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

作者: 狄马 | 来源:基督时报蒙允转载 | 2019年12月10日 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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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圣经》中记载着这样一个令人动容的故事:说耶稣在加利利地区传道治病。有一天,他带领一班门徒,从一片麦地里穿过。其中一个门徒饿了,就掐了麦穗来吃。法利赛人看见了,对耶稣说:“看哪,他们在安息日为什么作不可作的事呢?”耶稣就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缺乏、饥饿之时所作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他当亚比亚他作大祭司的时候,怎么进了神的殿,吃了陈设饼,又给跟从他的人吃?这饼除了祭祀以外,人都不可吃。”又对他们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3-28)

说完这话,耶稣就离开那地方,进了一个会堂,碰见一个枯干了手的病人,正要施治,法利赛人就控诉他,说他在安息日治病,犯了律法。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抓住拉上来呢?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于是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和那只手一样。法利赛人从此商议要除去耶稣,因为他们抓住了耶稣“犯罪”的证据。(太12﹕9-14)

耶稣说的吃陈设饼的事,发生在大卫逃难的路上。扫罗要杀大卫,大卫逃到祭祀亚希米勒那里,又累又饿,就向祭祀讨食物,亚希米勒没有食物,就把圣殿里的陈设饼拿下来给他吃。耶稣拿这个例子驳斥法利赛人,说明律法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他多次引用《旧约》中的话“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意在说明,比起那些寻章摘句的律法主义者,他更喜爱充满怜悯的人道主义者。

这使我想起我见到的一些基督徒。他们在肢体间自诩为“属灵前辈”,在教会里也总得“虔诚”的美名。具体表现为:风雨无阻地参加周日敬拜,声情并茂地吟唱赞美诗,不折不扣地缴纳“十一奉献”,甚至有不顾吃奶的孩子,抛下大堆的家务,无视病床上的老人,坚持周日敬拜,不误查经讲道,最终导致家庭离散,孩子吸毒,老人病故。这些基督徒在教会里当然是少数,但奇怪的是,这些“少数”总能得到牧养人有意无意的鼓励,在一些不明就里的慕道友那里,他们也经常被推举为信徒的楷模,或“虔诚”的代言人,给其他信徒分享经验,见证“奇迹”。实际上,你只要到这些基督徒的家中、公司里、社会上打听一下,这些基督徒往往自私、冷漠、责任心缺失,甚至六亲不认,寡情绝义,何以一到教会就热心起来了呢?这是因为他们自知爱心缺乏,没有活出基督徒的样子,一定要通过这些外在的规条来获得代偿性满足,或求得神的庇佑,甚至越是在生活中自私冷酷,越是在教会里大公无私。他们想,我都为神做出如此大的牺牲了,神还会不看管我的孩子、我的家庭、我的事业吗?

其实,神不生不死,不娶不嫁,要你的“牺牲”干什么?你不征求神的意见,一厢情愿地做出“牺牲”,又拿所谓的“牺牲”让神背负保护的责任,这不是讹诈么?你如果真的爱神,就应当老老实实地看顾神的产业,照顾幼小,孝敬父母,爱人如己,努力完成神托付给你的使命,而不是变相和神做交易。正如耶稣在耶路撒冷讲道时所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反过来说“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由于这是他在被捕前的最后一次讲道,因而可以视为耶稣回望人世时的总结性发言。他在这里强调的是,爱人的重要性。这可以说是基督信仰的核心。他用再清楚不过的语言告诉世人:不爱人,爱神就是假的。

相比听从耶稣的教导,在基督信仰里更新生命,以切实的行为光照家庭,进而在生活中、社会上做盐做光,一丝不苟地遵守那些外在的规条反而要容易得多。不就是按时应卯,唱歌跳舞,如数缴纳“十一税”吗?出了教会的门依然故我,你能管得着?

这么说来,那些千百年沿袭下来的宗教规条还要不要?我说,当然要,但仅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真正的信仰必然是超越这些规条的。因为规条是为人设立的,而人不是为规条创造的。比如,牧师告诉你,一个基督徒必须要委身一个教会,定期聚会,才是一个真信徒。这当然没有错,但仅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教会本来就是一个历史的产物。耶稣时代没有教会,人们三五成群地跟着他,在旷野里,在大树下,在石堆旁,在海滩上,聚集、听讲,目的只是为了证道、悟道,甚至是治病、吃鱼头泡饼。即使后来十二使徒跟着他,有了相对固定的班底,也只能算是一个流动的宣讲团体,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教会。

教会在保罗时代被建立,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

1. 保罗时代识字的人少,需要一些有文化的人带读或解释;
2.《圣经》没有诞生,抄本极少,需要信众集中起来一起学习。

随着现代印刷技术的提高,《圣经》可以做到人手一册,加上高等教育普及以后,人们的知识水平提高,牧师再要宣扬“教会之外无救恩”,就成了别有用心。实际上,“教会之外无救恩”是祭祀集团精心编造的谎言,目的在于垄断救恩,增加人头税而已。

征诸教会史,我们发现,保罗是个犹太复国主义者。但他深知凭借以色列当时的人口数量和质量,都无法与罗马抗衡。他找到的一条复国之路,就是利用教会,扩充教权,同时积极鼓励信徒向外邦传教。他指望有一天,当外邦人的人数填满,以色列就有了足够的实力,与罗马颉颃。结果就是,在不长的时间内,基督教就由一门排他性很强的民族宗教变成了世界性宗教,同时也使传福音变成了传教,基督信仰被严重地政治化了。

但根据《新约》的记载,耶稣说的“天国”,并不是指地上的一个实体政权,而是一个精神共同体。所以,托尔斯泰直接讲——“天国就在你的心里”。福音(耶稣的教导)改变每个具体的人,每个生活中独一无二的男女,使他们在各自的家庭、生活和工作中,披着基督的光芒温暖人心,进而光照周边的亲友、邻人,每个重生的个人加起来就是一个“天国”。“天国”中的“国民”也不单指受洗的基督徒,而是实实在在的生命觉醒,从灵魂到肉体都复活的人;否则,耶稣就不会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1)

信仰对一个人来说,不是通过修炼,越来越成为神——人是成不了神的;而是通过警醒和历练,越来越成为人——成为一个具有丰富人性的、广博的、被爱心充满的人,而不是偏狭的、仇恨的、被虚妄充斥的人。一句话,好的信仰使我成为一个能充分体恤人性、悲悯人性、并进而复苏人性的人;坏的信仰使我成为一个攻击人性、蔑视人性、并试图改造人性的人。

《约翰福音》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看见他的母亲和他所爱的门徒也站在旁边。那时,士兵们已经分了他的外衣,又为里衣拈阄,顷刻之间,他就要离开人世了。这时,他转过头来对他母亲说:“母亲,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第一句话中“你的儿子”,指的不是耶稣自己。因为耶稣这时已被人戴了冠冕,穿上紫袍,戏弄够了,又被打得受伤,天下没有一个母亲看见儿子如此不肝肠寸断的。作为一个能体察万人心的“神之子”,耶稣不会将自己被凌辱和鞭抽的模样故意展示给母亲。他说的“你的儿子”是指她旁边的“他所爱的门徒”。因为回过头来,他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这是叫母亲与他的门徒彼此相认,意在让这个门徒在他死后照顾他的母亲。表明这个“神之子”,在身体遭遇极大痛楚,很快就要长辞人间时,仍以尘世的母亲为念,这显露了一个“人之子”的平凡情怀。后来这个门徒果然将马利亚接到自己的家中居住,这个细致周到的安排于是就成为耶稣留给世界的最后旨意。

可惜,后世的好多基督徒忘了这一幕。

忘了基督教不是一门高高在上、以理杀人的宗教,而是传播真理,践行爱与怜悯的宗教;
忘了基督徒不是一群以言语和外在规条为冠冕的人,而是以身体力行和自身光照来改变世界的人。

实际上,今天的许多基督徒之所以和非基督徒家庭及家人关系紧张,原因并不仅仅在非基督徒家庭及家人硬着颈项、不肯悔改,与一些基督徒一味生搬硬套、大义责人的救世主做派有很大关系。本来中国人的宗教意识是很淡薄的,这对传讲福音很有好处。民间的祀孔、祭祖更多的只是一种礼仪,婚丧嫁娶仪式上的焚香、戴孝,现在已经完全演变成了一种民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一些基督徒却非要吹毛求疵,以“越左越革命”的心态对待家人,硬要在其中找出“偶像崇拜”的因子,大加挞伐,搞得众叛亲离,避基督徒如避瘟神,自己还大言不惭地说:“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太10:34),一副耶稣下凡的架势。

实际上,这些基督徒如果不是先从教条出发,而是从自身做起,捧出爱心光照亲人,以真正谦卑的心态对待家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亲人之间的矛盾会少很多。因此,我常想,什么是传福音?活出基督徒的样子,这就是最好的传福音。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你若盛开,清风自来,还用得着你苦口婆心,甚至坑蒙拐骗,拉人入教?如果信仰上帝或研读圣经,并不能改善一个人在家庭生活中的暴戾和粗鄙,也不能使一个人在公共生活中显得更为节制和温情,那么,它除了满足一个人的虚荣心,或使他在公共场合夸夸其谈,自欺欺人,还有什么用呢?反过来,一个人如果真的被爱心充满,做到爱人如己,即使他懈怠,甚至是破坏了一些宗教规条又有什么呢?

耶稣不也进到圣殿,推倒了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的凳子,活像一个城管么?
保罗不也废掉了割礼,对外邦人说:“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
特蕾莎修女不也给异教徒以他们的方式做临终祷告吗?
利玛窦为了取得中国士人的信任,蓄长发戴儒冠;
李提摩太不仅身着儒生的长袍,而且还在脑后蓄起了辫子。

我曾亲见一个母亲,把他五岁的儿子打发到车站,回老家过年,说:记住,孩子,回到老家,不要磕头,不要烧纸,要记得饭前祷告。孩子说:妈妈,那你要不要给爷爷奶奶捎两句祝福的话呢?这个母亲把头一回,说:神的事比人的事重要,说完就走了。这个话可以代表当今好多基督徒的心态。不错,神的事比人的事重要,但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神把孩子托付给你,意在叫你帮助他成长,教他懂得生命的道理。但你记住的只有那些干瘪的教条,忘了鲜活的生命。这个孩子长大了,即使他把所有的规条都记住了,并遵行了,又有什么用呢?不就是一个合格的法利赛人么?你以为磕头是“偶像崇拜”,那握手算不算?敬礼算不算?你以为烧纸是给死人送钱,涉嫌“拜鬼”,那献花怎么讲?烧纸是想象死人到地狱里,还会花钱,那献花是不是想象死人还活着,有眼睛能看见,有鼻子能闻见?你如果真的相信上帝是宇宙间唯一的真神,那么寺庙里不就是一些泥塑木梗,墓地里不就是一些死去的男男女女么?这些人曾经活着,曾经给过我们爱和帮助。现在他们死了,我们以适当的方式,或按礼从俗地表示哀悼,表达纪念,不是应当的么?我们有一天不也要钻到这里面么?干嘛非得赶尽杀绝,来个“宁要基督教的草,不要中国化的苗”呢!

其实,要我说,这些自称基督徒的人,离基督很远,离“红卫兵”很近。因为他们把规条当成了耶稣的教导,而把耶稣的教导和耶稣本人忘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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