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很多弟兄姐妹都会回家过年。有的弟兄姐妹会带着自己的对象一同见父母。但如果“父母不同意,怎么办呢?”近日,一位姊妹就遇到了这个问题。
这位姐妹微博向袁大同老师求助:袁老师你好。我和男友都是基督徒,而且感情也很好。可是我们的婚姻却遭遇我母亲的反对,母亲信主多年,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但是母亲却说经过祷告圣灵里有阻拦,并说奉主的名我们不会有结果,让我继续相亲,找个外邦人也可以。我的灵命很小,无法分辨,请帮帮我
袁大同老师结合圣经,从几个方面给予具体解答。
1、父母不接纳自己所看中的另一半怎么办?
过去讲课的时候,有许多的未婚的弟兄姐妹都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我也曾根据圣经原则,针对他们提供的具体情况给出一些建议。我想今后还会有弟兄姐妹问这样类似的问题,所以,我为此将我的建议都综合一下,写在这里。
这几天,网上已有微博对此发表了一些观点,有的认为:即然那个“虔诚”的母亲为阻止女儿与其现任基督徒男友结婚,竟然可以无视圣经“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的教导,那么女儿似乎也可以本着“顺服神而不顺服人”的原则,而无需理会母亲的态度。如果就此下结论的话,未免太简单化公式化了。我们若将圣经中的某些真理绝对化的时候,就成了律法主义。就会出现多方各执“圣经一辞”,抓住字句而争论不休的情况。其结果也一定是造成人们之间更大的纷争,那就又违反了圣经的另一教导:
【罗12:18】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其实,只根据这姐妹几十字的微博信息,我们也搞不清楚里面的真实情况,比如:
那男友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基督徒?
为什么这位基督徒母亲就死看不上女儿这位基督徒男友?
是因为他没钱、没学历、长的不帅?还是人品不好?
母亲是真的不理会“不要同负一轭”的教导吗?还是放这狠话的目的只是向女儿表示拒绝其男友的决心?
没有弄清楚其中原委就表态,难免有失偏颇。
其实,我们也不能代神为这个姐妹和母亲行为做出评判,我们能做的,就是为他们以及那些处于相同窘境的未婚弟兄姐妹提供一些基于圣经的有关基本原则。他们既然都是基督徒,有圣灵的内住,那么鼓励他们立足这些原则,求告圣灵亲自带领他们。而追求的目标一定是:既有和睦,彼此品格也都得造就。
【罗14:19】 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因为时间仓促,我又想尽可能面面俱到,肯定博文中会有一些论述不到位的地方,所以还有待于日后继续补充和完善。
2、下面来谈一下我的看法:
1)圣经对儿女当如何对待肉身父母的权柄,有着非常清楚的教导:
【弗6:1】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听从父母是作儿女的本分。这个“听从(obey)”比“顺服 (subject to ) ”在语气上更加强调。而且,“理所当然”说明,这不单是圣经的教导,就是从人之常理来说,也是应该的。对父母之言置若罔闻的人,不仅不是好的信徒,就是在不信的人看来,也不是好儿女。
当然“在主里”,又划定听从的范围,说明“听从”不是无条件的,如果父母的指令违背基督的原则,如偷窃、淫乱、做假证等,就肯定不在这“听从”的范围之内。但因为在家庭中父母与儿女是有次序的,“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所以即便遇到这样严重的情况,作为基督的儿女依然当谨慎,不可断然以无礼、过激的态度去面对父母,而应以谦卑、恭敬地态度解释劝说。因为这才是和他们圣徒的身份相称的态度。在自己的婚姻大事方面更是如此,无论父母的意见怎样,都应该在尊重的前提下来讨论,不可轻慢。因为父母对儿女的权柄是上帝赋予的,不尊重他们就是不尊重上帝,先不要说你这婚能不能结,就轻慢父母这一点就已经不讨上帝喜悦了。【申27:16】 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更有甚者,如果你这个基督徒对父母的意见不但置之不理,反而像外邦人那样,与自己选择的人未婚同居甚或私奔,就是罪加一等:轻慢父母罪加淫乱罪。因为在神眼中你与外邦人不同,他们不是儿子,所以神会“任凭”他们;但不会任凭你。你是儿子,但你这当儿子的却是明知故犯,所以更要被神严严管教。【来12:7】 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
2)父母是上帝祝福儿女婚姻的重要管道。尤其女人是弱者,始终需要有权柄的遮盖和保护。【歌8:9】 她若是墙,我们要在其上建造银塔。她若是门,我们要用香柏木板围护她。这里的“我们”就是指对女人负有责任的监护人。上帝让他们对女儿举止行为的得体与否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不要说是关乎女儿一生的婚姻大事。怎么可能任凭她们一意孤行,恣意妄为,无人监管?如果承认父母负有这一责任,那么就等于承认他们也拥有这一权柄。因为有责任就必有权柄。这就是为什么在基督徒婚礼一定要有新人的父母出席,而且新娘的父亲要亲自挽着女儿的手臂,将她送到新郎的面前,并将女儿亲自交给新郎。这就是遮盖女人的权柄从一个男人转移到了另一个男人的交接仪式。我也曾经谢绝为一对新人主持婚礼的邀请,原因就是他们的父母以拒绝参加婚礼来表示他们反对这桩婚姻的态度。
我讲这些就是一个目的:儿女必须要重视父母对自己婚姻的态度。如果父母不悦纳这个婚姻,那么这个婚姻将失去许多上帝要通过父母这个渠道而给予你们的祝福,甚至成为消极的力量。明白了这个道理,你才会重视父母对自己婚姻选择的态度,并在与他们的意见分歧的情况下致力于说服、挽回,而不是硬性违抗。
与父母就这个问题的分歧沟通时,要本着“用爱心说诚实话”的原则,沟通过程中要冷静而理性,更要多多祷告。但祷告不是简单地求圣灵帮你说服父母,或求主改变父母的心思意念,而是向圣灵敞开,求他向你进一步显明主的旨意。因为你不能做出“我的选择完全正确”的假设,必须意识到:你的心思意念也很有可能不在神的旨意当中。那么,在你认真思考如何向父母解释你选择这个人的理由时,很有可能发现:甚至你都不能令自己信服地给出与那个人结婚的充足的理由。那就说明你父母的意见还是有合理的成分的。你当慎重考虑他们的意见。
如果你理由充足,已经十分确信他是你未来的那一半,但父母就是反对,甚至反对的理由很荒谬,怎么办呢?即便如此,你也不要漠视父母的意见而决定结婚。因为神是全知全能的,难道他不能成就他为你预备的婚姻吗?谁不知道“在他没有难成的事”!所以要有这样的信心:如果你们的婚配是神所喜悦的,所要成就的,那么任何结婚过程中的干扰和阻碍就都是神允许的,甚至是有意安排要临到你们的。所以,父母的反对不一定说明你们俩的婚姻不是神所祝福的,但是起码说明时间不到。神认为你们进入婚姻的时机还不成熟,所以需要再经受一些必要的历练,以使你们今后的结合有更加坚实的基础。记住:这些阻力和挫折对于你们未来的婚姻生活是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的。因为进入婚姻之后所遇到的挑战可能会更多更大,如果你们连这一关都过不去,那将来面对婚后的挑战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就先不要急于和你的朋友进入婚姻,而要在保持现状的基础上,准备迎接考验并耐心等候神的时间。
【诗27:14】 要等候耶和华。当壮胆,坚固你的心。我再说,要等候耶和华。
不仅仅是婚姻有来自你父母的反对,你需要等待;其他的一些你不能立刻解决的阻碍依然也需要等待。如:对方重要亲属的反对、所需文件缺损、无法完成登记、有人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等类似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在传统婚礼上会设有主持人问是否有人对此婚姻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这一重要环节。)所有外在环境的阻碍都有神的心意在里面。名著《简爱》讲的就是这个真理:简爱因为法律程序有阻碍而拒绝与自己深爱着的男人进入婚姻,直到障碍消除之后,才回到已经双目失明身无分文的爱人身边,开始了婚姻的生活。她的态度与现代人的观念完全是背道而驰的,看来似乎爱的不够疯狂,不够炙热。但是这就是圣经的原则:【来13: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性必须在婚姻当中,而婚姻的建立必须严肃地遵照次序和程序。凡与婚姻脱节的性,都是污秽而可咒诅的。
3)等候期间还需要注意:一方面给自己时间认真思考、耐心祷告,求问这到底是不是神所悦纳的婚姻,求神给你们更多的迹象来显明下一步的带领;当初以色列人就是因为没有认真祷告求问神,才错误地与基便人进入盟约关系的。所以你要接受这个教训,很可能神认为你们的祷告不够,所以用这个挑战来提醒你。另一方面也给父母时间,让他们认识并加深对你所选择对象的了解。也许他们会逐渐发现TA:
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心很实在;
虽然个子不高,但是很壮实;
虽然没什么钱,但是很能干;
虽然能力不强,但是兢兢业业;
在努力说服父母回心转意的同时,你所需要的就是柔和而坚定地保留自己的态度。注意,如果在等待的期间你们有任何一方又私自去相亲(尽管解释说是被迫去的),或者动过这个心思,那你就要对你们过去彼此承诺的爱的可信度打一个问号了。因为这已经显示你们的爱情基础不牢固。你们之间所谓的“爱”只是因为“到目前为止”,Ta还是最可爱的、最合适的。你们彼此忠贞的基础是:不要再有更可爱更合适的人出现。因为相亲说明你还在动继续寻求“更合适”的心思,你还想给自己找一个足以放弃对方的理由。以这样的心态进入婚姻,婚后出轨也是极容易的事。因为谁能保证不会又遇到更合适的人呢?咨询我这一问题的姐妹现在所表现出来的困惑正说明她对他们的爱情也不是十分确定。
这段痛苦熬练的经历,可以让你们双方都对你们彼此“爱”的品质有更加清楚地认识,也是一次大考。等多长时间?不知道!如果你们是真正的相爱,这等待的时间算什么? 因为“真爱需要等待”。雅各曾为自己的爱情付出7年的等待,并共14年的劳苦。你们为这爱情的付出越大,收获的喜悦就越大,对成果也就越是珍稀。那些仓促闪婚的,也常常仓促闪离。
如果两个人都心意坚定,不再寻找其他的机会,只是静心等待父母的回心转意。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有两种情况出现:一个是父母通过接触,看到你选择的人还过得去,又看到你们确实真心相爱,而你自己又不为威逼利诱所动。眼看儿女年龄不饶人地增长,盼着TA早日成婚,只好妥协。那你们就高呼哈利路亚并感激父母的恩典,皆大欢喜进入婚礼的准备;另一个可能就是,你们两个之一,甚或是双方都出现“情况”:
或者是你觉得:“太累了,算了吧!”
或者是他觉得:“我年龄都这么大了,要等到什么时候啊?把你我都耽误了。你家里要再不松口,我可就要走了。”
若是这样,你就更要高呼哈利路亚并感谢父母。为什么?是他们的坚持帮你否定了你所选错的人:因为要“走”的人,终究是要“走”的,只是走得早晚的问题。那么当然是早走比晚走好,婚前走比婚后走好。
要重点强调的是:等候期间决不可同居,因为一旦同居,就不是等候,而是淫乱了。那么,我在上面所说的考验就将对你们失去意义。因为情欲会让你们丧失理性,更不要说灵性了。陷在罪中的人是听不清神的声音。
我们所讲的这些原则和律例,看起来似乎很辖制人的自由,但是这对年轻的信徒是有益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你。【林前7:35】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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