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0日

涌流《婚姻晓示》连载3:婚姻的义务(下)

作者: 涌流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2年09月20日 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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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创造婚姻之初,自有他创造的目的。目的和义务是不同的,但其间却有许多相连之处。神使女人帮助男人,这是神创造女人的目的之一,那么帮助男人,便成了女人当尽的义务;神创造男女,使他们生养众多,生养众多是神创造人和婚姻的目的之一,因此夫妻间便产生了彼此当尽的义务和工作。

二、彼此帮助 经营主工

婚姻中有一点非常值得我们注意的,那就是——“帮助”!

这一点是神造女人,为人安排婚姻所重点强调的事。在创世记这里,婚姻最明显的两个目的莫过于:第一、那人独居不好;第二、帮助男人。

在如今的家庭中,恰恰与此两者相悖的是:人们房子大了,动不动就分开睡,甚至长期分居。

现在,人们的生活模式和规律都在发生着变化,很多家庭,丈夫不再是挣钱养活全家的主角,妻子也不再是家庭中的主妇,甚至有的妻子对家庭在物质或其它方面所做的贡献,比丈夫还要大。因此,不再明显地突出女人帮助男人的事;但不管怎样,无论是男人多一些打理家务,还是女人在外经营事业,这一切都无关紧要,要紧的是夫妻间的彼此帮助。

生活条件无论多好,夫妻间一定要起到帮助对方的作用。一定不要因为房子大,而动不动就分居。

(一)独居——不好

婚姻原本已经解决了神看为不好的这件事——独居!

因此,人万不可因为条件好,房子大而再回到不好中去——独居。

这是我们必须要留意,且严肃的问题。论到这一点,我想见证一下个人的原则;在这之先,我们先让圣经说话。

 “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林前七3-6节)

家庭是一切文明的基础!

在论到婚姻时,首先强调到了夫妻间的“责任”。本处的“合宜之分”直译作“责任”。

在这段话中,圣经对不可分居的理由提出了如下三点:

1、这是责任——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夫妻间都有当尽的义务,神既然借婚姻使人脱离了“不好”和“危机”,为要将人引进“美好”和“平安”中。人就不能轻易地离开或分房,不尽彼此间的义务。

2、无权独行——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神并不限制人的自由,但夫妻都必须知道,结了婚就再也没有分属个人的主权了。丈夫不再属于自己,妻子亦然。丈夫属于妻子,妻子属于丈夫,大家共同属于恩主。因此,不能轻易分房,这样只能显出对责任的不忠,易于陷入不义。

我见到过一些家庭中丈夫与妻子间的个体行为,他(她)们不仅各有自己的生活模式,甚至连“奉献钱财”也清楚地分作——丈夫的、妻子的。

各人拥有各人的“金库”,我不知是否是绝对正确的,但如果使这一切在“一体的真理和概念中”分成了两个个体,就有些不合圣经教导了。

还有一种现象,常听到孩子在要求妈妈为其买某方面的东西时,妈妈说:“让你爸爸给你买,我上次给你买了一个书包,这次该他了。”这些话,把夫妻共同的监护与责任,说得很像两个人“合伙”对孩的监护。无论心里是怎么想的,实际是怎么做的,至少这对于孩子所留下的印象,一定好不到哪里去。

所以,虽然不拘形式与外表,但一定要从内心去感动孩子,使他们看到一体的真理的确运用在了行动之中,让对天国婚姻的虔诚和敬畏从我们开始,延续到下一代。

3、不可亏负——夫妻不可彼此亏负

在这之外,对圣经进一步以主动的语气命令说:“夫妻不可彼此亏负”!

这句话不单指男人,也指女人。分居易于忽略对方身体和心灵上的需要,这便属于是对对方的一种亏负,是圣经明确禁止的行为。

婚姻是圣洁的,夫妻间的“性”行为也是圣洁的。每个人都不可亏负对方,当在真理与圣洁中尽自己的义务。

然而,对可以分居的条件只提出了一点:“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而且在这件事情上,圣经还加上了一个“准”字,意思是:“让步”或“同意”。

本处也特别强调了,是“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不是感情受伤,不是意见不和,不是因为对方身上的气味,也不是因为对方打呼噜,而是为要“专心祷告”!除非有这种需要,在这种情形下,方可在互相同意,相互协议下暂时分开。

分开的原因,圣经也提了出来——专心祷告!这多是指个人灵修,不过“确实”是专心祷告,而不是“虚假”的借口。

古时,按拉比的教训,允许夫妻分房一至两个礼拜,但是“律法之子”为了研究律法,即使妻子不同意,也可以分房三十日。

然而现在不是律法时代,而且人也很少有为研究圣经付出那样的代价,所以不分房为最妙!

但在“短暂”的分房之后,紧接着圣经又说:“以后仍要同房。”

(1)像以前一样尽夫妻的本份

(2)免得受到撒旦不断的试探

现在我要说说我个人的原则了:无论有多么不开心,总会想办法解决,决不分居。这些年我一直是住在一个房间中,因为书房和卧室原本就是一体,想分居也分不成,而且也不可能分居。有时候会为着通宵写文章而在客厅中,但那毕竟是少数,大多还是在一个房间中进行。妻子听着键盘的声音睡觉,总比听着别的声音入睡好!

然而我个人认为最大的亏负,是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在感情上另有所爱,使另一方处在不知和已知的状态。这样不仅违背了离弃了幼年的爱情,也违背了在神前所立下的婚约,陷自己于不义。

神创造了男人,也创造了女人,在他为男人创造女人一事上,所突出的另一点是“帮助”!

(二)帮助——男人

论到“帮助”在现实多数人的婚姻生活中,不可不说是比较荒唐的一件事。很多时候,丈夫没有帮助妻子,而是帮助母亲“对付”妻子;妻子也没有帮助丈夫,要么就是“拖后腿”,要么就是帮助娘家“对付”丈夫。当然这是极少一部分人的现象,但这种现象并不是没有。

在一切关系之上,夫妻间的关系是最亲密,是神圣的。夫妻不可联合“旁人”给对方施加压力,更不可使别的感情搀杂在夫妻的感情之间。要好好相爱,不能受任何事情的打扰。

论到帮助,我还要强调一点:帮助是彼此的,而非单项的!

在很多时候,人们都错误地认为:一个能力强的丈夫(或妻子),可以带一个能力稍弱的妻子(或丈夫),这叫帮助。

其实不然,如果一只小鸟只有一只健康的翅膀,另一只则受了伤或无力飞翔,试想一下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不平衡便是必然的结果!因此,在考虑到强可补弱的情况下,为何不想想,强强连手呢?

我们不否认神所安排的,即便是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区别,他们也会过得很幸福;也不排除一个强的带一个弱的,确能带出一定效果。但那毕竟都是部分现象,而非普遍现象。

因此,妻子必须要能帮助丈夫,丈夫也必须要有能帮助妻子的义务,使这种帮助在彼此的责任中发挥到极限。

帮助——只为更好的服侍!而不是作为能否结婚的标准。

神的旨意决非我们有限的头脑所能尽知的,他的安排我们也不能完全明了,但神是智慧的源头,他所做的事都是对的。在社会上,尚有一些人,愿为挽救一个人(或许这个人是残疾人,或者不能自立者等等),而敢于与他(她)一生相守,并肩渡日;基督徒的婚姻也不排除有这种安排,和这种情况出现。但是按照常理,按照大部分且普遍的现象来看,具有同样生活能力的婚姻,更有助于健康的发展。

假设一下:一个完全健康而学富五车的人,固然可以帮助一个残疾且不识字的人,但这是极少见的现象,而且也会影响另一方对神和教会的服侍。我们不否认有一些人受了特殊的托付,甚至一生都是在服侍人;然而神所赐的工作和托付是何等大,何等广,人不可只限于那一点小小的天地,要积极地发现更多的,开创更大的。

因此,在婚姻的这件事上,如果夫妻二人程度相当的话,在沟通和服侍上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所以,无论神对你的婚姻是如何安排的,在服侍神与日常生活中,妻子都要起到帮助丈夫的作用,彼此都不当成为对方遵行神旨意的拦阻。

对于姊妹们,我想以“智慧人眼中的女性”来鼓励大家,并盼望你们因遵行真理而得到圣经中的祝福。论到才德的妇人,智慧人说:“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她丈夫心里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她寻找羊绒和麻,甘心用手作工。她好象商船从远方运粮来,未到黎明她就起来,把食物分给家中的人,将当作的工分派婢女。她想得田地,就买来;用手所得之利,栽种葡萄园。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她觉得所经营的有利,她的灯终夜不灭。她手拿捻线竿,手把纺线车。她张手周济困苦人,伸手帮补穷乏人。她不因下雪为家里的人担心,因为全家都穿着朱红衣服。她为自己制作绣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细麻和紫色布作的。她丈夫在城门口与本地的长老同坐,为众人所认识。她作细麻布衣裳出卖,又将腰带卖与商家。能力和威仪,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后的景况就喜笑。她开口就发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则。她观察家务,并不吃闲饭。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称赞她,说:“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独你超过一切。”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必得称赞。愿她享受操作所得的,愿她的工作,在城门口荣耀她”。(箴三十10-31节)

三、遵照使命 生养众多

当神创造了人和婚姻后,他就赐福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节)

生养——直接关系到了后代,和神国度的发展。很多家庭在这些方面都失去了重心和平衡,上一代人虔诚为主,下一代则作恶多端。

这一切都与合神心意的婚姻有着直接关系!

教会已经不同程度地认识到“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的重要性,(箴二十二6节)只是有否看到比这更早就当去做的事工呢?

新生命的倍增,源自圣洁的婚姻;健康生命的倍增,源自健康的婚姻;合神心意的婚姻,更将使下一代受到直接的影响。因此,婚姻是教会当最早留意的工作。与其在没有正确婚姻观的后代中进行加倍的辅导与纠正,倒不如在婚姻之初就多开一些这方面的辅导班,多教导这方面的真理。

教会有太多时间做“亡羊补牢”之工吗?为何不抢在危机之前将它斩断呢?既知道教会在地上的时间不多了,那就赶快行动吧!让对上帝的敬畏代代相传!

各方面都证实了,生命的传递和腹中胎教都很重要。好的生命,结出好的籽粒;好的生命也影响着下一代的生命。一个人的行为与将来,一方面取决于生命的传递,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后天的教育。可信的资料显示,零至三岁是最佳的受教时期,农村流行的俗语也证实了这一点——一岁看小,三岁看老!

神对人的托付,是由一人——亚当,扩大到两人——亚当与夏娃。今天这样的责任还在由一人转加与扩大,确立正确的婚姻观,等于确保教会健康的未来。这种属灵的生养与扩大关系,不可忽视的是本质,因为本质好的,带出好的后代;本质恶劣的,其结果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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