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子,我新妇,乃是关锁的园,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歌4:12)婚前守贞,为真爱而等待,这在神看是可喜悦的。但是现今社会,在走进婚姻之前,各自有恋爱经历的人很普遍。教会中不乏有“处男处女”情结的信徒,不知如何接纳对方的过去,难以接纳对方的过去。作为基督徒应该如何看待“处男处女”情结,接纳已经不是处男(女)的伴侣呢?
公众号“恩典365”登载长沙某教会牧者章迦勒的文章对该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首先指出,从基督信仰来说,我们反对一切婚前、婚外的性,在这方面曾经跌倒的肢体当承认自己的过犯,悔改自己所行,感谢神的赦免;其次,“处男处女”情结是一种并非能通过黑白对错来判断的,并且有这种情结的肢体多是非常痛苦的,伴侣也当宽容对方的这种挣扎。即便如此,为了婚姻的幸福,基督徒伴侣当对此深刻反省自己的内心。
首先,有人认为,没有性经历说明对方是单纯、纯洁的,相反就是不洁净,但事实并非绝对如此。作者说:“曾经在两性关系上跌倒,不代表不圣洁;曾经没有跌倒,不代表以后不会跌倒。今天身体圣洁,而心灵不圣洁,那么身体的不圣洁也许只是时间和条件的问题而已。”
以前身体不圣洁的人若悔改就是清洁的,以后也可以过圣洁的生活,比如,圣经中耶稣家谱里的喇合和路得,一个曾经是妓女,一个是“二婚”,她们都曾有过看似不好的过去,却因敬畏上帝成为“蒙福的女子”。
第二,这种情结很多时候无关风月,作者认为,这代表了性的占有欲,“有处女情结的男人,却不一定有爱情忠贞的观念。”作者说,“有这种情结的肢体,一定要问问自己的心,到底这是出于自己对爱情的尊重,还是出于自我的一种自私的占有欲?或者一种一切实际的完美主义作祟呢?”
此外,这种情节还会使夫妻失去本应当有的情投意合,无法享受婚姻的丰盛。更何况,我们都是罪人,“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太7:4)没有哪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罗15:7)
更重要的是,作者提出,基督徒要记住,无论过去犯过什么错误,在基督里我们都已经成为新造的人。所以重要的是对方现在信仰的状况。而作为伴侣,应当是无条件的接纳一个人,因为耶稣在我们还活在罪中的时候就接纳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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