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慈善意识的不断增强,慈善领域里也出现了越来越多富人的身影,富人做慈善成了公众关注的一个焦点,为什么要做慈善?以怎样的方式做慈善?富人慈善家们又是持有怎样的慈善理念?
日前,陈光标在接受人民网的访问时,介绍了自己对慈善事业的一些看法和做慈善的原因,并共同探讨了中国富人慈善事业该怎样做。
为什么要做慈善
陈光标表示,自己对慈善捐赠的承诺靠的是行动和支持自己行动的精神力量,如果没有这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其他任何形式都不能够约束自己作慈善的自愿行为。
他说,“我从来不是为了获得别人的感恩而做慈善的,相反,我是为了感恩社会、回报社会而坚持不懈地做慈善的。”
对于富人缴税和慈善的关系,他表示,“缴税和慈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缴税是义务,慈善是志愿;缴税多少由法律规定,多缴少缴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我作为公民当然要依法纳税。但慈善捐款因为是自愿行为,捐多捐少是自己说了算,我认为更能体现回报社会的意愿和精神。
我认为缴税、办企业,这是作为一个企业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是慈善;捐赠则是基于个人价值观的慈善行为,简单地说,这就是我的慈善观。”
以怎样的形式作慈善
中国富人要以怎样的形式作慈善,是通过基金会,还是亲力亲为?陈光标表示“从国外慈善事业的发展来看,基金会和各种非营利组织是慈善公益事业的主体,捐赠资源通过基金会和非营利组织用于慈善公益事业是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率的一种机制。
当然基金会并不排除亲力亲为,盖茨现在在经营着全世界最大的基金会——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他就在亲力亲为他所开创的慈善公益事业,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在我国,2004年颁布的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也鼓励私人兴办基金会,目前这种被称为“非公募基金会”的基金会已经近1000家。我对此也是有所考虑的。
基金会特别是公募基金会对中国慈善做出了巨大贡献。就目前我国公募基金会的现状来看,应当说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开透明不够、问责监督不严等,这是让人们不放心、不信任的主要原因。
毕竟和美国比起来,我国的基金会和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历史还很短,在体制上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相信随着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随着相关的法律和各项制度逐渐完善起来,我国的基金会和各种非营利组织一定会越来越具有公信力,越来越发展壮大。说到建议,我希望我们的相关立法能够走得快一些,基金会能够在公开透明和问责监督上更严格规范一些。
可以说中国慈善事业总体上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和发达国家比起来,粗放是不可避免的。很多地方的确很贫困,迫切需要我们的帮助。我呼吁地方政府能够尽其所能地支持和配合慈善家们的善举,让慈善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陈光标的慈善观
最近关于陈光标“裸捐”一事收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陈光标对此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所谓“裸捐”,只是承诺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将社会给予自己的巨大财富回报给社会,并没有做出具体的安排。
他还说:“其实慈善无所谓低调和高调,慈善就是公益事业,就是社会的事情,社会效果就是衡量慈善事业效果的标准,做慈善的目的是让社会受益,人家都不知道,你怎么说社会受益了呢?不光要让人家知道,还要让社会来参与,来监督,来共同提高慈善捐赠的效益。所以做慈善,就应该公开透明、理直气壮。
做慈善,我是出于自己的价值观采取的自愿行动,不是和谁攀比。如果因此使其他朋友感到有压力,只要是正面的压力、积极的压力,我觉得都是好事。慈善公益事业需要各种压力和推动力才能不断发展起来。”
谈及慈善和企业效益时,成光标表示,“社会能形成行善有好报的氛围,慈善更容易日常化。当然,慈善公益和经营企业是两码事,但是世界上有的时候确实有良性循环和恶性循环,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能就是这个道理?我相信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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