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常常会在书里看到耶稣与法利赛人和文士为律法而争辩,也看到当时的犹太人把律法当成是他们信仰、生活和工作的准则,甚至律法堪比天大,违背律法的就要受到谴责和咒诅,有的还要被处死。
那么,犹太人所看重的律法到底指的是什么?
律法是犹太人的信仰核心,是连接上帝和以色列民族的桥梁与纽带。其基本的内容包括宗教礼仪和道德戒律两大部分。律法可分为4部分——十诫、摩西五经、先知的道理、口传律法或称文士律法;奕可讲其分为成文律法和口传律法两部分。
一、十诫
十诫是上帝带领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去往迦南应许之地的路上,在西奈山借由以色列当时的带领者摩西颁布给以色列民族的十条规定。这十条规定被犹太人奉为生活准则,也是最初的律法条文。
十诫分别为:
1.除上帝以外,不可有别的神。
2.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偶像,不可事奉它。
3.不可妄称上帝的名。
4.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5.当孝敬父母。
6.不可杀人。
7.不可奸淫。
8.不可偷盗。
9.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10.不可贪恋人发房屋、妻子、仆婢、牛驴和他一切所有的。
二、摩西五经
摩西五经是犹太教的根本,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其内容包括:诫命、律例、典章、制度、礼仪和法则,对人与上帝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社会、生活等的方方面面都做出了规范。这些神圣的、至高无上的犹太律法可以被解释或说明,但绝不可更改,因为“上帝是永恒的,他从不更改自己的律法。”
三、先知的道理
先知的道理指的是《希伯来圣经》中的先知书,一般被认为是先知所著,或者记录先知的预言、异象、训诫,以及以色列民族的部分历史等。
在犹太人的分类里,他们亦把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列为先知书之列。
先知书的内容和形式并不固定,有些是传讲预言、谈及未来,大部分的先知书记录了当时的情形和以色列民族的罪恶。
四、口传律法或文士律法
口传律法,指对成文律法的口头解释。圣经中常提到的文士所讲的律法属于口传律法。
犹太教的拉比认为,摩西在西奈山同时接受成文律法和口传律法,两者共同组成上帝传授的全部律法。
在长达几百年的时间内,口传律法一直没有文字记载,而依靠记忆通过口授代代相传。至公元200年口传律法书被搜集整理编撰为《密西纳》,500年左右对其的诠释和评注被编为《革马拉》,二者合称《塔木德》。
在《塔木德》中,有两类性质的内容。一是“哈拉哈”,原意为“行走”,引申为按照律法所行的生活之路,具体指的是《密西纳》和《革马拉》中的所有律法内容。一是“阿嘎达”,意思是“陈述”,是用“铺陈、传说、故事、诗歌、寓言、道德反思以及历史回忆的手段”对犹太经典的阐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维基百科、犹太律法的演变和特征 作者:王宏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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