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国际宗教自由讨论最近取得胜利,《沃尔夫国际宗教自由法》(Frank R. Wolf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在美国签署通过。
殉道者之声认为这将保护世界各地一直备受迫害的基督徒群体。
宣教网络新闻(Mission Network News)报道,美国殉道者之声(Voice of the Martyrs USA)的尼柝顿(Todd Nettleton)说:“它真的通过了,在几乎没有任何两党支持事项的选举季节,获得两党支持。”他认为这是不寻常的胜利,并透露,两边的立法者同意,宗教自由对每个男人、女人和儿童的生命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层面。
宗教自由是世界很多地方都很少被注意的一项公民自由,对基督徒尤其真切。新兴宗教研究中心报导,基督徒被视为全世界受迫害最甚的群体。许多国家将基督徒传福音或从事信仰活动当成不合法。
尼柝顿谈到新法的三个重大改变。第一是国际宗教自由的无任所大使将被要求直接向国务卿报告。另一个是这项法律开始同时指明“特别关注实体”与“特别关注国家”,使在政府外扮演迫害角色的独立群体受到惩治,例如ISIS、博科圣地等,他们不是政府,但正迫害基督徒、迫害宗教少数,是迫害者。“因此,从ISIS到北韩政府,国务院可指认迫害的来源,并作较佳反应。”尼柝顿说。第三个改变是对外交官员的宗教自由训练使他们加速进入状况。
这些改变将可能使宗教自由之战成为国务院文化的一部分。如果法律实施了,将让全世界知道美国关心宗教自由。
另一方面,这项方案同样保护了非信徒和无神论者的权益。去年刚上任的联合国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沙希德在去年年末发表声明,对时任美国总统的奥巴马日前签署的《国际宗教自由法案》修正案表示欢迎,称该法案将保护非信徒及无神论者不参与宗教活动的权利,并让其获得宗教自由法的保护。他认为世界各地仍有为数众多的人本主义及无信仰人士在遭受诬蔑和迫害,而美国总统奥巴马此次签署的《国际宗教自由法案》修正案将使宗教人士、无神论者以及无信仰者获得同等的法律保护,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奥巴马在去年12月16日签署的这项法案是美国于1998年通过的《国际宗教自由法案》的一个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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