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起诉北京通州一酒楼侵犯其肖像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费110万元,因该酒楼在未经授权下将其婚纱照作为酒楼婚宴宣传照使用。据北京晨报记者消息,通州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据北京晨报报道,周杰伦起诉称,自己为享誉两岸三地的知名台湾艺人,其肖像承载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受到法律的保护。今年3月26日,其发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街的一家名叫“婚礼广场-盛世家宴”的婚宴酒楼在酒楼墙面上悬挂了巨幅的其与妻子的结婚照广告进行商业宣传,而其本人并未授权该酒楼使用其与妻子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该行为实属为谋取经济利益而擅自使用其肖像,给其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该酒楼的行为已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的侵权,因此起诉要求该酒楼撤去其与妻子的肖像宣传广告,停止侵害行为及消除不良影响,并要求在公共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周杰伦昆凌在今年1月18日举行婚礼,也是适逢他36岁生日之时。微博网友纷纷发评论支持周杰伦维权。网友“去个网名太难了”说,“杰伦对于婚礼和爱情有点完美主义,结婚连赞助都不需要,怎么会让别人用自己结婚照做宣传,以前有人用他照片做宣传,他什么也没说,但是结婚照不行,因为这很神圣。”另一名网友说,“最讨厌那些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侵犯到明星的个人隐私,有胆量这么做就应该赔偿吧。支持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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