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老姐妹年轻时加入了一个异端组织,并在此受洗了。幸运的是,她晚年通过接触一些肢体,认清了异端的本质,从而回归了真道。
而牧师在询问她当时受洗的情况时发现,由于所属的异端否定三位一体,因此没有奉三一神的名受洗,因此是无效的。老姐妹于是在教会里重新受洗了。
而这就引起了不少信徒的思考,当一个人陷入异端,并在此受洗了,其是否有效呢?是否必须接受重洗?此外,还有信徒指出,假如给施洗的牧者品行不端,甚至是假信徒,那受洗还有果效吗?
根据经文的记载,耶稣在给信徒颁布大使命时,让他们往普天下去,奉三一神的名给人们施洗,而这也成为普世教会的圣礼,一直延续至今。而在传统上也认为,只有奉三一神的名的施洗,才是有效的。
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给人施洗的,并非只是血肉之躯的人,而是神。除了牧者、神父等神职人员外,任何人只要奉三一神的名给人施洗,都是有效的。大公教会的教理指出:“圣洗圣事的正权施行人是主教和司铎,在拉丁教会内,也包括执事。在必要时,任何人,即使未受洗,只要他具备应有的意向,都可施洗。”
奥古斯丁也认为只要是奉三一上主的名,任何洗礼就是有效的,不管施洗者个人品德或者神学思想如何。因为给人施洗的乃是神,人只是祂的管道而已。奥古斯丁等人的观点,被历代大公教会所遵循。只强调受洗的名义,而不是施洗人是谁。
因此关键问题不是施洗的人,而是所奉行的圣礼。而具体到异端的问题,则要看他们在神学上的错谬在哪?假如他们同样认可三位一体的神论,只是在基督论或救恩论上存在严重错误,而其在施洗上又奉三一神的名,那么其受洗就是有效的。虽然施洗者在神学上存在错谬,可他奉行的仪式符合大公教会传统,加上真正施洗者是神,因此不会因他的错误思想而影响到施洗的果效。陷入异端的肢体,回归正统教会后,就不必重洗了。
而有些反对三一神论的异端,他们在施洗上往往不奉三一神的名。比如文章提到的那位姐妹,她所参加的异端组织,明确否定三位一体,给人受洗只奉“耶稣的名”。由于不合经上教导以及大公教会的传统,因而是无效的。所以才被要求重洗。
因此当肢体在异端中接受了洗礼,要看其受洗仪式是否合乎传统,如果存在问题,那都是无效的。反之则不必过度担心,认为施洗无效。当然这个问题还是最好咨询下所在堂会的牧者,听从他们的意见。
至于有些人觉得牧者品行不佳,而说自己受洗无效,这完全是对洗礼的意义缺乏正确认识,只看到了有形的人,却忽略人背后的永生神。总之只要是根据耶稣教导以及大公教会的传统,奉三一神的名施洗都是有效的,无论施洗者个人神学、道德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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