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跟一些年轻的做生意的弟兄姊妹们一起吃饭聊天,席间有弟兄姊妹说:“既然我现在在做生意,我希望我能够把生意做得更好。”言语中似乎没谈属灵的事,但基督徒做生意这事本身其实是跟属灵相关的。这是由我们的身份决定的。那我们基督徒当如何看待做生意呢?
耶和华在西奈山上对摩西说:“你若卖什么给邻舍,或是从邻舍的手中买什么,彼此不可亏负。”(利未记:25:14)上帝在这里告诉了以色列人当如何做买卖,即做买卖时“彼此不可亏负”。不仅如此,在后面上帝还特别强调说:“你们彼此不可亏负,只要敬畏你们的神,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未记:25:17)“彼此不可亏负”的另一种表达就是“双赢”,实现这种双赢是为了敬畏神。
但另外一方面,因为人的罪的缘故,在商业中人们也面临着很多的试探。例如贪婪、自私、虚假等等,甚至一些基督徒在商业中也是如此。也恰恰是因为部分奸商对商业的扭曲,使人们想到做生意的时候都心生厌恶,将商业本身也给一起否定了,觉得做生意是不讨神喜悦的。这里的问题不是做生意本身是错的,而是用神所厌恶的,错误的方式来做生意,这就是不敬畏神。
所以,神学家格鲁登教授认为,“我们不应当将商业交易视为一种必要的恶,或者仅仅是道德中立的东西。相反,商业交易本身是好的,因为我们可以透过商业交易来服务他人。”也就是说,自愿、平等的商业交易是让交易双方都从中获益。而且,他认为:“做买卖是神所创造的万物中,只有人类会有的一种独特的活动。因为通过买卖这种神给予人的奇妙的方法来将荣耀归给神。”因为在做买卖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操练我们的诚实、守信、公平、自由选择等等,而且在买卖中,可以激励我们不仅仅为了我们自己的福利而考虑,也为他人的福利而考虑——即使我们只为了自己的福利。从商业行为中所体现出的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之中,也可以反映出三位一体的神之间的相互的爱与依赖的关系。
盼望我们弟兄姊妹们在商业领域中按照神所喜悦的方式来做生意,这是神所喜悦的,我们可以在商业中如此行将荣耀归给神,我们也必因此而得蒙神的祝福!
作者:代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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