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南韩天主教团谈废除死刑之外更要重视医治遗族与被害人 可带给国人怎样的思考?

作者: 王新毅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4年12月10日 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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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刑是否该废除的争论可谓由来已久,迄今为止,全世界已经有超过一半的国家废除了死刑。但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仍旧坚持死刑。对于死刑的争论,近年来在中国也受到更多人的关注。

在南韩,废除死刑运动中宗教团体的参与是其中一股重要的力量。据台湾的“公视新闻议题中心”报道,每年年底包含天主教废除死刑委员会、佛教人权委员会、基督教都会派代表开会,商讨隔年的废死运动策略,并在会后发表声明,表达反对死刑的立场。

该媒体还报道了韩国天主教首尔教区社会矫正委员会主席,同时也是天主教废除死刑委员会的委员金圣殷对废死的看法。

他介绍说天主教参与废除死刑的理由在于“天主教的教义中有提到,生命是上帝赋予的,没有任何人有权剥夺。”金圣殷说,不同的宗教会有不同的立场与论述,很多没有信仰的民众也不会接受宗教的教义。“但我相信,不论是什么样的见解,对於生命与人权的尊重是相同的。”他还说到:“国家当然要保护好人,但也不能因为一个人犯了错就将他舍弃。”

他也提到,由与工作的关系时常接触不同立场与背景的人,有反对死刑的,也有支持死刑的。他常碰到的质疑是:“你又不是被害人家属,你凭什么说话?”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如果杀了死刑犯,就能弭平遗族的伤痛,或者,被害者能够復活,一切都能回到原本的状态。那身为一个神父,我会考虑支持死刑。”

但在废除死刑之外,他非常强调,关怀、陪伴被害人与遗族是重要的事,而这对于被害人和遗族的照顾和辅导往往是政府以及社会都很难关注和做到的,所以“宗教团体才来做”。“家属往往会将错误归咎於自己,并产生内疚与罪恶感,以至于无法面对心中的创伤。有些人甚至会切断与社会的联系,拒绝接受援助。”

近年来,中国对于死刑的讨论也逐渐增多,不同人士都从各自的角度出发阐述各自的观点。许多支持死刑的人希望透过这一方式来震慑犯罪,从而帮助社会稳定。近日,一位上海姓胡的基督徒律师在复旦投毒案庭审引发人们关注的同时再次谈到关于死刑,他引用另外一位基督徒刑事辩护律师张培鸿今年2月就该案的一篇评论《“杀人偿命”观念的法理与伦理困境》文中观点并未只是停留在法律量刑的讨论上,而是谈到其中的伦理思考。

其中首先写到“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投毒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媒体报道,听到判决结果后,被告人的父亲激动得大喊大叫,明确向记者表示:一定会上诉!另一边,同样旁听了宣判的被害人黄洋的父母,则对判决结果表示欣慰,认为他们讨到了公道,儿子可以瞑目了。”

据此,他谈到自己在做案件和许多法律从业人员看到的现状:“两年前,上海一位资深法官做讲座时,提到她在办案过程中的困惑。她说,有的杀人案,被告人的情节介于可杀与可不杀之间,作为法官,内心也希望给被告人一个机会,无奈被害人一方不依不饶,到处上访告状,非要置被告人于死地,最终不得不判了被告人死刑。在另外一个被害人系外国人的案件中,经过审理,法官认定被告人主观恶性极深而且毫无悔意,合议庭原想判处其死刑,但让人意外的情况出现了:被害人家属千里迢迢从国外赶到上海,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书面请求,要求法院不要判决被告人死刑,理由竟然是因为自己的家庭已经受到伤害,所以不希望另外一个家庭再受伤害。法官就此感叹不已:这是两个国家两种民众,一种是基于尊重所有生命而主动寻求吃亏的文化,导致了一种宽恕的人生观;一种是出于尊重自身生命而选择‘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心态,导致了一种两败俱伤的局面。说到底,这已经不是一个法理问题,而变成了伦理问题,无论是被告人一方还是被害人一方,究竟谁更需要拯救,或者谁会获得救赎,值得我们细细思量。”

胡律师还引用了2012年张培鸿另外一篇文章《或许法律真不是万能的》谈到美国的阿米什人因为信仰而带来宽恕的力量,这位胡律师说:“宽恕不是放弃公义,更不是放纵罪恶,而是将审判交给那位至高者。我们不过是客旅,至高者要求我们要爱,要宽恕敌人,放下一切的仇恨。”

死刑是否应该废除,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与此同时,到底如何关怀受害者家属、以及如何弥社会裂痕,这是宗教团体,尤其是基督教团体值得关注和投入精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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