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渴求是罪吗?基督徒需分清罪性与人性

作者: 施迦南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3年07月12日 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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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基督徒看来,信耶稣后就不应该有自己的私欲和渴求,应该凡事为别人想为别人活,一旦有自己的渴求出来,就觉得是犯罪了。带着这样的想法生活的人没有分清楚什么是罪性和人性,常常误把人性的基本渴求看作是犯罪。

在《里外更新》这本书中,作者清楚地讲解了人生命的渴求。当许多基督徒发现自己有所渴求时,会立刻责备自己过于自私,给自己定罪,于是他们祷告求上帝挪去他们自私的欲望。

可是无论如何热切祈祷,如何强逼自己过一个无我的生活,我们都无法否认,心灵深处仍存有各种想望。那些求上帝挪去内心渴求的祈祷,一点没有果效。唯一余下的方法,就是假设自己根本没有这些渴求,勉强地先顾别人,后顾自己。

当我们这样忘记自己,追求以别人为首的成熟表现时,结果却带来一种机械式的人际关系,我们与人的关系,好像空中小姐在乘客下机时那种表面化的亲切。但那些对自我诚实的人,却无法否认自己内心那份不停的、逼切的渴求。

许多时候他们采用的方法,就是加倍努力,通过各种属灵操练,努力地研经、祈祷、事奉,意图挥去内心的渴求。

然而,内心饥渴的感觉仍然存在。其实这是好的,我们若完全否定内心的感受,便会失去人性的一部分。哪一位妻子不渴想拥有好好爱她的丈夫?哪一位丈夫不期望妻子尊重他?父母自然会要求孩子不要回家太晚,单身人士也盼望找到知己。

基督徒当怎样处理这些挥不去的渴求?我们是否认为这都是罪性的产物,于是尽量不让这些渴求影响我们的人生?还是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人一切的渴求都很合理,于是说只要人对上帝有信心,上帝必定满足我们各样的需求。

书中提到了有更好的选择,就是我们需要适当地处理人内心的渴求,以致我们不必窒息生命的活力,同时也坚守彼此相爱的原则。由内而外的更新能同时带来:(1)对内心的渴求有敏锐的感觉,让我们能活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生;(2)产生一种不带强求色彩的人际关系,使我们能真诚地彼此相顾。

我们要承认的一个事实,渴求是人的天性,不纯是出于我们的罪性,然而也要知道当没有合理解决内心的渴求时,就会引人走上罪欲的道路。因此,合理且正当的渴求不是罪,关键是要学会用真理来管理内心的各种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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