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属天生命的人不再重视个人的荣誉,而是全力荣耀上帝。蒙恩得救之后的生命是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生命。“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
为基督而活的时候,我们做事的唯一目的就是荣耀上帝。耶稣基督在世间的时候,地上的人都反对他、唾弃他,不承认他是上帝的儿子,但是他单单取悦天父,甘心为了荣耀父的名受凌辱。《哥林多前书》4章13节说:“直到如今,人还把我们看作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的确,基督徒通常都会被看成另类,其实我们就是另类。我大学的同班同学最近邀请我给她女儿举办婚礼,我说:“要举办基督徒的婚礼必须懂得这方面的道理。”我就给他讲福音,没想到他信主了,我带他作了决志祷告。他祷告后说:“大同,你知道过去全班同学怎么看你?”我问:“怎么看我?”他说:“大家以为你不正常。”原来大学同学聚会时,同学们谈论的内容无非是车、房、如何赚钱,我不感兴趣,我就和他们讲福音,他们也都听,我还挺感动的,原来虽然他们表面上在听,但是心里觉得我不正常。感谢主,四十多个同学,现在终于有一个信主了。
我所认识的一位牧者,四十多岁已经是某大医院心脏病外科的专家,他虽然拥有这样受人羡慕的职业,但是去年他辞职不干,专职做牧师了。有一次遇到一个在那家医院工作的人,我问他知道不知道这位专家,他疑惑地说:“哦,那个人是不是有病啊?”我说:“怎么有病?”他说医院的人都说他有病,好好的大夫不做,去信什么基督去了。世人常常会认为我们这样的人不正常,我们却认为他们需要拯救,基督徒分别为圣就是这样。“许多人以我为怪,但你是我坚固的避难所。”(诗71:7)
属地生命的人考虑自己的面子、寻求自己的荣耀,属天生命的人却要活出上帝的形象。每逢做事的时候,我们要将上帝的荣耀放在首位。如果是为了上帝,即使弟兄姊妹不理解,也要坚持下去,不把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置于基督的荣耀之上。
我听说有一个教会的带领人,年过半百,和妻子关系不好而分居两地,却都在教会服侍。一个二十几岁刚刚信主的女孩子对这个带领人萌发了崇拜之情,甚至想嫁给他。她的家人都忧心忡忡,百般劝阻。这个带领人却认为这份感情是上帝给他的,是上帝看到他“独身”服侍的苦处而为他预备的,就想和妻子离婚,与这年轻女子结婚。这件事情在教会内外引起轩然大波,不少人因此而跌倒,有些不信主的人听到后对基督教产生了反感。我感到很痛心,不知这个带领人做事情的时候是否首先考虑到上帝的名是否因此而受损。保罗为了弟兄的缘故,连肉都不吃。作为传道人,虽然有结婚、离婚的个人权利,但是,即便有许多正当的理由,只要这样做会绊倒弟兄,令上帝的名受羞辱,就应该放弃这权利,更何况有如此多的阻碍。可他依旧我行我素,只能说他还在属地的生命轨迹上,丝毫没有真正属天生命的特征。
在侍奉过程中,三个“G”,即金钱(Gold)、女性(Girl)和荣耀(Glory),对我们构成极大的诱惑。第一个就是金钱,这点不需多说;第二点,因两性关系跌倒的不乏其人;而第三点却很难被人注意,“荣耀”是隐蔽的诱惑,特别是对那些属灵领袖来说。当有了影响力、也取得了一些成就的时候,往往也开始特别在意自己在别人眼中形象,做选择和决定时,会更多考虑周围人的感受,想让大家都说好。耶稣在世上的时候,一个说他好的都没有,我们怎么能让别人都说我们好呢?
当我们荣耀上帝的时候,毫无疑问,自己也会得到荣耀,这种被上帝认可、从上帝而来的荣耀令我们喜乐、满足,与属地的荣耀相比更具永恒的意义。耶稣听到拉撒路的死讯时说:“……乃是为上帝的荣耀,叫上帝的儿子因此得荣耀。”(约11:4)上帝的荣耀临到一个人时,会让人更加诚惶诚恐,更加谦卑。一个人如果越成功就越骄傲,肯定不是在求上帝的荣耀,而是求自己的荣耀。
叫我们主耶稣的名在你们身上得荣耀,你们也在他身上得荣耀,都照着我们的上帝并主耶稣基督的恩。(帖后1:12)
节选自《携手共渡生命河》南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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