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中共党史系教授何虎生建言:应完善现有宗教法律法规,加快立法进程

作者: 郑欣荣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5年11月20日 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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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中国民族报》刊登一篇署名为何虎生、张杰的文章《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党的宗教政策》,对当下的宗教政策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何虎生,1979年—1984年就读于兰州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就读于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党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共党史、当代中国史。曾多次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并出版过《建党伟业》、《建国大业》、《伟人毛泽东》、《百年小平》、《百年陈云》、《蒋介石传》、《宋美龄传》、《孙中山传》、《解放战争全史》、《毛泽东初进中南海》、《开国岁月》等数十余部学术著作。

在文章中,他认为,完善党的宗教政策,必须适应世界宗教格局和中国宗教格局的新变化。

谈到世界宗教格局,他举出几点:第一是传统宗教的分化给世界宗教格局带来了巨大变动,“一方面,传统宗教中的佛教、基督教在除中国以外的全球其他地区衰退明显,信教人数不断减少,信仰虔诚度降低。然而,世界三大宗教在中国的发展却十分迅速。另一方面,传统宗教进行了制度革新。如天主教于上世纪60年代进行的改革。除此之外,极端宗教势力的扩张也对世界宗教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

另外,新兴宗教的发展和网络宗教的勃兴、宗教对国际间交往的影响进一步增强等都新的时代背景。而中国宗教新格局的变化包括第一是“日益兴起的宗教热。中国宗教发展迅速,信教群众较多。宗教活动场所数量不断增多。宗教界人士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成为一种新兴的社会力量。”第二,打着宗教旗号的非宗教因素带来的社会问题,比如带有明显反政府、反社会性质的邪教问题,还有社会上存在的迷信问题、伪科学问题等;境外宗教势力对中国的影响。

他指出,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并且需要健全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体系。

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宗教立法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初步形成了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体系。但仍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健全、立法工作相对滞后、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的诸多问题因此,因此需要完善宗教政策的一般性法律法规。这方面包括,加快针对非传统、非制度性宗教和新兴宗教的立法工作;完善现有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工作。

并且,也需要制定针对宗教突出问题的专门政策法规。“宗教工作中有许多存在已久的重点难题,例如佛道教场所管理问题、天主教地下势力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宗教渗透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抓紧制定专门的政策法规,并且根据专门的宗教法规制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大型宗教活动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为依法有效治理宗教突出问题提供依据和保障。”

最后,建立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补充保障机制。补充保障机制是确保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这方面包括,要建立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要建立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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