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玛窦与南昌:教会中国化暨本地化”研讨会系列
在晚明时代,天主教在华的传播与发展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当耶稣会将传教范围扩展到中国时,他们面对的是一个与西方文明迥异、传衍数千年的文化体系。这个文化是以儒家为主导,对外来文明有着非常强烈的拒斥力。可是,以利玛窦为代表的西方传教士本着“文化适应”(Anpassung der Kultur)的传教策略,适应中国民俗,学习中国语言,研究中国经典。让西方人了解中国文化,并把西方的数学、天文学、物理学、机械学、西洋绘画和西洋音乐介绍到中国,从而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文明的进程。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这些西方传教士不但是传播天主教的信理神学家,而且也是学贯中西的科学家与文学家。
利玛窦其中一项成就是写作完成《记忆法》一书,《记忆法》吸引了很多中国人,李神父评价,利玛窦是一位非常有创意的西方传教士,他研究《记忆法》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给中国人传授一种便捷的记忆方法,而且把中国汉字进行分割与组合,使它更富有新意。他用图画把圣经中的场景十分生动地表达出来,让中国人容易记忆。
李景玺,西安教区神父,德国圣奥古斯丁神哲学院神学博士。目前在陕西天主教神哲学院任副院长兼教务长,同时教授信理神学。他在“利玛窦与南昌:教会中国化暨本地化”研讨会上发言,从“记忆秘宫”的视角对利玛窦进行研究,通过对利玛窦《记忆法》的剖析,来看他研究《记忆法》的真正目的何在,他的《记忆法》与中国汉字有何关联,他的《记忆法》对福传中华有何影响力。
李神父介绍,由于利玛窦有着非常好的记忆力,他能把中国的诗书很流利的顺背倒背,因此他们盛赞利氏的道德才学。他博闻强记,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非常佩服他惊人的记忆力。1595年,在一次和中国朋友聚会时,利玛窦十分随意地把大约500个汉字列成一个表,接着他又把这个表倒背出来。那时,中国朋友们把利玛窦描述为:只要把中国古典著作浏览一遍,便能把它整卷地背出来。
由于利玛窦当年在罗马接受过关于记忆法的培训,所以记忆法对他来说并不陌生。利玛窦在学校里学过罗马著述家普林尼的《自然历史》,他把书中关于“历史上伟大的记忆大师”的章节译为汉语,并编入他1596年出版的《记忆法》(西国记法)一书中。
利玛窦为何非常重视记忆法呢?李神父指出,由于利玛窦是一位天主教神父,他希望中国人在看出他那有记忆的能力后,会自然而然地跑去向他探讨宗教的问题,因为这个宗教能使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成为可能。为赢得向博学的中国听众讲授他记忆法的机会,利玛窦才长途跋涉来到中国。
利玛窦通过援引西方典故、教授多种建立记忆体系的方法等,帮助感兴趣的中国人了解记忆法。为了更形象生动的给中国人诠释他的《记忆法》,利玛窦以四个汉字(武、要、利、好)为例,对记忆形象场所加以说明,他把这四个记忆形象放在他的记忆秘宫里。
第一个形象:“武”——两个扭打的武士
“武”很自然让人想起战争,但可能出现的事物是调停。因此利玛窦把“武”字上下分开,上半部分是“矛”,下半部分是“止住”或“防止”,然后又把它们综合为一个相互联接的形象:一幅十分生动的肖像,第一个武士,手握一把长矛,沉着地向他的敌人刺去;第二个武士,抓住第一个武士的手腕,拼命阻止朝向他刺戳。
李神父认为,利玛窦以“武”字提醒中国人,要停止戈斗,因为玩剑者,剑中亡。基督是一位和平的君王,他希望人与人之间建立友爱并和平相处,而不是反目为仇,相互残杀。不同宗教之间亦然,若没有宗教之间的和平,就没有世界的和平。
第二个形象:“要”——来自西部的部族女子
李神父介绍了两种理解。第一种理解:因为“要”字的上半部分是“西”,可以理解为西夏,其下半部分是“女人”,而曾被西夏占据的地区,当时是大多数中国穆斯林(回回)的故土。意即:来自西夏疆域的女子,她是个穆斯林。但是,利玛窦并没有简单地把它(“要”)创作为一个来自西方女子的记忆形象,他给这个字赋予了更为复杂的意义。他认为第二种解释更好:“来自西北的 一个女子,她是个回回。”
由于“西夏”仅仅是给出的一个粗略的地理位置,而“回回”这个字不能只限定为穆斯林。通过与中国学者的交流及自己的研究和观察,利玛窦深知,“回回”这个术语也适用于散落在中国的犹太部落,意即那些依旧能在中国找到的聂斯托里派(Nestorianismus)基督徒的后裔。中国明朝的犹太人被称为“失去精力的回回”(参阅创世纪32:23-33雅格伯(新教成为“雅各”)与天使搏斗),而聂斯托里人的后裔则被称为“信奉十字架的回回”。这样以来,“一个回回部落的女子”的“要”,被看作是同基督信仰和法律义务有较为密切关系的概念。
第三个形象:“利”——收割庄稼的农民
“利”字意味着“得益”,利玛窦把它从中间垂直分为两半。左半部分是意为“谷物”的“禾”字,右半部分意为“刀”。由这两个表意字成分,利玛窦组成了他的记忆形象:“一个农民,手持一把镰刀,准备收割田里的庄稼。”利玛窦把“利”字选作他汉语名字的姓。因为汉语中“利”的发音为“Li”,这个字与他罗马姓“Ricci”的第一个音节“ri”非常相近。
通过自己的对圣经的把握及传教经验,利玛窦已经觉察出来“利”字有双层含义。第一,“人纵然赚得了全世界而赔上自己的灵魂,为他有什么利益?”(马尔谷福音8:36)第二,“杀害我们的兄弟,隐瞒他的血,究竟有什么利益?”(创世纪37:26)
第四个形象:“好”——一位怀抱孩子的女佣
利玛窦把“好”字从中间垂直分成两部分,形成两个新的表意汉字,一个表示“女人”,另一个表示“孩子”。为了表现出他所追求的慈爱形象,利玛窦把这个字的两个成分合成一个怀抱婴儿的女佣的组合人物形象。利玛窦也选了一幅怀抱一个婴儿的女子画像,送给收藏家兼砚台行家程大约。这是一幅圣母玛利亚怀抱婴儿耶稣的油画,由日本耶稣会士神父印制而成。
利玛窦在他的《记忆法》里给中国人说:“要是这些形象能有助于我们人类记忆的话,就应当用这种方式塑造它们,安置它们,并使它们发光……他们必须是活灵活现的,而不应当是死气沉沉的,他们必须是能够唤起强烈感情的。”
利玛窦认为,这些宗教图像,尤其是出自《圣经》中富有戏剧性故事的脉络情节图,无论是有关耶稣各阶段重大生活的片段,还是出自《创世纪》的经历,都可以刻在中国人的头脑中。假如我们把它们看做是记忆形象,然后再按照严格的顺序安置的话,这样既可以将其作为增补的存贮场所,又可以把它们作为扩展记忆秘宫自身的方法。
当利玛窦讲解汉字的记忆形象时,尽可能的挖掘出它的宗教含义,或所具有的神学意义,其目的是为了唤起中国人的宗教意识,并加深他们对信仰的思索。
李神父介绍,记忆法体系在西方遭到学术界一部分人强力地批评。可是,利玛窦以及他同时代的罗马天主教神学家并没有被这些反击所劝退。他们相信记忆法体系仍然有它的积极意义;对今日的读者来说,《记忆法》中所阐述的记忆体系似乎仍然十分抽象难懂,但李神父认为,可以肯定的是,利玛窦就是想以他创造的记忆法理论,来吸引中国人,并让他们对此产生兴趣。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约1225年—1274年3月7日,是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哲学家和神学家,他把理性引进神学,用 “自然法则”来论证“君权神圣”说。)也引用西塞罗《致艾莱尼五本书》中的话说:“我们热切地需要我们的记忆形象。”李神父认为,这意味着,当我们炽热地依恋我们的记忆形象时,它会有益于我们对《圣经》进行默想与记忆。显而易见,托马斯.阿奎那的观点强化了基督宗教和传统记忆法,其目的是为了把记忆技艺作为引领精神旨意的一种手段,他的这一观点在后世广为流传。因此,在以后的几个世纪,人们编写出一整套传统圣经教科书目,借助唤起信徒们的想象力,来加深他们对信仰的虔诚。
李神父继续评论说,利玛窦不仅仅研究记忆法,而且在记忆法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东西来。他把圣经中的故事配上插图,加深了人们的记忆力,从而也加速了福音的传播,因此我们可以说,利玛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记忆法》出版之后,他首先把这本书作为礼物送给江苏总督陆万垓和他的三个儿子。陆总督在当时的明朝官场中也享有一定的权势与地位。利玛窦希望陆总督的儿子能够借着记忆法顺利通过考试。当他一举成名之后,他会心怀感激,并对利玛窦的记忆法大加赞赏与推崇。更为重要的是,利玛窦到那时便可以利用他们新取得的名望与权势,急速地推进他天主教在华传教事业的发展。
《记忆法》不仅为中国人传授一种便捷的记忆方法,而且把中国汉字进行分割与组合,使它更富有新意,图画使得把圣经中的场景十分生动,让中国人容易记忆。更重要的是,通过圣经中的人物形象来展示它更深层的神学含义,这本身就是一种独辟蹊径的福传方法。
李神父认为,利玛窦对中国汉字及语言文化的熟练掌握与深入研究给人以诸多启发,也令人反思:基督徒在今日中国如何开辟新的福传途径,传扬福音真道,扩展基督的神国。
李神父最后总结道:“在我们的生命中,大多数人不能奢望自己有什么显著的成果,只能凭一己的信念,认为自己的行动、决定与选择有其价值而得到满足。然而利玛窦传奇的一生硕果累累。他从教授天文学到翻译几何学,从广交朋友到传授记忆法,从富有弹性与自信的作为到抛弃欧洲习惯而采纳中国人生活的方式,他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中国人接受福音,皈依圣教。
“正是由于他对天主的忠诚,对科学的执著,对人的厚爱,才使我们对他怀念不忘。作为生活在尘世的基督徒,我们应该学习他的敬业精神,推广他的福传理念,步武他的芳踪,把福音的种子撒遍神州大地,使华夏儿女得沾基督的恩泽,永享天国的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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