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

19世纪来华的斐尔德:从宣教士到女性主义者(十)

作者: 临川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4年10月11日 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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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说:一扇了解19世纪潮汕的窗口(下)

——读《宝塔的阴影:中国生活的研究》札记

在第十四章《尼姑》中,斐对佛教的尼姑做出了评价,认为她们自食其力(笔者按:在基督新教女传道员出现之前,当时唯一能自力更生的女性群体恐怕就只有她们了),并收养许多女弃婴,不单养育她们,还教她们缝补、刺绣、读书识字,她们几乎是唯一识字的妇女群体。待女孩长至15岁,就给她们剃度,削发为尼。小尼姑两三岁就被以三、四美元的价格卖入尼姑庵,虽为父母所弃,但被卖给尼姑比起被杀掉的那些弃婴已经很幸运了。而尼姑也不是任何弃婴都要的,她们是挑那些足月而生,长得结实、看着精神的孩子来养。总的来说,这些尼姑比其他中国妇女看起来更强壮、肥胖,生活更舒适,尼姑们收入丰厚,衣食无忧。每天早上她们出去化缘,化得之食不仅够她们自己吃,还够那些无力出來的老小尼姑吃。她们被请去为临终者诵经,被请到街上、到屋里,为人驱邪,替人祈愿,收取酬银。她们住在尼姑庵里,有的尼庵占地宽广,建筑精美,周边景色宜人。有的是富户独力所建,有的是众人捐凑,都巴望靠着这行为,蓄修德于来生。

当时的潮汕尼姑庵很多,人要是出远门,一天之内沿途就可以见到十来座尼庵。无知而迷信的群众对庵寺十分恭敬,但有见识的人却暗地里说,那些本该恭敬庄严的地方可不像那么回事。我们也不止一次地听说过,有尼庵因犯法被官府捣毁。

某日上午,斐姑娘到访三处尼庵,这三座庵共有尼姑100名,斐与之聊过的尼姑都是从小在庵中长大的。其中一座庵的师太,友善开明,时年75岁,出家已72年。这位老师太任由斐利用一切机会向她们讲福音,她管这个叫“法”。不过当斐姑娘提出,让一位自己培养的女传道员来住上几天,老师太说,让吃荤的人住进庵中,这可成何体统?她说她自己老了,已经活够了,她可以信我讲的道;可其他尼姑不行,要是她们信了福音,就会没饭吃。她会私下里到斐的家中来受教,斐也可以到庵里来,向尼姑们传福音,她们听后,可以自己掂量掂量,值不值得为了这个,出去挨饿。

第十六章《药材店》记载了斐姑娘对中国传统医学的认识:“中国人对病理、生理、卫生保健诸学科知之甚少,也没有动手术这回事,但是四千年的实践使他们懂得怎样正确使用草药,通常以敷剂和汤剂的巧妙方法加以应用。对他们来说,这方面根本没有什么医学教育系统,而每个有点文化的人,或多或少都是医生。专家多得很。一些家庭懂得如何对付某种病,其方法秘不外传,作为传家宝,代代相传。”中医其实是有手术的,例如《三国志·魏书·傅嘏传》载:“是时景王(司马师)新割目瘤,创甚”,《晋书·景帝纪》也有“景帝目有瘤疾,使医割之”的记载,这是世界医学史上切除肿瘤手术的最早记载之一。只是斐姑娘囿于所见,是以不知。难得的是,斐并没有全盘否定中医的价值,认为这种经验医学还是有巧妙之处。

接着,斐姑娘就讲了一个当地庸医误诊害人的例子:

我认识一位当地人,一边耳朵完全聋了。她致聋的原因,完全是中国式医术诊疗的活生生的例子。多年以前,这女人得了重感冒,过后头疼欲裂。她去问先生,那先生说,这病是因为她脑袋里面长了东西,而治愈的方法是,将眼睛或耳朵弄破个洞洞,让那病自己出來。她想,与其在眼珠子上打洞,不如钻耳朵吧,于是耳洞被深深地刺入,刺破了耳膜。从那以后,她就聋了,可头疼却没能好。

中医里的庸医误人的事例固然不少,但也有中医成功治愈西医也认为非常棘手的患者的例子。

湘雅医院、湘雅医学院创始人,曾任雅礼大学(College of Yale-in-China)校长的美国医学传教士爱德华·胡美(Edward Hicks Hume)博士在《道一风同:一位美国医生在华30年》一书中就记载了两个这方面的事例,其一是一位姓腾的先生因为妻子病重,特来请胡美医生诊治。腾夫人身怀六甲,在过去的两周里,常常不间断地呕吐且无法进食。胡美判断必须尽快对患者做人流手术,否则毒素将毒害患者的整个系统。腾先生由于在日本接受过科学训练,所以对胡美医生的判断完全信任,但他岳母不同意这个治疗方案。最后,腾家决定找湖南名中医常医生来诊治,结果这名医生仅仅只用了三服药,就治好了患者。6个月后,患者成功诞下一子。

其二是湖南的财政总管梁先生得了重病,其儿子同时请了胡美医生和湖南名中医王大夫前来诊治。就患者儿子所知,这种做法,在长沙还是首例。两位大夫,分别用中医和西医的办法,得出了相同的诊断:严重的肾病。事后,胡美盛情邀请王医生来自己的医学院参观病房和实验室,并且每星期在医学院举办一次中医讲座。对方保证一定前来,会与胡医生成为好朋友。胡美在书中,称呼王医生为“我的医学顾问”。 

《汕头福音医院1868-1869年年度报告》里说到一个病人在医院接受了福音,临终前要家里人给他在墓碑刻上“基督门徒”字样,亲属满足了他的要求。

这位信徒是幸运的,因为不是每个基督徒的这种心愿都能实现。《宝塔的阴影》第十七章《行走潮汕》中,斐姑娘记载了她与同工在巡回布道时,探视了一个叫阿忠的基督徒的墓,并且讲了阿忠的故事:

他的身边都是磨刀霍霍的异教徒,他的营生处处不顺,因为他毫不动摇地坚信这门与众不同的宗教,有时候甚至命悬一线。他矢志不渝,得到了主为那些持守至终的人所预备的奖赏。许多其督徒临终留下遗命,吩附在墓碑刻上“耶稣门徒”四个字,阿忠最后的遗命也是这样,而他的儿子不把他的吩咐当回事,墓碑没有这样的字眼,取而代之的是拜偶像的装饰。不过这没有关系,等到主再来,从地上四面八方召唤所选的人的时候,祂知道加何找到他们,而不必靠墓碑上的字。

这一章还记录了一个老妇人是如何渴慕真道的:

到了下一个村子,一个老妇人正坐在家门口碾薯粉。我对她说,要是能将男人和孩子支开,将女人都叫来,我有一番能让她喜乐的要紧话来对她们讲。她马上同意了。于是我将呆在村口的两名船夫招呼过来帮忙张罗一下。孩子们像蝗虫一样人头攒动,又吵又闹,只有硬将他们赶出去,好让有心听道的人进得屋子来。女人们看到我入乡随俗一切都循例而行,在场没有了男人,便从门口一拥而入,于是屋子里坐满了,屋里一共有10个女人坐下来听道,其他女人站在门外。一个老妇人格外认真地听我讲,屡次求我将进过的话再讲一遍,好在我离开后她还能记住,直到男人们带着田地里收来的东西进屋,聚会必须得结束,这位老妇人步履蹒跚缓缓而行,踏上归途,我听见她不住地念叨“耶稣主,耶稣主,耶稣主”,好像要把这名字牢牢装进脑子中去,她以前从未听过这名字,以后也许不再听到,可是,或许将来到了即将抬脚跨入另一个世界,就要迈进苍茫未知之地的时候,想起这个名字,她喊道,“耶稣主!”而耶稣主就会前来将她领进祂的国度,因为祂终究不会对这般呼唤置若罔闻。

这个例子,正是主耶稣所讲的“落在好土里的种子”,能结出果实来 (马太福音 13:8 )。

信主时间长的人都经常听到这种见证:某某人信主前品行多么败坏(如第二十五章里吴攀惜的丈夫)或某某人信主前命运多么困苦,悔改信主后生命有了彻底的更新,从此自己与全家的境况大大改善,《宝塔的阴影》中记载了斐姑娘所培养的16名女传道员的见证,其中绝大部分属于这一类例子。但可贵的是,斐姑娘在书中第二十五章《阿水婶的故事》也记载了林水信主后经历的深重磨难:

大约30年前,我的细弟听了一名宣教士的讲道成了基督徒。我这细弟经常来对我讲上帝,又讲什么是真道,直讲得满头大汗非常吃力地想要让我明白。他来了又来,我虽觉得他讲的那些确实不假,可我心里还是放不下那些神明,觉得还是遵习俗,随亲友拜老爷好。道理我听得进,心里却容不下。上帝有很多法子叫人悔改。假如我家男人生意一直兴旺下去,我也许不会归向主。

当我34岁的时候,我家男人贩了满满一船货去暹罗:在那里他抽上了鸦片,花钱如流水,以后再也没回来。我诚心向神明上供,每年烧在神明面前的香火钱多达10美元的银子。我找算卦的,求问我家男人何时才能来信或寄来番批(“番批”是潮汕华侨华人寄给家人的信与钱——引者按)。通常神明会给出某个日子,然后我会坐在门口,巴望着收到信,每当某个看上去像是送信的人走近来,我便心砰砰跳,然后发现没我的信,就转身进门,哭上一场。在那些神明身上花掉了大笔银子,换来无数次的失望之后,我开始想,我细弟的那个神或许会好些。我去找我弟,说,“弟啊,今后我来拜上帝,可是,要被外面这么多人敌对、鄙视,伤不起啊,我暗地里来拜吧。”我弟告诉我说,每个属于耶稣基督的人,都必须在众人面前认祂为主。我回家去,将一切寻思妥当,然后开始在礼拜日,随同樟林的几个基督徒去做礼拜了。我儿子眼看着我就要变成基督徒,恼怒不堪,又喊又骂。我大姆(潮汕人妯娌互称对方为“姆”——引者按)本来跟我很要好的,恨起我来,我做礼拜回来,她锁上门不让我进屋。做基督徒实在太过艰难啊。

我儿子18岁大的时候,往暹罗去找他爸,希望能让他爸戒掉鸦片瘾。第二年,我41岁的时候,随同樟林几位弟兄姐妹前往汕头,去领洗礼。我得暗地里去:前一天夜里,就将要洗换的衣服,路上吃的饭,连同做路费的银子送到聚会的地方,第二天一大早我再出来,去找上几个教友,一同上路。我回樟林前,大姆去找到我们宗族四位族老中的三个,告诉他们我做什么去了。他们决定埋伏在河边某处,等我路过,就抓住我按到河底去,将我淹死。可当她去找到最后那位族长,他说,虽然我去汕头这事太过恶劣、难以言状,可那些洋教十很有势力,要是这样弄死一名基督徒,会有大麻烦。就这样,我才保住了小命。我回到家,她咒骂,可也只能这样而已。她不准我在家里讲福音,也不准信徒来看我。我病了,我女儿嫁去的那户人家离我只有几条街,她婆婆是个好人,过来照顾我。

我儿子在暹罗做起了生意,后来去了香港。他从那里寄来了番批,相当于20美元,并附信说,不能回来看我,求恕其不孝,因为船很快要回暹罗,他必须随船回去。从香港驶出才一天,船翻了,船上的一切都没了。

得知这消息,我不哭,只暗地里流泪:因为怕周围拜偶像的人说,我的上帝不好。我觉得,我也必须给那些软弱的基督徒做个榜样,就是顺服上帝的旨意。我觉得我的苦拍太重,过干我所能拍的:可我必须把这些苦吞进肚子里去,直到如今,也不告诉任何人这苦有多大。

如今除了天堂的盼望,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寄托心思。我曾深陷困苦,但不受苦我就不会得救。我还强壮,或许还能活许多年,若能领多人来信主,那我可有足够喜乐。

斐在此并未宣传成功神学,凡是有较为深厚教会阅历的人,都知道她在这件事上的记叙是可信的(尽管她并不总是实事求是,例如后来她想放弃做传教士就彻底否定自己自来到潮汕就一直黾勉耕耘的培训女传道员事工。参本系列连载之五),并非如有的学者所言,是一种宗教皈依策略。因为如果是为了使人归信,那一定不会宣扬这种“反面事例”的。在这本书里,斐所记载的1 6名女传道员的见证里,只有这个是“反面事例”,这就更显得真实可信。虽然这个见证可以反映出基督宗教的另外两个重要课题:顺服的功课与“目的神义论”(或称“锻炼说”)。希腊教父爱任纽 (Irenaeus 130-202年)对于类似问题的回答是认为苦罪是必须有的:他假定人性的一个特征是具有一种潜能,而潜能需要一个学习与成长过程才会成熟。罪恶与苦难被视为人成长的“教育”工具,使不成熟、不完美的人成为完善的、道德的属灵人。近代以降承袭这个观念并进一步将之扩充的是英国当代神学家约翰·希克(John Hick 1922–2012年)。在他的著作Evil and the God of Love里,他强调人性要臻至完备之境,则需要成长。在成长过程中,人必须能够自由地选择善或恶,若无恶的存在,便无真正的选择,人亦不能有真正的成长。

林水对自己遭遇的磨难的解读,说明当时传教士是从这两个课题的角度来对她解释她为何会有这样的遭遇,但是“目的神义论”存在不少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首先,它并没有真正解释苦罪的来源,故此亦未为上帝的全善与全能提出有力之辩护。它仅在人必需成长的前提下提供一个苦罪存在的原因;其次,既然苦罪有了合法的解释,甚至有建设性的“教育”“使人成长”的意义,那就把苦罪的苦楚与邪恶本质大大降低,甚至变为合法。这不仅对身陷苦难中的人来说极不公平,亦使世人对苦难应有的敏感与怜悯大大下降,甚至有助长苦难的可能(详见许志伟《基督教神学思想导论》第63页)。另外,这个功课其实是不适合慕道友和初信者的,在近代中国,信耶稣要面临巨大的风险(甚至付出失去生命的代价),他们看了这样的见证,就更加不敢信了。

此外,笔者经常接触到的观点是过番的潮汕华侨、华人对家人、家乡有着无比沉重的责任感,无论自己在异国的生活有多苦,也依然省吃俭用把“番批”寄给老家的亲属。但从这个例子就能看出其实也是有反例的。

这本书记叙了近代潮汕妇女的深重苦难。那时的潮汕妇女地位低下,当媳妇的,除非多年媳妇熬成婆,否则要么就是选择忍辱苟活,要么就是选择以死抗争。第二十八章《跳出火坑》中,女传道员林锦平讲了如下的故事:

我娘在我10岁时给我订亲了,订给邻村一个年龄和我相仿的男子。我14岁的时候,娘死了。虽未到成亲的时候,可婆家马上来将我带走了。婆婆性情歹恶,狠狠地欺压媳妇。她的大儿子是收养来的.带着媳妇住到别处去。她的二儿子19岁,已经娶妻,住在家里。我是老三的媳妇。我二姆很少见到她男人,而我从未见到我的男人。我甚至至今还不知道他高矮胖瘦。我和二姆睡在婆婆房间里,起来就在屋子的后半头,前半头是店铺,是男人们走动做买卖的地方。我们做饭,做好了、由帮工的阿弟端到前面去,让男人们吃,而我们自己在姿娘间里吃(潮汕人称呼女人为“姿娘”——引者按)。我来到不久,二姆告诉我说,她想去死,我立即同意跟她一起了结。做媳妇的捱不过苦、就寻短见,这种事一点不稀罕。附近的Sieh Tie村,有七名女子相约,结伴投河自尽,她们挑的是大白天的午时.到河边某处偏僻地方相会。碰巧其中四个被家里叫去做饭,无法在约好的时候来到。其余三个将手腕捆在一起,连同最小的那个,只有14岁,捆在中间,就这样跳进了河,后来人们才找回了她们的尸体。在新圩,有三名女子一起跳了河,其中两个刚刚出嫁。有人听到她们在河岸上跑过的脚步声,也有打鱼的人见到她们跳进河里,但都以为是鬼,直到有人分辨说,鬼跑起来不会有脚步声,跳进水里也不会溅起水花。

一天,婆婆出去了,我二姆弄来一根绳子,绑到梁上,预备好将我们二人自己了结了。可当她迈上眠床脚踏板,试着绳结的时候,我突然吓得半死,求她罢手,说要是她先死成了,我会吓坏,下不了手的。这样,她说,那另挑日子吧,又说我有爹疼惜,或许能帮上忙。我还是活下去的好。不久以后,我爹传话来,让我返娘家,婆婆觉得不便跟我作梗,让我走了。两个月后,二姆上吊死了,婆家丢了面子,出了乱子,还跟着一堆麻烦事。于是我在娘家住了些日子。

我们村有一个女人,媳妇上吊死了,婆婆进得门来。一看媳妇这样,害怕娘家人上门来兴师问罪,于是立即又找来一根绳子,也在媳妇身边上吊了。这样过后,两方亲友都无话可说。因为双方以牙还牙,扯平了。

我婆婆才不上吊,而是害怕我会跟她来这一手,于是决定将我转嫁给别人。嫁掉我,她赚回了先前为我付出的相当于8英镑的聘金。如今老婆要比以前金贵得多,在我们村,最少也得14英镑银子的聘金,否则休想娶得到。我那时已经快17岁了。摆脱了一个从没露面的男人和一个可恶的婆婆,嫁到另一户人家去,我欢喜都来不及。我这边的婆婆人很好,我男人为人正直、有情有义,比我大12岁,做买卖为生。我生了三个小孩,我男人疼爱孩子,对我好,对他老母非常孝顺。

最终,林锦平还算不幸中有万幸,“被”改嫁后遇上一个还不错的丈夫。而那时的潮汕,也有少数婆婆比较善良,例如第三十四章《银花婶的自述》里,吴银花的第一任丈夫不许她到床上睡觉,只允许她睡床边泥地,冷得她瑟瑟发抖;他自己盖被子,却不许妻子盖;每夜他带一把刀上床,说自己半夜要是心里起意要杀她,就杀了。她婆婆怕她出事,就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她嫁给了别人。

第三十三章《南陇教会的柱石》里吴真宝的见证,则说明了被上帝拣选救拔的人,在归信的过程中,无论受到多大的不顺,无论曾有多少软弱彷徨,最终都必坚定信仰。最后,斐姑娘记载吴真宝不单经济状况大为改善,还和另一对信徒夫妻(妻子为女传道员黄秀莲)出资合建了一座教堂:

三年前,我听说我们村来了一个女传道员,住在秀莲姐家里。我不知道所谓的“传道人”是哪路货色,也从没见过一个,我想,说不定那是妖孽,或是异变之人。以前我和秀莲姐曾甚是要好,一起做针线活,可后来,我对她很有看法,因为她成了基督徒,人们常对她指指点点,说她当娼去了,我也很久没去过她家了。可我想看看传道人是怎么回事,所以我去到秀莲家,她招呼了我,介绍阿水婶(即第二十五章的女主角——引者按)给我认识。阿水婶挽起我手臂,领我到椅子坐下,教导我福音。我觉得福音好极了,我立即打定主意,要到炮台去听更多的福音。水婶在我们村只住了一晚,可她从头到尾都在讲福音,不讲别的话她回炮台后,给秀莲寄了一封信,告诉她哪天才是礼拜天,可以带上我一起去教会。我下定决心,要亲自去看个究竞,看外面那些人对基督徒的说法有多少真,有多少假。那天夜里,我梦见我被污水从上到下泼个透。早上起来我把这梦告诉了小姆,她说这是死去的公公托梦让我知道,如果去教会,我们的清白名声就完了,所以我不去了,我向秀莲借来《圣经》读,这一读,家里的猪就死了。所以我将《圣经》还给了秀莲,不敢留在家里,对于这门新道,可是前所未有的害怕。但过后不久,我又非常想听福音,我就去找秀莲,求她将她所知道的这位至高神的一切都告诉我。秀莲教我祈祷,我开始在吃饭前祈祷,睡前也祈祷,求神赐福。刚开始这么做,我的十六只母鸡就被偷了。我想是神明在报复我想要信耶稣吧,于是我不再祈祷了。接着宝容来到我们村,住在秀莲家里,教导女人们。我想起了很久以前,有一次我去宝容的村里找落神婆,宝容请我一起吃晚饭,所以我觉得这次我应该回礼,请她吃顿晚饭才是,可不是专门要听她讲道。但宝容来后,一直在讲福音,饭桌上也边吃边讲,这下可好,我不仅将她留住,还将她留下过夜,听了更多福音:听得这么开心,整夜都没合眼。第二天一早,我对耀祖说,“儿啊,我觉得这是真道,可我们要是去遵行的话,会被看不起。”儿子说,“娘,要是这道是真的,我们就遵从吧,别人看不起就看不起吧。”就这样,我们成了基督徒。

这样决定了以后,母子俩在家守起了安息日,因为家离教会12英里远。一个礼拜天,真宝的大伯进屋来,说,“受不了你了,你祖宗不拜,家神也不理。现在该说清楚了,是放弃这门教,留在家里,还是去从你这新教门,滚出家门,滚出本村。”真宝答道,“既然懂得了有一位真神,就得拜。随你怎么做吧,可我必须跟从基督,因为有生命的冠冕为那些因受逼迫,并至死信守的人存留。”大伯脱下木履,砸真宝的小脚,疼得她爬不起来。然后将她拖到街上,吩咐两个抬轿子的,将她抬到远远回不来的地方去。她指路,抬轿的将她拾到了炮台教会,女信徒照顾她,后来又将她带到了汕头教会的学堂。最后大伯允许她回家去。她在本村和临近村落做了很多传道的工作,她弟弟已经信了主,而揍过她的大伯有时也去听道。在南陇村,建起了一间教堂,是秀莲夫妻花35美元、真宝付25美元建起的(斐姑娘还记载了吴真宝蒙神赐福,经济情况大为改善,将她拥有的家具一一胪列,因行文繁冗,此处就不引用了——引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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