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基督徒写信给牧者问,自己的现任女朋友曾经与前男友发生过婚前性行为,但现在悔改认罪。如今他们在一起,也都遵守主的诫命,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接纳女方,他们是否会得到神的祝福。
牧者回答说:
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男方是否愿意接纳女方,不计较对方从前在性方面的软弱犯罪之事,而女方也要靠主恩除去罪疚感,脱离前事的阴影,不然双方结合若在心理上受前事困扰的话,生活不容易和谐平安。
至于按圣经角度来看,旧约时代神曾吩咐先知何西阿去娶淫妇为妻(何1:2-3;3:1-3),也容许行淫的女子不一定要嫁那与她行淫的男子(出22:16-17),牧者认为神没有强制那些行淫的人必定要结婚。
事实上,如果他们结婚会抵触一夫一妻的吩咐,因为若当中的男子已婚,他总不能休妻另娶,或再娶一妻。所以从圣经的理解看,神固然不喜悦人行淫犯罪,但神并没有强制要求那些在婚姻之约以外有性行为关系的人要结婚,所以我们也不必以结婚为那行淫的男女之间的唯一选择。
另一方面,神也没有限制那失贞的女子要终身不嫁(出22:16-17;何1:2-3;3:1-3),所以牧者建议有这样经历的女子应当在求主赦罪后追求灵命更新,忘记背后,努力面前,以圣洁的心守住身体不再纵欲(帖前4:3-5),并谨慎地按主心意选择合适的对象,在主面前坚立婚约。
如果我们的罪已蒙赦免,结婚也没有违反主的吩咐,那相信以敬虔相爱的心结合的人,他们的婚姻是蒙神赐福的。事实上,如果没有神爱接纳的基础,没有什么婚姻结合是稳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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