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教会中,总有一些自以为掌握了绝对真理、动不动就把不同神学立场者视为异端的信徒存在,这严重地破坏了肢体间的良好关系,甚至会导致教会分裂。
在这些持守极端教义的人中,有不少是极端的“改革宗”,他们持守极端的双重预定论,将对此教义存疑的肢体视为“异端”。在中南的一个教会,本来弟兄姐妹的关系非常好,但自从一位传道人引进“改革宗”后,就引发了教会内部矛盾,结果是教会因此分裂。而在东南的某个乡村,某教会两派人因为“加尔文主义”与“阿米念主义”的分歧,引发了严重的械斗,不但导致不少肢体受伤,在当地社会更是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羞辱了主的名。
而有的极端“改革宗”人士,则把教会历史上持守“阿米念主义”的属灵伟人视为异端,像约翰·卫斯理、戴德生、宋尚节这些有卫理会背景的前辈圣徒,都上了他们的“黑名单”,在他们的恶意论断中下了“地狱”。
如果从普世教会的神学发展看,神的恩典与人的自由意志一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初代教会奥古斯丁与大格列高利的神学差异,到马丁路德与梅兰希顿的分歧,都可说明这一点。但无论持哪种观点,都只是神学假设,尽管双方都可拿出《圣经》依据自圆其说,但尚未被视为教理,要求绝对必须持守,不信者就是异端。因此我们对于预定论的问题,只需要凭着个人领受就可,不必强求他人也接受,甚至将其定罪。
有些人之所以把某些教义极端化,跟他们的文化水平、神学见识有很大关系。在信息大爆炸的网络时代,人们只需要从网上就能获取很多有用的信息,甚至不用读神学院也可对神学思想有深入了解。这本来是件好事,让更多弟兄姐妹得到装备。但由于某些人文化水平所限,无法全面、深入的了解各种神学思想,往往会把某一观点绝对化,视为完全正确的教理。如果有人的观点与其不同,就会严厉的论断对方,从而造成教会的纷争。
有些人持守极端的教义也跟能满足自我需求有关。就像极端的“预定论”,认为只要信仰了,无论行为如何都能得救,从而导出行为无用论。结果是有些信徒平常不追求真道,在生活上放纵情欲,但他们总会拿“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来为自己开脱,认为无论怎样都能得救。有位北方的自封传道人走得更远,他认为只要“得救”了,即使每天犯奸淫也没事。由于这些教义满足了一些人所好,因此他们将其极端化就不难理解了。
人性的骄傲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有些人觉得自己保证得救,而其他人无法得救,就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高人一头,有了骄傲的资本。他们极端持守这种教义,也就不难理解了——毕竟能让自我感到优越感的东西,谁不乐意呢?而这种心态必然会导致对某些人的歧视,而忘记了爱人的诫命。
我们要清楚,这种极端的教义看似非常属灵,可实际上却是在伤害肢体,分裂教会,失去了对弟兄姐妹的爱。而这种行为是不蒙神喜悦的,希望广大信徒能够摒弃极端思想,懂得尊重不同的神学立场。正如奥古斯丁说的,在原则上统一,在细节上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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