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耶稣为何选择十字架的酷刑?

作者: 若望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9年04月15日 0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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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普世教会将会迎来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期——受难周,纪念我主耶稣基督的受难与复活。在弟兄姐妹预备心迎接受难周的时候,有些人提出了一个疑问,为何耶稣救赎世人,非要选择十字架的酷刑呢?其他方式的受死不可以吗?

耶稣降生最重要的目的乃在于担负世人的罪,以最残酷的死亡完成救赎。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从十字架酷刑的历史去看,才能明白祂所遭受的痛苦,以及祂长阔高深的大爱。

十字架(希腊文σταυρος)是一种残酷的刑具,历史非常悠久,具体出现时间不详。但在波斯、迦太基等等古国的历史中都有记载。十字架刑罚非常残酷。刑具的形状是两条架成十字形的原木。(有“T”、“X”等等外形)行刑前,犯人会先行背着十字架的横木游街,直至走到行刑场所。

行刑方法是先把犯人的双手打横张开,并用长钉穿过前臂两条骨之间,把手臂钉在一条横木上,再把横木放在一条垂直的木上,再把双脚钉在直木上面,然后把十字架竖起来,任他慢慢死去。若时限到了之前犯人还未死去,看守者会把犯人的双腿打断,加速犯人的死亡。因为钉在十字架上的死囚由于背部紧贴十字架,无法令肺部有充足扩张的空间纳入新鲜空气,故呼吸时需依靠双腿撑起全身,令背部稍微离开十字架。双腿若被打断,犯人亦无法撑起身体,最终因缺氧窒息而死亡。

当罗马的战旗插在东方各国的土地时,把十字架的酷刑继承下来,主要用于对奴隶、叛乱者或非罗马公民(等同于二等公民或劣等民族)的刑罚,比如著名的斯巴达克起义的战俘就被钉死在十字架。而根据罗马的死刑制度,罗马公民犯了死罪,只能采用斩首、火刑、绞刑等等处决方式,而不可使用十字架的酷刑,比如使徒保罗拥有公民身份,但与其他使徒不同,他没有被处于十字架的极刑,而是被斩首。

由于十字架的酷刑用于低贱的人,被行刑者不仅只是承受肉体的痛苦,更有极大的精神戕害,要遭到大众的侮辱、歧视。因此,罗马著名政治家西塞罗曾说:“十字架这个词本身应该从罗马公民的思想和眼睛甚至耳朵中移除。因为不只是十字架刑的实际执行,甚至提到十字架刑这一词对罗马公民和自由人是不妥当的。”

虽然有人会说盛行于中国明清时期的凌迟处死也很残酷,但是我们要知道,凌迟是残忍,但适用于所有犯罪的人,并不像十字架那样专用于卑贱的人。可以说十字架酷刑是人类历史上黑暗的一页,它把人性的残忍以及对人格的侮辱发展到了极致,将人类的罪性淋漓极致地表现出来。而被不少学者称颂的罗马文明,受到希腊文化熏陶的“文明人”,居然存在如此罪恶的刑罚,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人性在外表光鲜的掩盖下,内心是何等败坏、丑陋。

因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耶稣要选择这样的刑罚了。耶稣为了救赎世人的罪,情愿担负人类历史上最残酷,最耻辱的十字架,这完全体现了祂的舍己、谦卑、博爱、牺牲的伟大精神。而人类以如此邪恶的酷刑,钉死主的独生爱子,不正说明我们的罪大恶极吗?“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但主出大爱“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参赛53:6)

耶稣之选择十字架的酷刑,是在祂舍己牺牲的大爱和人类残酷悖逆的大罪之间强烈的对比中,体现了救赎大功的伟大意义,让我们更深切地感受到救赎的来之不易,对主耶稣长阔高深的大爱充满万分的感激,加倍激发我们的爱主之情,在行走天路上满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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