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李向平:中国信仰的纠结与困顿

作者: 李向平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1年09月04日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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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变迁举世瞩目,成就沛然。然而,在此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中,中国社会的文化与精神现状却不是那么乐观与自信,中国人的幸福指数却一直难以上升。人们一直议论和忧虑的,已不仅是中国的经济发展问题,而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信仰根基问题了。
 
    赵启正先生多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向世界说明中国,说明一个经济发展而国力强大的中国如何能够获取全球世界的信任。其中的基本问题,就是一个不以宗教信仰作为社会经纬的发展中大国,如何能够获得世界的信任。赵启正先生的基本观点是,无神论的中国,并不说明中国人没有灵魂和精神。我们不以宗教信仰为特征,但是我们有文化,有良心。如同一个人信奉儒学,但他不是某个宗教信徒。他不是没有信仰,可他同样有灵魂、有精神。(参赵启正:《向世界说明中国》,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6年。)
 
    赵先生的问题很是重要。一个没有灵魂与精神的国家如何被信任。然而,一个国家的灵魂与精神,究竟是如何构成的呢?国家有精神,社会没信仰。其中有一个很大的悖论啊!就现代的民族国家而言,大多由国家权力、经济市场和公民社会三大部分构成,所以,仅仅是国家的精神、国家的灵魂,社会缺失信仰、没有信任,这个问题能够解决吗?! 
 
                                 信仰纠结与权力神圣
 
    曾有一个似是而非的定论,认为中国文明不以宗教为特征,中国历史上没有宗教战争,也没有信仰冲突。正是这一定论,曾给中国人以无比的历史荣耀。可是,这个似是而非的定论,近年来有所改变,这一改变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成就而出现的,这就是说——中华民族是一个天命的民族,虽无宗教文明,但有文化信仰。
 
    于是,中国及中国人的信仰被定义为以儒、释、道为中心的价值结构,并作为中国社会中共同的文化信仰总体,赋予其民族国家强盛的巨大责任,以期整合社会、凝聚人心的功能。
 
    可是,当代中国近年来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泄愤、社会报复、社会骚乱等各种事件。人们困惑了,中国“社会”怎么了?!莫名其妙的仇官、仇富情绪正在社会中泛滥开来。这些现象表明,中国社会之间的信仰、信任关系,正处于一种急剧的解体状态,并已深入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包括人与人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民与官之间、官员之间、政府上下级、穷人与富人之间。
 
    礼崩乐坏,人们的疑问重重,人的良心去哪了!?社会的信仰何在?!中国人一贯自信的文化良心或信仰方式还有作用吗?天下已为资本裂,社会缺乏共同的信仰……各种批评、议论、困惑接踵而至。人们在怀疑、在自责,中国社会是否存有一种国家与国民普遍信奉、普遍认同的信仰结构?!
 
    究其原由,还是在于中国人天下型的信仰结构。天下者,什么都能够信仰,而天下即在我心,我心即是天下。当这个天下大同稳定之时,人心自信自足,中国人的信仰即与天之运转一样,如同自然世界,井然有序。为此,在所谓“三教合一”的基础之上,就呈现了中国式的诸教整合与信仰一统。
 
    然而,其中大有问题,很难说中国人因此就有了自己安身立命的信仰与良心。顾炎武曾有名言:“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后有世人把它改为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并且把“国家兴亡,肉食者谋之”这后面一句话给忽略不计了。实际上,在其“天下信仰”“国家兴亡”之间,存在一个严重的断裂。谁人承当?!谁能作为中国人的信仰载体?此与孟子所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同时也与顾炎武另一句名言相配:“生无一锥土,常有四海心”。为此不难理解中国人天下型信仰结构的理想主义特征,难以付诸实践,进入社会底层。更何况,中国人在天下与国家之间的“社会”概念,实际就等同于“江湖”、“梁山”,是一个充满风险和陌生人的空间。社会不存,何处来的社会良心与社会信仰?唯有天下与国家的精神或灵魂了。
 
    传统“三教合一”基础上的所谓国家精神或文化信仰,无疑就是以孔子之道治天下,老氏之道养性,释氏之道修心。三教合一,如同一位家长对于家里从老大、老二到老三的座次安排,排好座次,好吃果果。究其实质而言,大抵就是“教化合一”,源本自同,源于圣人之教,以教化的方式治理国家,骨子里却以圣人之法治理国家,从心之术,治理臣民。正如宋初赞宁说的那样:“三教是一家之物,万乘是一家之君”。至于天下信仰、国家精神,那是文弱儒生的一厢情愿。国家成为中国信仰得以表达、实践的真实基础,国家权力建构并且控制了中国信仰、社会信任的各种条件。
 
    因此,以往之中国信仰,表面上乃以道德、良心形式呈现,实质里却是要转以国家权力才能得以付诸于实践的。国家权力通过对信仰实践条件的控制,把文化信仰、道德良心与国家兴亡联系到了一起。所以,中国人可以有各种不同的价值、信仰,但是他一旦接纳一项价值观念,也就不免被引入这权力秩序。由此观之,不是信仰的有无的问题,而是信仰如何得以进入社会、安定人心的事情。如果,中国人的信仰总是事关“天下”,忽忽悠悠,不得要领;那么,国家的信仰就只能归于富贵人家、肉食者谋之了。因此,中国人特别揪心的社会激愤或报复社会事件,固然也会不负责任地、归咎于没有信仰的社会了。
 
                              理想社会及其神格化
 
    大凡社会生活,都免不了要在价值归属上具有一定的共识,从而不可避免地要与信仰问题联系在一起,尤其是一个价值共享的信仰体系。
 
    可是,信仰关系在中国社会里面,往往是一种意识形态、体系化的价值关系,是不同阶层、身份或等级之间排列的价值规则。因此,信仰关系就是中国人对于社会秩序的一种最基本的定义方式:一个权力整体的各个要素,依照其与整体的关系来排列各个身份等级所使用的价值原则。所以,当中国人身处于不同的权力关系,实际上也等同为身处于一种提供整体价值观或宗教信仰的关系里面,进而使权力关系对于社会价值的分配,常常呈现为一种宗教性的神圣。信仰与信任成为以国家权力为中心的理想依赖。
 
    即便是时代变迁了,人们的信仰关系虽然也在转变,但要完成这一转变的,首先是要超越这一具有神圣宗教性特征的权力关系,而不是简单地去忙于复兴国学、重建什么信仰体系。
 
    时下的中国人,延续了传统的“天下”式信仰方式。他们信仰的核心无疑是一个理想社会,而一个理想的国家权力及其代表,就是这个理想社会的信仰化身及其神格化。人们从这个理想社会、或者是圣人楷模的信仰之上,得到的往往是一个社会的福利承诺和利益要求。当这个福利承诺与利益要求无法实现之后,人们就会很自认地改变了这种信仰方式,觉得理想社会及其神格化的东西,原来是靠不住的,那么,这个信仰对象就会发生转移、甚至会发生变质。目前中国的情况大致就是如此。国家理想及其神格化对象,早已失却了固有的精神内涵,灵魂被权力市场等关系所掩没了、遮蔽了。
 
    所以,近年来虽有越来越多社会基层的案件的发生,例如贵州的习水案、浙江的丽水案、湖北巴东案以及各种屠童案件等等,虽然它们已很清楚地呈现出中国社会令人忧虑的社会现象,在民与官、民与钱之间缺乏基本的社会信任。但是,在中国的底层社会中,人们心中有“仇恨”,却不知道向谁去发泄。因此,一旦出现任何一个机会,这一“仇恨”就会很容易地爆发出来。表面上看,这是社会信任的丧失所带来的社会暴力,似乎就是社会解体的结果,误以为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当代中国最醒目的一个现象就是“社会的解体”。
 
    可是,说句大实话,社会学意义上的中国社会还没有正式登台啊。天下与国家的信仰方式之中,社会依旧缺席,社会共享的信仰共同体更没影子。当我们说,社会没有信仰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想到在国家的天下里面,没有社会,当然就没有社会的信仰了。不错,中国人存有自己的信仰世界,但是,这些信仰世界与人间社会被各种正统的礼仪与文化主张所间隔,信仰结构被神格化的理想主义所替代,国家权力给了你利益的满足,同时也要给予你精神与灵魂的安定。
 
    可是,时至三十年的经济发展,等同于再度建构了一个理想主义神格化的东西,替代了一个固有的信仰结构,无形中就把经济发展的结果转换为信仰的神圣。于是乎,中国人期待的就只能是经济与发展、自己的利益欲求是否能够满足。因此,当经济发展的结果,缺乏一个具有信仰基础的社会共同体来接纳、消化、表达的话,一旦人们对经济发展、利益满足的结果表示异议、甚至不满的时候,这时,人们的怀疑与怨恨就会层出不穷,导致理想主义及其神格化的国家信仰的落空与变质。而国家权力所支持的经济发展、所依靠的权力合法性建构方式,也随之失去了固有的神格化条件及其信仰特征。
 
    哈佛大学的裴宜理教授在论及中国式的“权利”观念时认为,当代中国抗议活动的诉求很可能是对国家权力的强化而不是挑战。所以,当代中国抗议活动的框架模式,可以称之为“规则意识”(rule consciousness),而不是“权利意识”(rights consciousness)。工资与福利是人们的基本要求,而非权力与政治。(裴宜理:《中国式的“权利”观念——从孟子到毛泽东直到如今》,载聂圣哲主编:《德源学术年刊》,北京华艺出版社2010年。)
 
    各类社会泄愤事件表明,当代中国社会缺失的,主要是利益的表达与满足,而非一个简单的结论,认为是社会信仰的缺失。对此,首先应当反思的,应当国家权力及其理想社会神格化形式的危机。如同传统的国家信仰对民间信仰惯用的处理方法那样,国家给出的是一个架构,而不是内容;国家提供的是符号,而非信仰。至于在此两大信仰格局之间得以沟通、交换与互惠的,则是各自的现实利益及其满足方式。显然,这一传统延续至今,屡试不爽,功能还是强大。
 
    尽管如此,中国社会时下里的重大问题,还是这种神格化架构及其符号的失灵。然而,当代中国社会理想主义及其神格化,步履滞重,尚未完成自己的转型,人们信仰的还是这个神格化的权力结构。这就是当代中国信仰最使人感到困顿的地方。不是没有信仰,而是信仰实践没法超越固有的规则。
 
    唯有当此神格化的理想主义信仰结构在民主化的社会建设过程中,实现了自己的转型之后,中国人与中国社会的信仰自由与信仰的自由实践才有可能。本来是信仰一统的权力结构,现在已经呈现结构的分化,却又没能分化出一些新的信仰结构,人们既有对固有权力信仰的依赖与依赖中的不满足,同时亦有对自己选择信仰的迷茫与选择。特别是在那些貌似自立自理的信仰关系之中,中国人似乎有了自己的信仰,却又苦于无法找到一个社会允许的信仰认同方式和信仰实践的社会空间,最后只好以泄愤的形式、各自利益的满足方式,来表达对此权力信仰的不满、乃至仇恨。
 
                             国家信仰与私人信仰的纠结
 
    中国人的信仰特征是,常常会在选择、具有一种信仰之时,或者是在信仰者的利益无法满足之后,人们就不再信奉该信仰,随之出现反对、仇恨该信仰的结果。这就是传统中国信仰与反信仰的双重特征。这种信仰与反信仰的双重特征,往往是对于固有理想社会方式及其神格化形式的维持与稳定,从而会使人在追求一种信仰的时候,依旧会构成信仰关系之间的纠结与困顿。
 
    仔细观察这些不同的利益关系及其信仰认同方式,它们实际上却是基本一致的,不是信仰的权利,而是权力的信仰;不是信仰的规范,而是通过信仰所要获得的具体利益。所以,一旦社会发现激愤事件、泄愤事件,危机了社会,这种信仰是无所作用于其中的。这种信仰,只能退到了社会危机之后,只能安慰个体生命与一己人心,无法稳定社会。这就是中国信仰的症结所在。
 
    其中,“有用”与“无用”的互补关系,乃是它们得以表达信仰关系的基本逻辑。它们内涵了正统与淫祀、神圣与世俗、合法与非法。它们为此而与信仰者的利益相关,而非与信仰者的权利相关。这种信仰的基本逻辑,最后会变换为信仰与反信仰的暴力与服从关系。至于在现实生活之后,这种暴力服从式的信仰关系也会成为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并且是其中的每一个信仰者必欲要根据其“社会功能”,来取得生计所需。在这种社会整体趋向的信仰逻辑中,中国人所看到的仅仅是一个“利益关系性的总体信仰结构”。
 
    权力关系及其信仰方式,在不同的利益层次上,无疑要在一定程度上制衡这有用与无用的信仰表达原则,而在主要的或分化的社会层次上,这种权力当然还是把那些被控制的信仰关系屈从其下,使其只能从利益、有用的关系去理解和表达自己的信仰。在此权力逻辑之中,中国社会无法使信仰成为公民权利的认同方式;相反地,权力却能够获得信仰的认可,从而具有神圣性或宗教性。
 
    对于神格化的理想社会,人们信奉的是道义式经济反抗,是对国家权力不再信奉作为抗议的限度,极少怀疑固有的神格化理想主义的信仰方式。但是,这种天下式的信仰方式,也常常铤而走险,以暴力报复理想的方式,报复社会。杀一个人,出出气,给你看看我的厉害;或者是,“我死给你看”、自我了断的报复社会方式。
 
    此类社会泄愤、报复社会的现象,就很难用社会缺乏信仰的方法去加以理解了。
 
    利益上的区别被忽略,往往被视为权力上的差异;信仰上的不同,也常常被看作是权力上的差异。信仰问题就只能退居于个人利益之后。因此,将一种私人性的宗教信仰添加于国家、社会诸项关系之中,也只能是为中国社会提供一种纯属个人自善的信仰方法罢了。身处于权力关系之外、却依旧与权力关系具有千丝万缕的信仰选择,如果他依然坚持自己的信仰,一味追求超越现实利益关系,在信仰上坚持下去,那么,他的信仰就只能是独善其身的私人信仰,对于社会危机的面对与解决,依然是无济于事。
 
    正是这种从国家权力到私人利益的信仰方式,充当了当代中国社会、中国人的每一种具体的信仰认同方式,甚至是意识形态,从而构成了一种与社会危机紧密相关、又无法解决问题的普遍性。权力层面的跨信仰功能,私人信仰的利益关系以及社会信仰的空洞化,中国人始终迈不过去的,并非头上顶着的三尺神明,而是高悬于胸前的权力结构及其利益代表。所以,当代中国社会中不同人的信仰关系,只能是不同人们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信仰的社会认同方式、共享方式,更不是依赖这种信仰共享方式而建构出来的信仰共同体。
 
                                   社会信仰如何可能
  
    私人信仰与神格化的总体主义信仰方式,大多处于一种互补关系之中。总体信仰主义是私人信仰主义与整体信仰主义的独特组合,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一种顽疾。它的出现,是因为在信仰者个体深深根植于并占优势的权力关系之中,试图使私人信仰主义从属于作为总体性社会的最高权力。
 
    这种信仰关系,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它们依旧是神圣性的,甚至是宗教性的。它们作为“信仰的信仰”,或者是作为“信仰的条件”,能够制约中国人的信仰及其表达方式。而那种能够分配、控制这些信仰条件的权力,同时也就相当于信仰的对象,相当于神圣般的信仰关系了。
 
    眼下的关键问题是,当代中国社会是否能够建构一种共同的信仰、共有的价值关怀?最要紧的一点,就是中国的信仰关系,缺乏一个真实的神圣基础值得挂靠,缺乏一个真实的社会实践基础,缺乏一个构建信仰认同的社会共同体。多少年来,这些问题忽左忽右,忽上忽下,不知所从。如果说,信仰挂靠在经济发展,市场总不稳定,利益总是难满足;信仰挂靠在行政权力,权力却不很权威;信仰挂靠在文化传统,文化却在产业之中被消费;信仰挂靠在民族主义,这是一把双刃剑,有点慌兮兮,说不定什么时候伤了自家人;信仰挂靠在宗教,宗教却又不主流。它与中国问题的密切关系,剪不断,理还乱。
 
    自由的社会信仰,不一定等同于中国发展问题的解决方法。改革开放30年之后,在社会变迁方式、经济增长方式都面临着新的变革之时,中国人今日如果重提思想解放或信仰危机,禁不住就会小心问询:这是要延续固有的改革模式,还是要改革固有的改革模式?
 
    如果说,改革开发的第一阶段,是激进学者与开明官员的合作;改革开发的第二阶段,是国际资本与国家权力的合作,那么,改革的第三阶段,该不会是权贵资本与传统信仰主义的合作吧?!所以,继续强调信仰问题,中国人将会担心过度偏于信仰,忽略了当前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其他主要问题,如市场错位、贫富差距、权力腐败等等。就此而言,源自于思想解放、国家权力危机以及信仰危机而引发的改革开放等相关问题,将涉及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发展。这些重大问题,涉及权力民主化、信仰社会化、宗教社会化、社会多元化。它们四位一体,或许就会使当代中国社会的信仰成为可能。
 
    就上述相关问题而言,唯有在中国人信仰条件的民主化基础之上,中国才有可能实现信仰的社会化,使信仰成为社会的事情,成为公民自己的选择。为此,不同信仰的制度分别与社会整合才会成为题中应有之义。最后,使政治信仰成为政治家的事情,社会信仰纳入社会建设的过程,而公民自己的信仰则是公民们的权利意识,他们信仰的是公民神圣的权利及其表达方式。所以说,表达利益与信仰实践的整合,就将是中国公民的社会信仰得以建构的基本出发点。
 
    依据中国人的信仰习惯,唯有解决了中国人信仰条件的民主化问题,才能意味着中国问题的最后解决。到了这个时候,中国社会就会和赵启正先生说的一样了,具有了真正的良心、灵魂与精神,中国作为一个大国才会建构出值得信任的国际形象。因为,一个国家的信仰模式与一个国家是否值得信任,实际上是没有直接关联的;反而是一个国家中的社会信仰模式,国家权力的民主、经济市场的规范与公民社会的信仰,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公共认同,才能会为一个国家的信任程度提供最基本的精神资源。
 
    为此,我愿意把它们称之为“信仰依旧的中国问题”,以此来说明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任重而道远,非一发展而社会安定,非人富贵而信仰神圣。
 
      (本文转载自:作者博客http://lxp0711.blog.hexun.com/52629885_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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