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对“气功大师”王林进行了揭秘。调查表明,自称“气功大师”的王林是江西萍乡人,他曾学过杂技表演,也曾因诈骗罪入狱服刑。不知从何时起,他却摇身一变,成了闻名全国的“大师”。此前,王林在演艺圈、政界、商界因朋友众多而闻名,与各类明星、官员等的合影让他在网络上大出风头。他亦被称为萍乡首富,其府邸“王府”极其豪华。
其实,王林所吹嘘的“绝活”被起底点破后,大家看到的是一个把简单的江湖骗术演变成魔幻术的真相,曾经的推崇拥戴瞬间变得荒谬可笑。且不说那些追捧大师的明星都哑口无言,就连色厉内荏的王林也已悄然躲起。在此,笔者不想过多地讨论王林事件的未来走向,或许如央视所说的,“让他尝下法律的功力”,或许他还可以逍遥法外。真正需要分析和说明的是,王林这样的行为与宗教信仰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如何教会广大民众辨析巫术与宗教?
长期以来,我们的宣传教育总是把宗教与迷信一起合称,这就导致了很多人将宗教与巫术、迷信混为一谈。事实上,迷信更多的是指对巫术等活动的信奉,而宗教与巫术有着本质的不同。宗教社会学家罗德尼·斯达克与威廉姆·希姆斯·本布里奇合著的《宗教的未来》一书中,给宗教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主要从事提供以超自然假设为基础的一般补偿物的人类组织。这个“一般补偿物”听起来很抽象, “它是一种信念,即相信回报将在不久的将来,或者在不可能立即证实的其他某种情况中获得”。例如,进入天堂的永生、成佛成仙等都是这种一般补偿物,它只能是一种信念,而无法在现实世界中加以实证或证伪。
利用补偿物的概念,斯达克和本布里奇很容易地区分开了巫术与宗教的差别。相对于宗教永远包括最一般的补偿物,巫术提供的则是相对特定的补偿物。因此,对于巫术而言,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可以将其与宗教区别开来。“首先,因为巫术提供的是特定的补偿物,因此它常常成为经验证明的对象。这就意味着巫术经常容易受到反驳。例如,关于特殊的咒语能够医治疣子或能够使人刀枪不入的说法,可能通过直接的检验来证明是假的。这使得巫术成了一种冒险的交换商品,也解释了许多受欢迎的巫师急速‘翻船’的现象。”其次,“巫术缺乏支持组织建构所需要的那种特征。”因此,“巫师不可能要求他人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换模式;巫师可能为单个的顾客服务,但不可能领导一个组织。”
由此,引发出巫术与宗教的不同社会反映。通常来说,科学是巫术的对手,法律是巫术的克星。因为,科学的实证精神很容易揭露巫术的“魔法”手法,法律的中立精神又有助于处理因巫术诈骗引发的纠纷。但对于宗教而言,科学与宗教并行不悖,宗教与法律相辅相成。
从“气功大师”王林的现象来看,他几乎完全符合了巫术和巫师的特征,例如,他的“空盆来蛇”等手法就会被魔术师轻而易举地揭穿。再如,他曾向一个弟子收取760万学费,该弟子获得一本号称祖传练功秘籍的《万法朝宗》、一个蒲团和一个打坐用的木头板凳,并被告知只需要七七四十九天就可以练成神功。结果一无所获的弟子最终与王林对簿公堂。事实上,这些年先后被曝光的“伪大师”,如能治百病的张悟本、能在水下闭气生存的李一道长等,也都暴露了巫术的先天缺陷。所有这些人通常是“神通广大”但却可以被揭秘,名声鹊起但无法形成宗教组织。
如果要深入探析为何巫术在当今社会大行其道,受骗者云集,在众多因素中,也存在着宗教不够发展的原因。可以推论,随着宗教的复兴,巫术会逐步退缩回自己的领地。但由于人性的需求,巫术也绝不会在人类社会中消失。
不过,需要警惕的是,一些巫术打着宗教的旗号行骗,摇着国学的幌子敛财。2009年9月18日,由王林投资近1.5亿元修建的建勋寺捐赠给萍乡市佛教界,为其赢得荣誉。再如所谓国学大师翟鸿燊也被人质疑存在欺骗行为。妖孽层出不穷,实乃国之不幸,也更需要有识之士与广大民众掌握社会科学研究的“照妖镜”和媒体监督的“金箍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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