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圣灵充满是很多饥渴慕义基督徒所希望的,然而如何被圣灵充满?被充满的信徒又有哪些表现?这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有的人指出,认罪悔改是圣灵充满的印记;有的则认为传福音领人归主者,肯定有圣灵的大能;甚至有人把说方言、行各样异能作为圣灵充满的依据。
以上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但圣灵给每个人的恩赐不同,因此仅以个别标准作为评判,是以偏概全的。我们要从神人关系的总原则去看这个问题。因为被圣灵充满者,他与神的关系肯定是亲密的。那么一个活在基督里的人,都有哪些表现呢?
他的价值观肯定是遵循天国的标准的,因为他们的终极关怀在美好的彼岸,而非有限的世界。他们的思想言行必然是受到其价值观支配的。有些基督徒虽然受洗了,但其价值观并未得到改变,对世界的追求超过了对天国的渴慕,也就很难与神建立起亲密关系。
我们要认罪悔改,前提是知道自己犯了哪些罪。而判罪标准就是“天国的宪章”,假如我们的价值观是属于天国的,自然会以其标准省察自我,去除那些不合神心意的思想言行。因此,价值观以天国为标准的基督徒,必然是被圣灵所充满的。
当我们价值观改变后,必然会在思想言行上遵行基督的旨意。这就像我们是国家的一份子,就必须遵纪守法一样。可我们能够遵行天国律法,以人的软弱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就要在圣灵的引导下行事为人。很多能够按照《圣经》而行的人,都少不了圣灵的陪伴。
而在基督的旨意中,爱心是最大的诫命,使徒保罗指出:“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甚么。”(林前13:1-2)因此我们在对待圣灵充满上,千万不要舍本逐末,去追求各种神迹异能,而把最重要的诫命给丢了。
而在传福音上,好见证的果效,远远超过大段的教义。因为基督徒是通过《圣经》了解基督,非信徒是通过基督徒认识耶稣。基督徒活出基督的荣美,就是最好的传福音方式。而一个人想要成为社会上的光与盐,就必须与神建立密切关系,在圣灵的带领下行事。
笔者就见过不少见证,很多被圣灵充满,拥有基督生命的肢体。经常能够带领不少人信主,这倒不是她们能说会道,相反不少人是笨口拙舌的。可很多人却从她们身上看到了基督的美善,从而愿意与神亲近,并最终受洗归主。可见真正被圣灵充满者,能够成为他人的祝福。
只要与神建立起密切关系,她必然会被圣灵充满。即使她无法行各种神迹,也没表现出过人的才华。因为在神眼中,我们的价值在于遵行祂的旨意,以天国的荣耀作为终极关怀。希望广大弟兄姐妹能够做到:“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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