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层面上,凯斯·赛义德(Kais Saied)的形象是阴云难测,这可以从他自2019年10月成为突尼斯总统以来的执政方式看出。在前总统贝吉·卡伊德·埃塞卜西(Béji Caïd Essebsi)去世、穆罕默德·纳赛尔(Mohamed Ennaceur)临时代理下的一段不稳定时期中,他通过没有大肆彰显、主要与经济和腐败有关的承诺呼吁而赢得选举。
从那时起,赛义德以部分国际分析家的姿态宣称他对突尼斯的领导权力,令人再次回想起1987年至2011年阿拉伯之春革命前统治该国的独裁者宰因·阿比丁·本·阿里(Zine El Abidine Ben Ali)。
截至现在,这些姿态中最突出的是宣布紧急状态,这一状态从2021年7月起一直处于实施状态。赛义德以此为由解散国会,根据总统令实施了一年的统治。
最新伎俩是举行该国历史上第一次就新宪法进行投票的全民公投,新宪法用以取代2014年蒙塞夫·马尔祖基总统时的宪法。根据批评家的说法,一部新的基本法将进一步稳固赛义德的地位,将更多权力集中于他的控制之下。
本次公投是否有代表性?
赛义德提议公投的声明已经凸显出总统将他的宪法与之前的宪法区别开来的特点,之前的宪法基本会在总统任职的最后一年遭到废除。突尼斯人必须对一个有关“纠正革命进程”的问题回答“是”或“否”。
新的《大宪章》的第一版于6月30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还于7月8日进行过更新。其中部分修改被一些人,如突尼斯宗教自由组织“Attalaki”批评为“单边主义”,无视来自社会不同领域专家们的意见。
Attalaki的主席、联合创始人拉希德·马苏德·哈夫纳维(Rashed Massoud Hafnaoui)对《新教数码》(Protestante Digital)表示:“总统并无考虑到起草文件的专家们的意见。他既没有考虑他自己推动对话,也无考虑他自己在年初发起的网络磋商的结果,该磋商的结果就是不认可对宪法进行修改。”
新的《大宪章》以94%的选票获得通过,但对很多人而言,公投缺乏合法性,因为仅有30.5%的人进行了投票。哈夫纳维评论说:“从国家自2021年7月到现在所经历的阶段看来,我们得出结论,这个新宪法草案或总统所说的新共和国仅对总统和他的追随者很重要。总统即政府,政府即总统,总统即人民,人民即总统。”
一场有关赛义德形象的公投
公投结束后,赛义德总统说,“突尼斯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他是这么说的:“突尼斯人民的作为,是对世界和历史的一个教训,是以衡量历史教训的尺度而言的。”
但是,公投的低投票率黯淡了他在可观数量的民众支持下通过新宪法的计划。这种不同政治力量和整个公民社会之间的广泛共识乃是欧盟强调的必要条件。事实上,赛义德的形象在他自己同胞的眼中已经越发受到损害。
哈夫纳维解释说:“在过去几个月里,突尼斯的街头已经成为赛义德总统召集的公投支持者与反对者之间的战场。公投支持者认为它是一条救生绳,能把国家从2014年宪法遗留的困难和危机中拉出来,但反对者认为它是一场挫折和倒车,会给国家带来倒退。”
哈夫纳维观察到,“突尼斯的气氛现在很动荡”,“街头的分裂可能导致进一步回响”。
哈夫纳维称,“总统并无改变他对待反对者的方式,特别是努力使得突尼斯人团结起来,不用到背叛和分裂的字眼”。哈夫纳维称赞成“冻结国会工作”的决定,他写道,“自从2019年国会成立以来,它向社会传播着负面消息,煽动仇恨和流血事件”。
这位Attalaki的代表补充说,“然而,我们反对总统的单边主义态度,以及他未能让其他国家行为人参与建设突尼斯的新未来”。
自由与权利的风险
新宪法中几处要点引起了人权组织的震惊。人权观察就说,新宪法“破坏了法院的独立性,而法院的独立性是保障个人权利之根本”。该组织还注意到文件如何改变了高级司法委员会,却无明确说明如何选择其成员。
Attalaki也对新宪法部分方面感到震惊。哈夫纳维说:“新宪法草案废除了公民国家的原则,没有涉及到人权的普遍原则,但这些原则是所有国家在民主国家内寻求实现的原则。”该组织对“没有提及这些国际公认的普遍原则,代之以对人权的泛泛而谈,没有公民国家的概念”感到担忧。
“这让我们思考突尼斯人权和民主的未来,它们只在宪法中提到两次,总统用法治社会这个概念取代了民主的概念。”
在人权组织对它们认为的突尼斯“制度性侵犯”,如审判记者和政治反对派,发出警报的情况下,人们严重怀疑总统对权利和自由存在怎样的愿景。Attalaki重申:“在没有稳定或政治进步迹象的情况下,突尼斯面临社会和经济挑战。”
新宪法中的宗教自由
新的《大宪章》比较明确的领域之一是有关宗教事实和自由,但还是存在担忧。人权观察说:“虽然伊斯兰教不再像2014年宪法第一条那样被列为‘国教’,但新宪法第五条规定,‘突尼斯是伊斯兰乌玛(整个穆斯林社区)的一部分,只有国家才有责任通过维护灵魂、荣誉、财产和自由,努力实现伊斯兰教的宗旨’。这项规定可以用来为限制权利辩护,如基于宗教戒律的性别歧视。”
哈夫纳维说:“在突尼斯人认为他们已经在2014年宪法中解决这个问题后,无人会怀疑在经过各方政治及民间行为人长时间的讨论,新宪法在突尼斯重燃有关身份和宗教的辩论。这一辩论使得赛义德宪法中的其他问题蒙上阴影。很多党派都反对草案序言及第五条中对国家与宗教关系的模糊提及。”
“伊斯兰教宗旨的宪法化”
哈夫纳维提到了宪法教授萨纳·本·阿舒尔(Sanaa Ben Achour)的结论,后者说过,“伊斯兰教宗旨的宪法化意味着它们成为所有领域立法的一般性原则”。阿舒尔还说过,总统的权力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得以确立:他凌驾于所有责任之上,因为他被认为是知识渊博、负责任和不可侵犯的伊玛目,值得信赖,还因为在国家宪法中加入‘伊斯兰国家’一词。
他警告说,马尔祖基总统就有可能“作为伊玛目,向导”向全国发表讲话,似乎他“不需要人民或公民监督他或质疑他,只需要对他忠诚”。
一年前,Attalaki发表了第一份有关突尼斯宗教自由状况的报告,他们与行政当局进行过接触,还参与了与其他实体组织和信仰团体的倡议。他们认为,根据新宪法第五条,“为了实现伊斯兰教的宗旨,无人可以阻止限制公共和个人自由之法律的发布”。
哈夫纳维指出,“维护宗教,穆斯林法学家对此的意思是,保护伊斯兰教和穆斯林不受非信徒的鼓吹和改变宗教,又或是引入与伊斯兰教相反的信仰和宣扬及呼吁伊斯兰教以外事物的影响”。
以他看来,新宪法有争议的第五条的措辞“不允许解释”,“开启了身份认同的冲突,这很容易被用来限制宗教自由,尤其是宗教少数群体自由组织和庆祝其仪式的权利”。
事实上,新的《大宪章》增加了一些在2014年文件中不曾出现的内容,即只要“公共安全不受影响”,就可以自由进行宗教活动,这点在第25条有规定。
哈夫纳维称,这意味着“当局可以以保护宗教,即第五条中提及的多数人的宗教为借口,利用宪法限制公民在完全安全和自由的情况下举行宗教仪式的权利”。
源自Evangelical Fo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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