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刘澎:反恐与宗教的去政治化

作者: 刘澎 | 来源:基督时报专栏作家 | 2014年09月28日 07:41 |
播放

编者按:当下,反恐成为全世界最为重要的一个关注点之一,特别是时下恐怖主义表面看上去常常与宗教有关系。尤其是远方传来的伊斯兰国建国、斩首西方记者的视频让世人更是看到这种可怕的恐怖。那么,到底宗教与恐怖主义的关系是什么?又如何应对宗教恐怖主义呢?本文为宗教学者刘澎教授2007年的一篇旧文,但仍对今天的现状与所面临的问题有所启发,蒙允刊载。

恐怖主义是对人类文明的挑战,是对良知与法律的践踏,是对生命的野蛮残害。世界各国负责任的政府都一致谴责恐怖主义,高度重视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但国家有界限,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却没有界限。谁也不能说,世界的某个地区是绝对安全的,是不会发生恐怖活动的。因此,反恐成为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

要反恐,就有一个如何对付宗教恐怖主义的问题。所谓“宗教恐怖主义”,是恐怖主义的三种主要类型之一(其他两种是:为了非法谋取暴利的刑事犯罪性质的恐怖活动、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恐怖主义)。宗教恐怖主义的特点是以宗教名义进行恐怖活动,恐怖活动披着宗教的神圣外衣,具有某种天然的至高无上的合法性。

那么,宗教与恐怖主义的关系是什么?宗教恐怖主义的实质是什么?宗教恐怖主义存在的根源与基础是什么?如何应对宗教恐怖主义?

针对上述问题,我在这里谈谈我的认识。

  一、宗教与恐怖主义的关系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宗教与恐怖主义是毫不相同的两回事。宗教是宗教,恐怖主义是恐怖主义。我们绝不应该简单地把宗教等同于恐怖主义。

  宗教是人们对某种超自然力量的信仰与崇拜,是精神价值和意识形态的体现,是一种特殊的信仰体系。宗教的存在与人类的文明历史同样久远。宗教的本质是和平,是对人类理想世界的最高追求,是仁爱、善良、道德的源泉。宗教谴责暴力、关爱生命、提倡宽容、追求和平,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与邪恶,是世俗社会中维护秩序与法制的重要力量,是促进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因素。

  世界各国的历史不同,各民族的文化背景不同,不同的社会文化中存在的宗教也不同。各种宗教尽管互相之间有很大差异,但在本质上都具有上述反对暴力,追求和平的共同特点。因此,从宗教的本质上说,宗教与恐怖主义完全是相互对立的,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宗教一直发挥着重要的“劝人向善”,反对暴力,崇尚和平的重要作用。各种宗教都非常强调宽恕与和解,强调遵守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与律法,强调个人内心的平安与自我控制。

  但是,宗教本身的信仰与理念并不等于社会现实。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必然会因为种种实际利益的冲突而发生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矛盾。由于世界各个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社会制度、历史传统与意识形态在面对这些差异与不平衡时,便产生了不同的解释,而不同的解释需要有哲学的理论基础作为支持。宗教作为一种对世界万物存在的特殊的解释,是对人世间所有问题的最高和最终的回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宗教具有一般人无法挑战的神圣性和权威性。悠久的历史、广泛的传播与庞大的追随者又赋予了宗教事实上无法剥夺的合法性。在世俗社会追求现实利益时处于竞争中弱势或不利一方中的某些人,由于无法使用政治、经济、军事等常规手段在竞争中取胜,便采取极端的、恐怖的手段,希望用这种非常规的方式取得依靠常规手段得不到的东西,达到用正常游戏规则无法达到的目的,并从宗教教义中为破坏游戏规则的行为寻找合法的理由。

  二、宗教恐怖主义的实质

  前文已经讲了,宗教的本质是反对恐怖主义、反对暴力、追求和平的、是与恐怖主义没有关系的。既然如此,恐怖主义为何还要借用宗教之名呢?这是因为,恐怖主义缺乏合法性。恐怖主义的背后是追求现实利益的世俗政治、经济、军事集团势力,他们的行动纯粹是非理性、非人道的野蛮与残忍。这种超越普通人道德底线的行动和对现实利益冲突根源的歪曲性解释并不能自动成为他们行动胜利的保障,也不能成为获取民众支持的理由。要想取得民众的支持,要想把任何野蛮、残暴的恐怖主义行为合法化,神圣化,唯一的方法就是将其与宗教挂钩,把一切冲突和矛盾都说成是宗教问题,把政治经济问题宗教化,利用民众对至高无上的神灵的信仰与崇拜,进行社会动员,从而使原本属于世俗世界范围的利益争端具有某种神圣崇高的宗教色彩。从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角度看,宗教恐怖主义是全球化进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极端主义分子以宗教名义包装的恐怖手段对处于优势地位的强者的压力做出的非常规、非理性的暴力反应。

  尽管如此,恐怖主义分子知道,世界上绝大多数宗教信仰者是反对用暴力手段解决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利益冲突的。为了某个世俗利益而战的号召力远不如为人们信奉的神灵而战。对战争、暴力、恐怖手段的支持只有在以宗教信仰为基础的宗教狂热力量的支撑下,才能持续下去。宗教教义的绝对正确性是不容挑战的,人们虽然不会为世俗利益的纷争去送命,但却甘愿为信仰捐驱,因为人们相信为自己信仰的真理而献身是值得的。几千年来,人们把自己信仰的神看成是真理的化身,为了神的事业而战,当然是正义的,为了神而牺牲,虽死犹荣。因此,当恐怖主义分子把自己的行动与某种宗教教义联系在一起时,就成功地向信仰该宗教的广大信徒回答了“为什么要搞恐怖”、“为谁而死”的问题。当被宗教狂热煽动起来的人们听到“我们的敌人不是反对我们,而是反对我们信仰的宗教和亵渎我们崇拜的神”的宣传时,对于采用包括恐怖手段在内的任何方法消灭蓄意诋毁和亵渎神灵的敌人,都是应该支持和鼓励的。

  毫无疑问,宗教的发展从来不会也不需要利用恐怖主义。但采用恐怖主义手段追求世俗利益的人要想成功,尤其是在面对十分强大根本无法战胜的对手时,却会利用宗教,假冒上帝或神的名义,进行一场“神圣的战争”。宗教恐怖主义的名称本身会给人一种宗教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假象。事实上,所谓宗教恐怖主义,尽管表面上极端宗教,极端虔诚,实际上宗教是假,是掩护,恐怖主义是真,获取实际利益是目的。宗教恐怖主义的领导人完全清楚宗教的巨大影响与能量。当在世俗利益的冲突与竞争中弱小的、本来毫无取胜的一方一旦把世俗社会的矛盾宗教化,把宗教信仰政治化,为恐怖活动披上神圣的宗教外衣,竞争双方的力量就发生了质的变化。这时候,反对宗教恐怖主义的一方如果不能深刻理解宗教恐怖主义的本质与宗教并无联系,不能把宗教与恐怖主义分离开,不能认识到宗教恐怖主义的背后是世俗的政治,就可能陷入一场与信仰某种宗教的广大群众为敌的可怕战争,而这正是宗教恐怖主义分子想要达到的目的。

  三、消除宗教恐怖主义存在的根源

  理解了宗教与恐怖主义的关系和宗教恐怖主义的本质,要应对宗教恐怖主义就必须从宗教恐怖主义存在的根源入手,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打击宗教恐怖主义。

  宗教恐怖主义生存的根源有两种,一种是物质基础,另一种是非物质的社会环境。

  就物质基础而言,宗教恐怖主义总是希望把贫困、饥饿、灾荒、战乱、疾病等因素作为动员群众支持和加入宗教恐怖主义行列的最佳理由。当人们无法正常生活、生存下去,当人们的生活质量严重下降,人们的生命与健康处于严重的威胁,得不到保障时,宗教恐怖主义就会将人们面临痛苦的原因通过宗教语言的包装,巧妙的指向某种特定的“邪恶”势力。为了摆脱贫困、疾病、战乱、灾荒、死亡的威胁,人们在自己的各种努力都失效后,在绝望之中,选择以自杀式的恐怖主义作出最后的反应,就是一种合乎逻辑的结果。因此,向贫困宣战,对于消除饥饿、瘟疫,消除愚昧,落后与封闭等适合宗教恐怖主义生存的土壤,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只有当人们有了稳定的收入、正常的家庭、健康的身体和最起码的物质生存资料之后,人们才会珍惜生命,远离暴力。

  对物质因素在宗教恐怖主义生存环境中的重要性,各国政府和联合国是非常清楚的,但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的基础性工作。现在的问题是,许多国家的政府宁愿花费巨额资金与恐怖主义势力开战,或不得不花钱医治恐怖主义活动造成的创伤,却不愿在消除宗教恐怖主义存在的物质基础上多投资,这实在是一项战略性的失误。

  另一方面,与宗教恐怖主义存在的物质基础同样重要的是人们对非物质的、精神的生活必需品的需要、对社会环境的需要。

  一个人除了吃、喝、住之外,还要有安全感、归属感;有得到社会承认的需要;有伦理道德的需要;有精神信仰的追求;以及作为某种社会团体成员进行社交的需求。宗教在满足人的精神信仰需求提供道德资源与归属感方面,发挥着独特的、无可替代的作用。这是人类社会离不开宗教,宗教得以长期存在的价值所在。但宗教的这种精神价值如果被曲解,被别有用心的政客所利用,就会在为信徒提供精神服务的同时,严重地误导信徒,导致从宗教狂热到宗教恐怖主义的各种严重后果。因此,正确地解释宗教教义,让宗教在健康、正常的环境中发展,让宗教信仰者在开放的、具有竞争性的宗教市场上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信仰,提高识别正确与错误的教义解释的能力,是彻底铲除宗教恐怖主义的另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性基础工作。

  要做到这一点,唯一有效的办法是依靠法治,以法律的方式,严格地实行政教分离,坚决开放宗教市场,确保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确保各宗教组织的平等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使宗教与政治分离,宗教组织与世俗权力分离;才能使宗教不再成为某些人借以欺骗群众达到实现其非宗教目的的工具。如果国家不能保证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宗教恐怖主义就会以向群众提供缺失的宗教信仰自由为机,错误地解释教义,欺骗和蒙蔽虔诚的信徒;如果国家不能实行严格彻底的政教分离,就会为各种别有用心的人把各种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宗教化,利用宗教敞开大门;如果不开放宗教市场,不实行各宗教的权利平等,就势必会使某种宗教享有其他宗教没有的特权,同时使其他宗教处于被压制、被迫害的境地,这种状况反过来又会极大地刺激不同宗教之间的对立与冲突,从而在更大程度上使宗教内部的问题政治化、社会政治经济问题宗教化,最终为宗教恐怖主义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社会基础。

  因此,要预防和铲除宗教恐怖主义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必须实行法治,坚决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严格实行政教分离。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宗教变成纯粹的精神信仰问题,变成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私事。才能实现宗教的去政治化。当宗教作为一种精神信仰不再出现在世俗事务中,不再参与世俗社会各种利益的纷争时,当世俗的政府与宗教实现了严格的分离之后,世俗社会中各种政治、经济、军事的利益集团也就很难再利用宗教作为挑战和打击对手的工具了。宗教恐怖主义也就自然失去了赖以藏身的社会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宗教归宗教,政治归政治,让恐怖主义再也无法利用宗教残害生命、危害世界的和平。

  本文首发于2007年5月15日,原文题目为《刘澎:反恐与宗教的去政治化》


立场声明

基督时报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基督时报保持中立。欢迎个人浏览转载,其他公众平台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版权声明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基督时报”的文章权归基督时报所有。未经基督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jidushibao@gmail.com)、电话 (021-6224 3972) ‬或微博(http://weibo.com/cnchristiantimes),微信(ChTimes)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