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作者斯蒂芬·社尔法拉加(Steven Selvaraj),为基督徒团结阵线(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南亚工作组的领导人。他在斯里兰卡教堂遭遇恐怖袭击之后写作了此文。翻译了此文,与读者共享。
4月21日,在以天主教教徒为多数人口的的科伦坡、内贡博和巴提卡洛阿等斯里兰卡城镇中,发生了一系列针对教会和酒店的爆炸袭击事件。4月23日,斯里兰卡举行全国哀悼日,以纪念这场悲剧。在23日活动开始之前,政府施行了宵禁。
这些袭击事件打算对斯里兰卡数百万之众的基督徒社区进行毁灭性打击,因为基督徒是聚集在一块进行礼拜的。
预警报告显示,一个默默无闻的当地伊斯兰组织国家一神教团(National Thowheed Jamath,简称NTJ)策划了这次袭击事件。斯里兰卡内阁发言人拉吉塔·塞纳拉特纳(Rajitha Senaratne)向英国广播公司表示,斯里兰卡政府认为该组织有国际帮助势力。
历史上,斯里兰卡针对宗教少数团体的极端组织都是佛教徒,而非伊斯兰教徒。现在还处于事件调查之中,断言国家一神教团确实策划了袭击事件以及存在任何国际联系还为时过早。但是,有评论称,斯里兰卡的宗教不容忍现象有所增加及有罪不罚的文化,才使得像这样的暴力袭击事件化为可能。
据政策选择中心(Centre for Policy Alternatives)称,基督徒是斯里兰卡最小的宗教少数团体之一。该中心称,据2011年的斯里兰卡人口普查显示,该国人口大多数为佛教徒(70.2%),其后依次为印度教教徒(12.6%)、穆斯林(9.7%)和基督徒(7.2%)。
理论上,在指导相关司法机构保护和促进宗教或信仰自由方面,斯里兰卡拥有广泛的国家性及国际性法律体系。该国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简称ICCPR),其宪法第10条和第14条第1款第e项也写明了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但是,宪法中也有矛盾之处,如第9条就规定佛教应该是“置于最为重要的位置,因此保护和弘扬佛法(Buddha Sasana)便是国家的责任。同时,对所有宗教都应适用第10条和第14条第1款第e项。”
也正如斯里兰卡人权记录所证明的那样,实际情况令人担忧。自三十年内战于2009年结束以来,斯里兰卡境内外的民间社团发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人权事件,当中就包括有侵犯宗教或信仰自由权利。
在斯里兰卡,对包括印度教教徒、穆斯林和基督徒在内的宗教少数团体成员进行袭击并不罕见。自2000年以来,特别是自内战结束的2009年以来,斯里兰卡的宗教不容忍现象一直在增加。因为当局常常不愿意对佛教民族主义者进行遏制,以及常常在统计数据上对宗教歧视和骚扰给与否认或忽视,才导致这类由宗教仇恨驱使的暴力行为持续存在于有罪不罚的环境之中。
通过援引斯里兰卡国家基督徒福音联盟(National ChristianEvangelical Alliance of Sri Lanka,简称NCEASL)的统计数据,著名人权律师拉可珊·迪亚斯(Lakshan Dias)表示,在2015年至2017年6月间,斯里兰卡基督徒遭受了195起歧视、恐吓和暴力事件。接着,在一次电视采访中,他遭到了威胁,对方还要求他收回评论并在24小时内道歉。
这种情景也引起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注意。2014年,人权理事会通过了一项有关斯里兰卡和解、问责和人权的决议,指出“在斯里兰卡,针对包括印度教教徒、穆斯林和基督徒在内的宗教少数团体的袭击事件大幅增加”。
所以,斯里兰卡政府必须要对那些应对复活节主日爆炸事件负责的人进行调查和起诉,还要采取措施,维护和促进所有斯里兰卡人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权利,从而结束助长此类暴力事件的有罪不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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