还剩余多少,哪些人掌握这些钱款,都是怎么操作的,有没有支出凭据,有没有假账现象,为什么不向信众公布等等,这一个又一个的未解之谜,使得教会财务上的灰色地带不是在认罪悔改中走向圣洁。而是在罪性的膨胀与支配下,花样翻新似地滋长和蔓延。

不过,信众只有一个信息是清楚明白的,那就是收取奉献款的方式。有的是用奉献箱,有的是用纸袋和信封,有的是直接由侍奉人员到信徒面前收取,有的干脆在收取奉献款上也与时俱进了,以扫二维码的形式进行收取。但奇怪的是教会虽在不断地收取,可教会似乎总是在缺钱,至于教会究竟积蓄了多少奉献款,信众却没有一个人过问。其实,即使过问了,也不会有人真正给以解答,只一句都“用在神家了”就给打发了。

长期以来,教会这种对奉献款的模糊处理,就如同一个老年病人那样成为一种难以治愈的痼疾,这难免不让信众在奉献上的热心逐渐淡化。重要的是,这种淡化所酿成的结果是非常可怕的,第一个是信徒对教会是否腐败产生怀疑和担忧。第二个是信徒私下里产生的种种议论以及莫辨真假的传言,充塞着教会。第三个是信徒失去了对教会和牧者领袖的信任,有的信徒因此离开所在教会,有的信徒被绊倒不再信基督了。由此造成教会整体信仰素质的下滑,教会的权威也不断被挑战,甚至分裂现象也由此产生。久而久之,教会也如同世俗那样只有钱,没有了基督,更没有了与世俗分别为圣的凭据。

这种状况,不能不叫我们想起中世纪的宗教改革。谁都知道,引起这一改革的直接导火索就是蔓延教会的购买赎罪劵事件。当时,出身豪门的教皇利奥十世,生活骄奢淫逸,喜爱艺术,因兴建圣彼得大教堂,便向信众售卖赎罪劵。罗马天主教居然向信众宣告,只要购买赎罪劵,购买者的灵魂就会从地狱升到天堂。这种以扭曲圣经真理,欺骗信众而大肆敛财的卑劣手段,最终呼唤起以马丁路德为首的教会里坚守真理的信众的反叛和崛起,一场以“因信称义”为核心思想的宗教改革便由此爆发。教会也由此分裂成东西两大阵营。

教会的贪腐,失去的不是信众的财产和金钱,而是基督的教会与神的同在。这虽然令人痛心,但即使在今天,贪腐现象也始终没有断绝。如韩国汝矣岛教会的牧师赵庸基以及新加坡名牧康希的贪腐事件。笔者见过一家教会,其中就有一位弟兄贪腐一百多万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恶,居然模仿一位正直牧师的笔迹,诬陷这笔百万资金是被某牧师所贪的,结果经过公安部门查实,居然是这位弟兄把这笔资金揣进了自己的腰包,最后被判五年徒刑,教会也因此事而形成了分裂的状态,并且至今也没有合一。

可见,奉献款在收支上的透明度,对遏制贪腐,促进教会的持续发展起着非同寻常的作用,既关涉到整个教会的信仰方向,也是衡量真假教会的一块试金石。更是防止撒旦从根基上毁灭教会的一个重要举措。

有关十一奉献的真理早已经成为教会经常提及的,有的教会甚至每次聚会都会督促信徒奉献。按圣经所言,十一奉献本属以色列人所应该遵守的,也是现今犹太教信徒必须做到的。但对基督教来说,秉承的是新约上的奉献要求和标准,这一要求和标准是超越律法所定的十一奉献的,这就与犹太教区别开来。

谁都知道,路加福音记载了基督传道时,称赞的那个仅奉献了两个小钱的穷妇人,并说她比众人奉献的都多,因为按照自己所得的比例她奉献的是最高的,已经把自己所有的都献上了。因此,新约要求的是全然的奉献,包括金钱、时间和精力体力等。罗马书更是进行了深一层的阐述:“所以,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做活祭。”这样的奉献远远超越了十一奉献的物质性,将奉献的意义提升到了灵魂与生命的程度上,奉献也就有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所以,使徒行传记载的亚拿尼亚欺哄圣灵,把所卖田产的价银私自留下的事,成为因奉献欺骗神而被惩罚至死的历史第一个案例。

也就是说,在新约时代或者说在恩典时代,十一奉献的律法规条已经被基督成全了,在神恩典下的十一奉献已经扩而展之,是一种包括个人生命的蕴含一切的全然的奉献。如同保罗所说:“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罗12:1)这个标准和要求是远远高于十一奉献的律法规条的。这一标准显然超越了律法,用基督的话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太5:17)恰是基督成全了律法,虽然没有了严格的律法规范条例,却将律法大大地深入了一步。从外到内,从肉体到精神都包含其中。而落脚点却在灵魂与精神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生命上。

因此,十一奉献便成了一种信众自由的选择,可以奉献也可以不奉献和少奉献,是按力量而为。如保罗所言:“他们是按着力量,而且也过了力量,自己甘心乐意地捐助。”(林后8:3)由此便可看到,十一奉献从硬性的规条转变为自由的奉献。自由,是恩典下的自由。奉献,是恩典下的奉献。“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称义。”(罗3:23-24)所以,当我们奉献的时候都应该是甘心乐意的,从心灵深处发出来的对神的感恩而不是依照律法规定的一种义务履行。因为基督是为我们舍命,为我们的罪而被钉十字架的。正是基督的宝血为我们做了赎罪祭。

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奉献不是给教堂的,不是给牧师的,而是给神的,其意义是以我们微薄的奉献来弥补我们对神的亏欠。不过,这只是一种心迹的表达,是象征性的,其实,我们是不可能弥补对神的亏欠的。用加尔文的话说就是:“一个敬虔的心,不是由于律法和制裁,却是由于沉思默想神所赐给他的大恩才来服从神。”这就是我们甘心乐意奉献的重要原因。

既然我们是奉献给神的,那么我们就当思考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所在的教会是神的教会吗?如果不是神的教会,我们的奉献不但没有丝毫意义,还可能使自己在罪上有份。如果我们的奉献款给了那些异端教会,那些分裂的教会,那些混乱的教会,那些腐败的教会,那些巧立名目敛财的教会,甚至是邪教教会,那么,神会赐福给我们吗?另一个就是我们教会的财务管理是透明的吗?如果财务不透明,怎么能见证出教会是圣洁的呢?因为,教会的圣洁和属神与否,最大的凭据就应该体现在财务管理上。尤其在当今物欲横流的时代,这一点显得特殊的重要。如果财务不透明,所有的一切敬拜和赞美,一切的读经和祷告,都不过是一种空洞的形式而已。

所以,我们教会的财务管理必须要走向透明和圣洁。否则,我们的教会就有可能被撒旦毁造成一个“金玉其外而败絮其中”的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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