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同性恋认为“自己的性取向是天生的”,拿着这个理由要求大众应当给予理解。但同性恋真的是天生的吗?事实真的如此吗?台湾中台神学院教授吴道宗在一次演讲中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神造人的标准模式:一男一女、生养众多
据今日基督教报消息,中台神学院教授吴道宗在一次演讲中说,《圣经》创世记1章26-27节,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受造,并且要生养众多、遍满全地,于是造了亚当和夏娃。只有异性恋才能够“生养众多”,才是神造人的唯一“标准模式”。因此,每个在一男一女结合下出生的人,本性必定是异性恋,没有人生下来本性是同性恋的。
那些强调自己与生俱来的同性恋倾向者,是因为人的犯罪,故意扭曲神赋予人的本性与异性结合的模式。但是起初创造男女结合的“律”,仍存在人内心深处,包括同性恋在内,因为同性恋者之间,仍存在“自然倾向阴阳两性的角色扮演,甚至有领养孩子的想法或欲望”,这证明同性恋不是自然的,上帝创造男女两性的律仍在他们心中作用。
反常现象存在但不代表是由上帝创造
吴道宗教授强调,自然界中许多反常或不自然现象存在,如同性恋、兽交等,不表示是经由上帝创造有的,反而更有力证明异性恋才是上帝原初所设计的;正如计算机发生故障,是立足于计算机正常运作的功能上。
同性恋“是遗传而且不可改变”的理论,是同性恋积极份子和某些传媒推广的。但事实上,即使到现在,都没有任何有利的科学或医学研究足以证明,同性恋的成因是由“基因或遗传”而来,美国一些赞成同性恋的组织(Parents, Family and Friends of Lesbians and Gays)也同意,现今还没有真凭实据证明同性恋是天生的。
其实无论同性恋倾向是否天生,天生也不代表是自然,亦不代表其衍生的行为是正确的。
同性恋可以被控制、改变与停止
这种被扭曲的性倾向,若不是天生,就表示后天由自己发展出来,也意味同性恋可以受到控制、改变与停止;美国在上世纪末,就有66%的同性恋获得治愈。若从《圣经》的角度看,吴道宗指出,神的恩典绝非仅是接受人的现状,赦免他们,然后将之留在原地;神乃是要改变罪人,使人屏除过去罪恶的生活,以致与祂的圣洁本性相称。
同性恋者不愿改变自己的性取向,不是因为这种行为无法改变,而是对上帝的反抗,因为人总喜欢按照自己的私欲行事。《圣经》已明确指出“同性恋是罪”,犹如异性恋所犯下的罪行,如外遇、奸淫、说谎、偷窃等道德上的罪一样,没有达到上帝圣洁的标准。
错的东西就是错,对于同性恋议题,今日的教会不该也不能把错的扭曲成为对的,这只会如同箴言25章26节所言:“义人在恶人面前退却,正像搅浑了的泉水或污染了的井水。”
人都需要上帝拯救 才能从罪中得释放
吴道宗教授提醒,《圣经》的重点是,同性恋就像其他的罪一样,为上帝所恨恶,应当弃绝、悔改与更新。同性恋者要正视罪的问题,这与异性恋者无异。
耶稣希望人从罪恶中得释放,选择与社会所轻视的人站在一起,并向当时偏离真理的强权挑战。他一方面要求主流派的法利赛人悔改,离弃属灵的骄傲与自以为义;但另一方面也要求淫妇、税吏离弃原有的犯罪生活。
因此,基督徒对待同性恋者的态度,应该是尊重并接纳同性恋者,但是“反对”他们的同性倾向与同性性行为,并引领他们在基督的真理里,专一为神而活,才能脱离肉体情欲,得着真正的自由。
《圣经》记载,妓女和税吏都可以传福音,同性恋为什么不行?当然可以,但重要的是,在此之前,必须先“认罪”与“悔改”,归回上帝最原初的创造,活出圣洁生命。
基督时报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基督时报保持中立。欢迎个人浏览转载,其他公众平台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基督时报”的文章权归基督时报所有。未经基督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jidushibao@gmail.com)、电话 (021-6224 3972) 或微博(http://weibo.com/cnchristiantimes),微信(ChTimes)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