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深度好文)【书评】读名著《飘》有感:郝思嘉走出了宗教的枷锁,却还未进入信仰的甘甜

作者: 王艺霖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6年04月30日 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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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读完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不久,又拿起另外一本同样与战争有关的名著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颇有相映生辉之感。

同样都是关于战争——一场是俄罗斯面对拿破仑的的卫国战争,一场是美国的南北内战,都是各自影响了自己民族和世界走向的宏大战争;同样是关于爱情——前者是来自三个俄罗斯贵族家庭的青年子女们,最为人熟知的就是娜塔莎、安德鲁、皮埃尔和玛利亚,后者是来自美国南方贵族家庭的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媚兰;同样是关于战争中的人性淬炼——饱满的心理活动描写让人窥见男女主人公如何历经贵族的安逸、炮火的洗礼、废墟的荒凉之后,人格淬炼和在新时代重生的故事。

与此同时,托尔斯泰和米切尔各自作为男人和女人,性别的不同帮助他们给自己的作品各自注入鲜明的特色——托氏非常着眼于正面战场的交锋和层层递进的分析思考,让读者对他关于历史的结论由衷叹服;而米氏则更多展现后方南方妇人们的生活与内心的演变,其细腻而鲜活的描写尤让人感受到一个接一个的画面,生生如在眼前。

看《战争与和平》时,我哭了3次;看《飘》时,我哭了6次,也许是因为同样作为一个女性更能体会米切尔想表达的,那种浓烈之感仿佛书中常常描写到的白兰地一般,冲撞着你的心田,不禁潸然泪下。

每当哭时,尤感慨到这就是名著的力量,让你为其中的人性共鸣而落泪,因为我们的人性和书中那些饱满的人物是共通的。

鲜丽:可谓是《飘》的最大特色,其中一绝就是太懂得颜色的妙用——思嘉:Scarlet猩红色,瑞德:Rhett 红色,媚兰:Melanie黑色,艾希礼:Ashley灰色——取名之间就已蕴含每个人的个性和命运,也从不同角度说明着美国南方文明的斑驳色彩。

而其中,最具鲜明人格的当属女主人公郝思嘉。

《飘》与它的女主人公郝思嘉的蜕变

《飘》的故事脉络早已随着费雯丽与盖博主演的电影《乱世佳人》被无数人所众知:南北战争前夕,农场塔拉庄园的千金、全县最有名的美女郝思嘉爱上了“白马王子”——另一个农场主的儿子艾希礼,却遭到拒绝,为了报复她嫁给了自己不爱的男人、艾希礼妻子媚兰的弟弟查尔斯。战争让郝思嘉成为寡妇,母亲去世、父亲失忆、家园被毁,不得不完全脱去之前千金小姐的模样,彻底挑起生活的重担,为养活家人和保住自己的家园,她设计抢了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在世风保守的亚特兰大天天抛头露面、如男人一样做生意,因而招来各种争议;从之前虔诚的天主教徒成长出来的千金小姐变成一个只相信金钱和实用主义的人;后来,又嫁给爱了自己多年的、和她非常相似的投机商人白瑞德;然而,纵使10多年生活的起起落落,郝思嘉一直爱着艾希礼,却在艾希礼妻子媚兰的去世时看到艾希礼懦弱的本质,才发现原来这只是她的一个少女瑰丽而虚幻的“白马王子梦”,而真正一直是她精神支柱、在旁边默默支持她、她的挚友的却是她诅咒和反感多年的、看上去朴素无奇的媚兰,而她最渴望的家庭栖息之处原来是自称“无赖”的白瑞德带来的,但这时媚兰已逝后悔莫及;白瑞德已被伤到绝望决定离开。

读毕小说,才发现电影《乱世佳人》的确经典与精彩,却仍不及小说十分之一。

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米切尔的独特之处在于她着重描写了后方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感受和演变,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的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带来的失去亲人和家园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由此黯然下去,反之,另有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战后严酷的现实,直面生活的困难、重新前进,成为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

这其中,尤以郝思嘉为代表。生活在南方的少女郝思嘉自幼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其贵族的家族背景、天主教的宗教背景、以及母亲与嬷嬷从小对其的严加训练,都使其一生理想就是做一个被众人肯定和羡慕的“传统淑女”,然而来自于她爱尔兰父亲的影响让她的血液中流淌着野性的叛逆因素。

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郝思嘉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鲜明,一系列现实生活的挫折和艰难中她彻底抛弃了之前她的家族、宗教背景中对她的束缚,直面、挣扎、妥协又抗争,这不仅深刻改变了她的自我,改变了她个人甚至也改变了整个家族的命运,也由此象征着美国南方文明在遭遇战争和强压后的失落、以及既无奈又有力的演变。

书名《Gone with the Wind》(意为“随风而逝”,译为“飘”)和最开始的扉页,作者就已清晰表明:那个南方的文明已经随风而逝。

郝思嘉:令人又爱又恨的背后是她的爱与孤

郝思嘉看上去是个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毫不顾及他人感情之人。

小说开头,她是全县最美的女孩,以为天下男人都会爱她,骄傲到没有任何女性朋友;紧接着遭到艾希礼的拒绝后,冲动之下糊里糊涂嫁给了个自己完全不爱的查尔斯并生了孩子,却丝毫对孩子不以为意;紧接着战争爆发,丈夫刚刚出征就染病去世,她并不伤感反而觉得是种解脱,而最难过的是自己得天天穿着寡妇服、不能再随便欢笑和接受他人的爱情;她穿着黑纱为战争筹款,并非因为在乎荣誉和生命,只是因为要找个借口跳舞,“为何死了个人就要哭天抢地,欢快地享受生活不是应该的吗?”如果不是因为接受艾希礼的托付,她绝对不会看管媚兰半分钟,即使照顾媚兰中也是天天诅咒她;为了保护塔拉庄园,不惜失去尊严向牢里的白瑞德卖弄风情,被挫败后出来遇到妹妹的未婚夫马上动计让对方像其求婚;和白瑞德结婚之后也是一直不停地买买买,对于自己的女儿却不管不问,等女儿死了竟大嚎瑞德:“是你杀了她!”

但另一方面,其坚韧勇敢的另一面也在遭遇战争和挫折中熠熠生辉。亚特兰大战火中没有医生和助手,毫无经验的思嘉给媚兰接生;接着驾车带着媚兰母子、儿子和黑奴跋涉回到塔拉老家,竟遭遇母亲前一天去世、父亲疯了,全家人失去精神支柱、也没有粮食,她全部担当起来,对自己许下“绝不会让自己和家人再挨饿”的诺言。面对各种难题,她总是告诉自己:“让我先想想,让我先回去塔拉,我一定会找到办法解决的。”即使是后来失去媚兰、并且瑞德离开后,她也是对自己说到:“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郝思嘉的任性叛逆,与此同时迸发出的勇敢坚韧,其人格魅力令人既爱又恨,因此也让这个人物充满争议,无论是在小说中还是评论中,爱她的人和恨她的人一样大有人在。

然而,郝思嘉令人又爱又恨的背后却是她的爱与孤。

看不到这一点,你读不懂郝思嘉。

她的爱来源于对家园和家人的爱,那种爱全部以一种浓烈的责任感体现出来,她的亲人、黑奴以及别人交付她的媚兰,甚至间接相关的远亲....等等每个人都她都不想失落,一个女人承担了本来是2-3个男人的生活重担供养所有的人。尝过饥饿的苦涩滋味后,她发誓再不允许和家人没有饭吃。而父辈留下的塔拉庄园,无论是自己吃苦还是偷抢,都不容它在自己手中失去,因为那是她和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红土地。

她的爱和责任感有多深,她的孤也有多深。因为她的家人都不理解她,包括妹妹们、黑奴、以及接受她的钱而活着的远亲们,他们不能理解这个女人为何放弃了战前的教养、礼仪、身份、甚至信念,就为了“不再挨饿”和“成为有钱人”而不择手段。

在他们看来,郝思嘉就是南方的叛徒,因为她彻底背弃了过去的文明和光辉。

走出家族和宗教的束缚是无奈,也是勇气

然而,在郝思嘉看来,她却无法理解她的那些南方同胞们。

因为南方文明的时代已经要过去了,这一点即使在还未开战前,艾希礼和白瑞德已经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知道战争就意味着曾经的南方注定要消亡。

这种消亡,简单说:就是之前那一套在新的时代、新的世界里面完全行不通了。因此,郝思嘉痛苦地想起曾经母亲和嬷嬷教给她的淑女风范,却苦恨地想:为何曾经教给我这些呢,要知道这些全部不顶用了,我那样活就得饿死!

她的南方同胞们还活在念念不忘的过去的辉煌与优雅中,连战败和废墟都没有让他们走出来认清时代巨轮,因此也无法面对惨淡现实;而战争带来的巨变却给予郝思嘉释放其叛逆天性的空间,一方面不得不走出曾经家族和宗教的束缚,为了活下去欺负弱小、骗取爱情、撒谎杀人——凡是曾经家族和宗教教给她的信念,她统统全部违背了,小说中宗教信念的逝去是这个核心的说明,故事最后说到她不去教会了、不在乎教义了、也不关心自己会不会下地狱了....因为为了现实和现世,她把这些信念乃至地狱都化解掉了。

说实话,郝思嘉走出家族和宗教的束缚是现实催逼下的无奈选择,但也是改变现实催生的巨大勇气。

一方面,我们看到曾经南方那些所引以为傲的家族辉煌和宗教荣光在战争、外力和现实面前多么不堪一击,如摧枯拉朽、大风扫落叶般,突然全部坍塌与逝去,曾经的金粉世家与繁华记忆如同海市蜃楼般,大浪淘沙下终究如同黄粱梦般,仅留梦中的余味让人咂摸回首却再无法品尝。

一方面,战后残酷的现实逼迫人要活下去,就不得不回去达尔文生存竞争丛林法则。曾经的文明与信念救不了郝思嘉,于是,走出家族和宗教束缚的郝思嘉自然而然跌入到金钱至上和实用主义里面。

这是现实,也是悲剧。

《飘》写到这里,活生生给我们展现了一出“现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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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思嘉和《飘》的背后是南北战争的根源:宗教是虔诚,还是身份?

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引发了我看此书时最大的困惑:为何站前南方口口声声说的信念和上帝没有拯救他们,没有站在他们一旁?

说实话,我为此困惑和思考了好几天,我无法明白这一组如此明显的矛盾,而书中竟最终也未给出答案。

由此而来的思考,也让我逐渐得出我看完此书最大的结论:即是上文中提到郝思嘉走出的家族和宗教的束缚,它不是信仰,因此它面对现实时没有力量。

世人在分析南北战争中为何北方会赢时有各种不同的分析和结论:经济学家会从工业经济和棉花经济的优劣去谈;历史学家会从黑奴制的走向和时代背景入手;政治学家会从林肯的决策和南北精英的不同入手.....但南北双方信仰的差异却的确是一个不可不看的相关纬度。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保罗·约翰逊《美国人的历史》中的一段文字开启了我的灵感,成为了我个人解开这个问题的钥匙。在回顾最初殖民地时期美国的原始构成时,约翰逊谈到白瑞德的故乡南卡罗莱纳州查尔斯顿,也谈到种植主庄园、奴隶制和南北的根本差异:

“(1663年),当时,(英国国王)查理二世把南北卡罗莱纳给了8位领主,他们从各殖民到以及弗吉尼亚和新英格兰邀请了一些富有经验的殖民者,以非常优厚的条件取得这里的土地。巴巴多斯人响应热烈。第一批人于1664年来到恐怖角,但两年之后不得不放弃了。1670年,规模更庞大的另一批人再次做出尝试,他们设计了查尔斯顿。这一次成功了.....领主们想要宗教宽容,为的是吸引更多的殖民者。如果硬要说这帮种植园主是些啥玩意的话,可以说他们都是英国国教徒:他们跟查理二世的看法完全一致,认为那是‘绅士们的唯一宗教。‘于是,他们把英国国教当做了自己的生意,把二等身份强加给信仰其他宗教的人。领主们反对奴隶制。而种植园主们需要奴隶,并且也得到了努力。在某种意义上,领主们的希望倒是实现了——南北卡罗莱纳得到了一个阶层分化的社会,共有三个阶层:一个由种植园主或贵族所组成的小的统治阶级,一个大的劳动阶级,还有一个数量庞大的奴隶阶级。......

“卡莱罗纳的精华部分还是巴巴多斯人的蓄奴殖民地,它源源不断地向美洲大陆输送努力。这赋予了卡罗莱纳殖民地以独特的社会、政治及文化品格......事实上,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如果没有巴巴多斯人的这次移民(不久之后,这个地方成了积极的蓄奴州——南卡罗来纳州,也成了南方的情绪领袖),美国内战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对历史学家来说,观察北美海岸的不同宗教是如何迅速地发展出了与众不同而又根深蒂固的特征,的确是引人入胜的....我们可以看到未来事情的历史成形的先兆。在最初的几十年里,美国的根本性分裂,正以非同寻常的速度开始成形,这种分裂,集中体现在两个关键性的殖民地——马萨诸塞和卡罗莱纳。这就是业已出现的南北分裂。北方的新英格兰,有一个包含所有阶层的,可以流动的、变动频仍的社会,整个社会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向上流动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刻苦工作的伦理。对社会的核心来说,这种伦理是宗教的、理想主义的、简朴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南方,有一个贵族化的悠闲阶级,怀着从祖辈那里继承来的渴望,端坐着白人契约奴工与位数众多的黑人奴隶的身后,在他们那里,宗教的功能是为了显示优雅品味位和身份等级,而不是一种压倒性的、要过一种虔诚生活的内在冲动。”

可以说,虽然南北双方都自称上帝、并且基督教新教宗派都是各自的主流,但两者对于宗教或者说对于信仰的理解却截然不同,这造成了南北战争的根源所在:一方是自发的虔诚和工作的理由,一方是品味身份的象征和享受的理由。

也正因此,南北战争中一方说“我们拥有奴隶是主权,上帝也支持我们拥有奴隶”,一方说“奴隶拥有上帝赐予的所有主权。”

米切尔在《飘》中完全站在了一个南方女性的视角,因此她的小说中藉着郝思嘉等南方人的口称呼北方是“北方佬”、“扬基”,即使有白瑞德等比较理性把北方人也看作人的视角,但全书仍弥漫着只是简单的把北方等同于“金钱至上”和“实用主义”的气氛,所以会怀旧之前的南方文明、虽然深知它必然逝去却又留恋纪念。它未完全跳出南方去冷静看待北方赢的背后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信念力量。

说到此,不得不想起林肯在南北战争中说过的一句名言:“我们不是祈求上帝站在我们这边,而是祈求我们要和上帝站在一边。”

按照保罗·约翰逊的记录,林肯一开始并未有虔诚和坚定的基督信仰。反而是在南北战争过程中,他不停地思考上帝的旨意到底是何,这是我觉得颇有意思之处。

林肯将自己的思考写在了著名的“静思上帝的旨意”(Meditation on the Divine Will)重要文献中,文中林肯写到:“上帝的旨意一定会成就。在这个大争战中,每一边都宣称自己是按着上帝的旨意行动。当然两边都有可能是,但是一定有一边是错的。上帝不可能同时赞成和反对同一件事。在目前这个邪恶的战争里,很有可能,上帝的目的与两边的目的都不相同。不自觉地,人的手段反而变成上帝用来完成他旨意的工具。我几乎可以肯定,这场战争是上帝的旨意,而且是他的旨意让它并没有马上结束……上帝不再是一个被人驯服的神祗,好像是属于美国的上帝,他是在万国之上掌权的。”

南方和北方,让我们看到表面是同样的宗教,信仰本质却截然不同,而这也是理解南北战争的钥匙之一。

走出宗教的枷锁,还需进入信仰的本质

反过来,再回到米切尔和《飘》的女主人公郝思嘉。

《飘》一定意义上是米切尔的自传,她出生南方贵族世家、美貌袭人又天生叛逆,一方面背叛了自己的家族教育和背景,感情众多,体会过和“无赖”谈恋爱的刺激经历,又回归到嫁给一个平实给自己安全感的男人。

郝思嘉是她的性格和经历在《飘》中的投射。这点上,我想起陈文茜谈起看张爱玲作品的感受,“像张爱玲的小说,我从很小的年纪开始看,我发现不同的年龄去读会有不同的感受.....我发现真的每次看都不一样。张爱玲她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写出那些作品,特别有才气。你用跟她在同一个年龄的生活经验去看她写的东西的时候,你会被这个故事主导。到了四十几岁再看,你会觉得,这个女人超越不了命运,所以她书中的角色也都超越不了命运。

米切尔和她所塑造的郝思嘉也颇为类似。

郝思嘉走出了家族和宗教的束缚,她看出了这些的虚伪不堪一击和在现实面前的无能为力,白瑞德和艾希礼也如此,只不过白瑞德挑战这些,艾希礼则躲在这些的余光中逃避。

白瑞德和郝思嘉同样先后选择走上了自称“无赖”的道路,既是大势趋之、又是个性使然,他们逃出了曾经的枷锁,却因为没有新的信念,不得不暂栖于物质和实用主义的牢笼中寻找落脚安息之处。

然而,这些反过来又咬了他们,让他们不能藏身,只能彼此相爱相杀。

其实,两个人的感情纠葛无非是他们想爱又不敢爱,害怕彼此伤害,郝思嘉表面汲汲功利的背后其实是一颗无比渴望爱人和家庭的安全和温暖却不知这些就在眼前不懂珍惜;白瑞德则因为害怕被嘲笑和拒绝而小心翼翼地掩盖自己的深情换之以一种自私自利的外套。

小说结尾,两人都发现了自己这样的本质,却不知道出路在哪里。因此,他们都茫然了,白瑞德选择的是一走了事,郝思嘉选择的则是期待明天。

《飘》整本小说下来到结尾处,就停顿在了这里。

这里,我仿佛看到《出埃及记》的上演:以色列人出了埃及,迦南地就在眼前却苦苦挣扎进不去,反而绕死在旷野。

可以说:郝思嘉走出了宗教的枷锁,却还未进入信仰的甘甜。

宗教和信仰这两个词常常被摆在一起,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词义和内涵。我们成为基督徒后,也常常先看到和体会到宗教,却未进入到纯粹信仰即与耶稣的美好关系带来的自由世界。

看《战争与和平》,最让我钦佩的是托尔斯泰托氏细细布置看来一个宏大的历史画卷和几段细腻的人类爱情,最终他告诉读者的是他超越性的思考:原来只是以理性无法历史历史,更无法理解人性,而在人性所参与的历史的画卷背后是有着我们看不到的上帝在掌管和带领。托尔斯泰的眼光穿越了战争、时代,看透了历史,最终落于信仰的焦点,这才是真正不平凡之处,因而他描写的人物虽经历沧桑最终超越了命运,找到了人生的精髓,也就是他们心灵的归宿。

而《飘》赢在了是米切尔对于南方精神细节的熟悉和展现上,然而她更多是一种缅怀,她的焦点仍旧是沧桑与纠葛中的爱情与人性也正因此,《飘》虽然是杰出的文学作品,但在美国历史学家看来也只是一出“罗曼司”。米切尔没有超越时代,也注定了她的人物无法超越时代,而沧桑也无法成为她寻回心灵的风景,回看郝思嘉,在旧的文明逝去时,她只围绕着“饿”和“钱”,因为之前的精神和信念都已倒坍,因为之前的信念只是装饰而非身体力行的,这样的东西阻碍了她周围那些人进入新的时代,而郝思嘉虽然不再挨饿了,但心灵却在迷茫和彷徨。

“宗教让人死,耶稣让人活。”

这是耶稣面对文士和法利赛人告诉我们的真理,也是时下许多虔诚信仰之人的呐喊之音。

我们是否像郝思嘉一样因为现实和勇气,走出传统和宗教的束缚,却仍旧停留在旷野之中,还未进入到迦南美地品尝到信仰的甘甜?

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会和郝思嘉、白瑞德一样最终陷入到迷茫之中,沧桑也只以沧桑落幕,如作者米切尔一样无法给予男女主人公一个超越命运的出路。

这是此书带来我思考之后最大的信仰收获。


本文所有图片均来自《乱世佳人》电影公开海报与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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