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穆勒,19世纪的祷告勇士,为他两个朋友的灵魂向神恳求超过五十年。最终两人都信了主,其中一个信主还是在穆勒死后。祷告的关键是需要有功效的。让我们来看看如何让自己的祷告大有功效。
为一个确定的目标祷告
人必须先在心中预定一个确定的目标。如果一次同时为许多不同的目标祈求,这祷告就无法具有功效。因为人心是无法在同一个时间内,将其注意力专注于不同的事物上的。圣经中所记载有效祷告的例子,都是专注祈祷。你四处观察探看,便可发现,凡祈求蒙福的祷告,都是有确定目标的祷告。
正确的动机
祷告绝不可自私,乃是要向神的荣耀献上最大的心愿。
有许多祷告纯粹出乎自私。有姊妹为丈夫的得救祷告,因为她们说:“如果,我的丈夫能与我成双入对地一起去聚会,这岂不是太美妙了吗?”就只为此目的而已。她们似乎从未将想法稍微提高超过自私层次,既未曾想到丈夫所犯的罪是如何地羞辱神、也没想到倘若他们得救了,神将可得着多大的荣耀。
一些为人父母的也常这样。只要想到他们的子女会失丧,就令他们无法忍受。所以他们的祷告也十分迫切。然而,一旦你与他们谈起这个问题时,他们常显出敏感脆弱的样子,告诉你说他们的孩子有多好,他们多么有宗教意识,而且目前已“称得上”是基督徒了,事实上他们毕竟差了那么一截。
这些人说话的神情好像唯恐你道出他们子女的真相,就会伤害了他们一样。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眼中视为温柔、可爱的儿女,如何犯罪得罪神。除非他们的想法能高出这个层次,否则他们的祷告必然无法说服圣洁的神。
符合神所显明的旨意
为了引导人们的祷告,神以三种方式向人显明他的旨意:
1、借着圣经中的应许或预言指明。他会提供、成就某些事物,或对特殊事件的应许。或一般原则,使我们可以有所应用。举例来说,这理即有一个应许:“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11∶24)
2、有时神会以他的眷顾显明其旨意。他会很清楚地启示将有哪些事发生,如同他在圣经话语所显明的一样。当然圣经不可能将每件事都显明出来。然而对那些特具属灵辨识力的人,神常会明确清晰地揭示他的旨意,他应允赐下那些祝福。
3、借着他的圣灵。每当神的子民不知要为什么事祈求,才会符合神旨意时,圣灵总是会教导他们。尤其是在缺少特别的启示,神的眷顾又不是顶明显,而我们也不晓得当怎样祷告时,圣经上却明明告诉我们:“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又说:“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
顺从神的旨意
祷告中的顺服是,即使百般不情愿,仍听从神所显明的旨意.要顺服神的任何命令就是遵从它。只是在自己预设的一些假设或可能的范围内顺服,就不算真顺服。
举例来说:大卫在他的孩子生病之时,曾万分痛苦、忧伤地祷告恳求神,不肯受安慰。由于他的心极其哀戚,所以当孩子死的时候,众臣仆都不敢告诉他。但当他一听完孩子的死讯之后,就立刻将忧思悲怀搁置一旁,起来,吩咐仆人备饭,饮食如昔。
孩子还活着的时候,他并不清楚神的旨意到底如何,所以既禁食又祷告,说:“因为我想,或者耶和华怜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撒下12∶22)他并不知道是否他的祷告、他的忧伤能改变这件事,使这孩子不死。只是想如果他谦卑下来恳求神,也许神会饶恕他,免去这场灾难。然而当神的旨意一显明,这孩子死了,他马上就像一个圣徒一样俯伏下来。他不只是默默地逆来顺受而已,甚至似乎极满意这样的结局。他说:“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撒下12∶15‐23)
这就是真顺服。在神的旨意未向大卫启示之前,他一心只知道这个孩子的复元系于他的祷告。但神的旨意一表明,他当下便顺服下来了。在还未清楚神的旨意之前,没经祷告就“顺服”,实为放弃,这就是试探神。
迫切的直求
就如主耶稣基督渴求祝福的祷告是如此地强烈,所以他极为伤痛,几乎要死。如果你对某个目标的渴望极为强烈,而这渴望又是出乎仁爱,未与神的眷顾、旨意相迕,那么就可预料必蒙神的应允。这种预料包括两个先决条件:
1、来自神长阔高深的慈爱。如果这是一个令人想望的目标,而且如果我们能看出它是合乎神的慈爱的行为,那么,从他长阔高深的慈爱,我们可以预期他必然应允。
2、倘若你发现自己在为任何目标操练慈仁的想望时,就会强烈地预感到:神的灵也正对这些渴望同感兴奋,并激励你家为那个目标祷告,以致它能蒙应允,得着应验。
要持继不断地祷告
耶稣在路11:5-8教导群众祷告要恒切,不可灰心。多少时候,我们把祷告当作是例行公事,一下子连祷告了什么,也忘得一干二净;或是矫揉造作以一埋空洞的属灵言词作祷文,并未把内心真正的需要,透过祷告向神陈述,以致祷告跟个人亳无关系。不管大小事情,神喜欢人向他直言,耶稣教导人们祷告要直求,不断地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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