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性侵,是人类七宗罪中最恶劣的一个大罪!

作者: 大漠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9年07月10日 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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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性侵犯罪并无新闻点,已是当今社会上的一种痼疾。据网上一些资料显示,2014年每天被曝光1.38起,2015年每天被曝光0.95起,2016年每天被曝光1.21起,性侵案件连年增长,而且熟人作案达到70%左右,包括老师、邻居、亲戚等等,正可谓是“恶魔就在身边”,叫人防不胜防,更使人不寒而栗。因为,谁家没有儿童,谁家没有孩子,谁敢保证自己家的孩子不会遭遇性侵?但是,当性侵嫌疑人与权势地位身份扯在一起的时候,便具有了轰动性的新闻效应。

近日传来的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性侵9岁女童的信息,立刻震惊了国人。王振华不仅是商界巨头,也是上海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除了商界政界头衔外,他的头上还戴了一顶令人炫目的慈善冠冕,既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是公众眼里的一个“大善人”,一个“大慈善家”。此事一出,颠倒了众人的思维,使很多人怀疑此案的真假,令人感到非常错愕。

这起案件发生在6月29日下午,地点是上海万航渡路的一家五星级酒店。被性侵女童事后向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随即来沪报警。王振华既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也已到案。

当时,周某带了两个女童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这两个女孩的母亲都是犯罪嫌疑人周某的朋友。周某谎称带两个女孩去上海迪尼斯玩儿,事后周某得到现金1万元。

可以说,这是一个简单明晰的性侵事件。但因其嫌疑人身份地位的显赫,案件随时都可能发生逆转。因其人脉的广泛,利益链的强悍,完全有可能出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结局。这也是人们担心和追踪的焦点所在。

此案与往日性侵案相同的是,均属于熟人作案。不同点是性侵者位高权重,身上还附丽着“大慈善家”的光环。可见,人心似海,深不可测。正应了《圣经》里的那句话:“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是啊,如果不被抓,谁能识透?有谁会想到是要好的朋友把自己的女儿送入“火坑”?有谁会想到一个“大善人”会作出如此龌龊之事?

一个人的内心,包括人的意愿、情感和思想,按照基督教的“原罪论”来说,人心都是堕落的邪恶的,都是无可救药的。所以,一个人只有归向基督,经历神的恩典得着重生,在基督里更新自己的思想和意念,才会摆脱堕落和邪恶,得到神的救赎。

但是,很多时候,事物的发展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和美好。归主受洗,这只是信仰上的第一步,在基督里更新自己的思想和意念,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完成的,想在一生中完全摆脱原罪也是不可能的。必须不断经历思想意识上的破碎旧我,重建自我的过程,还要求主基督帮助我们,才有可能实现。

也就是说,更新的过程,是一个痛苦挣扎的过程。因为这样,在已经归向基督的基督教内部,一些牧者和领袖也不时有性侵丑闻传出,其他罪也是屡见不鲜,依然存在。

所以,基督教也不是清洁之所,正如耶稣说的那样:“健康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可2:17),因此,教会不过是一个属灵的“医院”,凡聚在此的牧者和信徒,都是来让主基督医治的。教会的头是基督,而不是教会牧者或者领袖。因为如此,早在1300年前,基督教就把《圣经》中涉及到的人类原罪归为七大类,“暴食、贪婪、傲慢、懒惰、淫欲、嫉妒、愤怒”,并由道明会神父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

所以列出七宗罪,而不是八宗罪或者六宗罪,并不是人类之罪就这么多,以“七”这个数字命名,而是因为上帝用七天造亚当,取出亚当的第七根肋骨造了夏娃。撒旦的原身是七个头的火龙,同时共有七名天使堕落被称为撒旦,所以基督教用撒旦的七个恶魔的形象代表七种罪恶。

这七宗罪都被教会列入将遭到永劫的大罪。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有关“七宗罪”这方面的绘画、诗歌和小说等艺术作品。比如阿奎纳的宗教著作,但丁的长诗《神曲》和乔叟的小说《坎特布雷故事集》等。“七宗罪”里,“淫欲”罪被认为是最恶劣的。这些作品中,虽然没有明确说明“性侵女童”之事,但它却包括在“淫欲”这一内涵之中。

无论怎么说,这“七宗罪”都是恶劣的,犯有这七宗罪的人都是会被打入地狱的,这与犯罪者是不是基督徒无关。因为神是圣洁的,来不得半点污染的。对这一点,基督徒必须认清,否则就有可能被神所弃。虽然主基督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罪得赦免,但也应看到撒旦每时每刻都在破坏主给以我们的恩典,让我们去追随世俗追随撒旦。

著名性学家李银河根据基督教“七宗罪”的论述,从心理学的角度总结出七种“人格七宗罪”。傲慢,是自恋型。嫉妒,是偏执型。暴怒,是攻击型。懒惰,是回避型。贪婪,是反社会型。暴食,是边缘型。淫欲,表演型。依照这个归类可以看出,性侵女童的犯罪嫌疑人的确是属于“表演型”人格。表面上风光无限,内在心灵却幽暗无比。

世俗如此,教会内的基督徒也不例外。甚至教会的基督徒更有犯罪上隐蔽性,因为都是打着神的幌子,戴着“基督徒”的信仰标签,对人更有迷惑性,叫人无所防范。从网络上查看,基督教神职人员犯性侵罪的,美国、荷兰和德国比较多,中国教会只有香港那边有这方面的报道。内陆教会还没有对这方面的报道,也许我没有搜到,但不是没有,只是没有被曝光而已。所以,无论是社会还是教会,在罪的泛滥上都是一样的。教会与社会的不同,主要在于教会是与神同在,是信徒被神救赎的场所,社会属于世俗,是一个污浊的染缸,一个人在各种诱惑面前很容易沉沦。如果不走向信仰,那就固定是生命没有永恒。

对一个基督徒来说,也不可自以为傲。因为,很多时候一个习以为常的行为或者动作,就轻易地牵扯出我们内在根深蒂固的罪性,将人格中的幽暗裸露出来,被心中的撒旦支配着。稍不谨慎,心灵中的撒旦就可能主宰和禁锢着我们的思维和处事方式,如果不在基督里加以控制,得着圣灵的管教,它就会冲杀出来,吞噬我们的信仰,毁掉我们的一生。我们在对待“性侵”及其他六大宗罪上,不要掉以轻心,认为自己不能犯这七宗罪。其实不然,这是我们随时都会掉进去的陷阱,是撒旦为我们早就设计好了的。

耶稣基督有训:“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7-28)就是说,我们的心思意念必须清洁,对那七宗罪不但不要做,更不要想。这不仅是我们避免犯罪的座右铭,也是一个基督徒超越世俗的显著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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