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对自杀的定义是谋杀,这与一个人以非法手段结束另一个人的生命是一个概念。在基督教看来,上帝创造的每个人都是高贵的生命,自杀则是使其中一个生命提前结束,这样也就是谋杀无疑了。
基督教对自杀的定义还有另一个基础,就是上帝创造的生命,没有任何人可以随意剥夺,因此自杀者不但剥夺了一个生命,还是对上帝创造世界的干预和阻碍,因此自杀另一方面又是魔鬼撒旦的伎俩。
然而,是否基督教如此的教义之下,就是对自杀客观的认识以及能有效干预自杀呢?
至今笔者还没有看到一份权威机构的宗教与自杀率之间的调研数据。但是基督徒自杀,不论是在媒体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不绝于耳。
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曾经专门研究自杀的社会现象,并著有《自杀论》一书。在该书中,他将自杀定义为:“凡由受害者本人积极或消极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受害者本人也知道必然会产生这种后果的死亡。”(《自杀论》1960年版)也就是说,自杀者自己明确知道自己那么做的后果是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
他将自杀分成三种类型,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和社会动乱型自杀。
利己型自杀是个体出于绝望和悲观等原因结束自己的生命,以此解脱无法承受的生命重担。利己型自杀是出于对现实的逃避,来摆脱无法改变的现状,诸如生意失败,婚姻失败或者不堪忍受疾病的痛苦等。
利他型自杀,一般是为了服从某一理念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涂尔干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某部落的丈夫去世,妻子甘愿陪葬丈夫,这种自杀完全不是出于个人的意愿,而是由部落团体而来的强制传统,使个体完全消失在集体之中。另一个例子就是船只沉没,船长也会自杀,这是社会命令或者传统的道德要求使他放弃自卫的本能。在日本军队战败之后,许多士兵或者军官也会剖腹自杀,这也是利他型自杀,这些士兵出于对天皇的忠诚,而服从自杀的传统。
社会混乱带来的失序状态让社会与个人欲望满足之间出现脱轨,社会秩序无法满足个人的欲望要求,这样让人产生绝望,涂尔干在统计数字中发现,经济危机时期此种类型的自杀有增长趋势。
综上所述,在现代社会中,利他型自杀,除了在邪教中存在之外,社会的普通生活中并不多见,而社会动乱型自杀,也由于社会失去秩序比如经济危机之下才会出现,因此我们最常见的应该是第一种利己型自杀。
涂尔干认为自杀虽然是个人现象,但是主要还是社会造成的,有其社会成因。个人在经历变故时,缺少社会支持和情感支持,可能是他最终决定自杀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现在社会上有许多自杀干预的公益组织,一般也是从情感和社会支持开始,就是要告诉自杀者,你的经历并不独特,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并且大家没有抛弃你。曾看到过一个例子,一个北漂在春节的时候,因自己一事无成,遂产生厌世心态,就在网上打出自杀两个字,结果跳出了许多“我爱你!”、“我们与你在一起!”等句子,这位北漂者看了之后,泪流满面,没想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还有那么多的陌生人这样支持着自己。他因此放弃自杀,重归社会,心态也因此转变。
可见,对大多数自杀者,情感和社会支持都是至关重要的。许多的案例,也一再告诉我们,没有哪个人是孤立到没人在乎你的生死。整个社会都在关心每个个体。新闻上经常看到,有的网友自杀时仅仅留下一条微博或者一条给陌生人随机发的微信,但是社会公共系统以及网友们却会动用大量资源,找到试图自杀者并成功救援。
与世俗社会积极干预自杀不同的是,基督教教会在面对自杀时,尤其是预防自杀方面所做显得明显落后。正如基督教教会普遍缺乏面对死亡的终极关怀一样,他们对自杀的认识也停留在空洞的教义方面。
基督教对自杀仅仅是从教义方面去说明,这种说明还是交易类型的,自杀不能上天堂。这源于传统基督教将自己的目光过多地投在彼世,而忽略了对现世的关怀,相反对现世则是持拒斥的态度。人们怎样获得有质量的现世生活,这是传统教会一直刻意避免的,而相反,把否定现世生活的质量作为彼世回报的筹码。
因此,传统教会并不能有效干预自杀,在社会支持和情感支持方面,与社会相比还有很大距离。
一个自杀者,纵然能在教会获得情感支持,但是却很难获得社会支持,从而能积极回到社会。因为教会教导基本都是消极对待社会的。
其次教会没有自己的自杀干预组织,对自杀也缺少客观深入的认识,其对自杀的定义也仅仅是将其看做“上帝的开头”而已,在传统教会看来,人的尽头恰是拉人入教的机遇而不是一个需要安慰开导积极面对社会的个体。
传统教会与社会之间有着严重的脱节,这是传统教会必须认真对待的,这种脱节形成的沟壑已经阻碍了社会对基督教的认可,在社会和基督教之间的两厢厌烦当中,基督教已经慢慢离开社会而趋于边缘。在众多的社会功能团体中,由教会承担的功能团体几乎没有。就是最基本的养老院都少之又少,别提自杀干预组织了。任此发展下去,基督教就只能成为单纯的宗教团体。因此,教会需要意识到自杀干预是社会关怀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并积极去实践。
基督时报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基督时报保持中立。欢迎个人浏览转载,其他公众平台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基督时报”的文章权归基督时报所有。未经基督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jidushibao@gmail.com)、电话 (021-6224 3972) 或微博(http://weibo.com/cnchristiantimes),微信(ChTimes)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