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福音时评:我国将立法反家暴 当知家庭有爱但并非无法之地

作者: 楚恒安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4年11月26日 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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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新华网) +

新华网11月25日消息,国务院法制办25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天恰好也是“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针对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暴力侵害行为的范围、处置以及加害人的法律责任,征求意见稿在多方面进行了规定。目前,全球已有125个国家将家庭暴力定为刑事罪行。

据中国妇联早年调查,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在离异者中,暴力事件比例高达47.1%。据资料统计,目前,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

在美国,家暴受害妇女超过了强奸、抢劫及车祸受害妇女的总和,约占妇女他杀死因的40%上。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

家庭作为人类亲密关系的基本单位,应该是一个充满爱的地方,但如今却成为了暴力、仇恨甚至凶杀的温床。在立法的同时,不少我们应该问一句,为何家庭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婚姻是神所设立的,而家庭是在婚姻基础上建立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爱的关系,爱是自由的,但却不是无法的。正是因关系非常亲密,所以更需要法的约束,以避免彼此的伤害。

有人问,当爱情演变成亲情之后还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做到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是的,爱情中的距离被婚姻一下子拉近,亲密的关系不分你我,夫妻之间很容易失去彼此的尊敬,随便对待。加上中国几千年"男尊女卑"封建思想催生出的大男子主义,当言语的冲突发展到一定阶段,就极容易产生家庭暴力。夫妻关系如果出现问题,家庭中的老人和孩子一般也难免受到波及。

法是好的,可以对作恶者作出惩罚。反家庭暴力法如顺利颁布,必定会减少家暴事件的发生。但法不是全部,有其有限性,只能起到震慑和惩罚作用。家暴问题的本质是爱的问题,失去神的人不明白爱的法,也没有爱的能力,因此,建造健康家庭也就无从谈起。

中国传统家庭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认为人在人伦中应该因应身份而作出合乎道德的适当行为。传统五伦中,父子、夫妇、兄弟三伦是家庭中的主要人际关系。传统三纲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子女必须听从父母,妻子必须服从丈夫,而身为父亲和丈夫的男性也必须以身作则,成为好榜样。

圣经以弗所书5:22-24则说到,“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对比中国儒家传统家庭观念和圣经的教导,会发现有一致的地方,比如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应当顺服丈夫。但两者又有不同,夫妻的关系需要建立秩序才能够维持,但是如何建立秩序?如果不认识神,如果没有真理的话语,家庭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秩序,只能来到混乱,最后沦落为谁的力量大,谁就是秩序,谁强就必须听谁的。

圣经教导丈夫效法基督的爱去爱妻子,这样才能够有健康和睦的关系,因为基督的爱是与真理的法则一致的。同时,反家庭暴力法的拟定让人们意识到,家庭不再是无法之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合法权益,施行家庭暴力,必付出沉重代价。

但这代价不仅仅发生在现在,圣经指出每一个人都是神所创造的,有神的形象在里面,将来众人都要站在神的面前接受审判。学习敬畏神,关系越亲密越应如此,敬畏神的时候你会思想所行所为的后果,不会随意对待。

家暴受害人群主要是妇女,孩子次之。有些父母会把暴力和管教混为一谈。箴言13:24有话说,“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父母带着爱依照真理对孩子进行管教是绝对必要的,但绝非跟着自己的喜好和标准,更不能把自己的怒气迁怒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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