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论“自由意志”与“自我中心”

作者: 尚青正 | 来源:基督时报蒙允转载 | 2021年01月18日 0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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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问上帝赐给人类最宝贵的礼物是什么?很多人会回答:自由,“不自由,毋宁死”。基督徒呢,可能会回答:是生命。你们都回答得不错,但这生命必须以能自由地活着为前提。如果生命没有自由,那就是被奴役,被捆绑的囚徒,不过是抽空了灵魂的躯壳,行尸走肉而已。所以,世人所高看的“自由”很好,因着自由生命才有意义嘛。而基督徒追求的生命乃是个复合体,自由是其宝贵价值的题中应有之义。

我发现,许多人对福音抗拒的一大理由就是“不由由”。一种婉转的托辞是“我现在有这样那样的无奈,所以,我暂时不能信耶稣。”在他们的认知里,基督信仰——正如许多别的宗教一样,有各种各样的清规戒律,这不能做,那也不得行。好像自由就意味着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其实,一个成年人都知道,根本不可能存在无边界的自由。想象一下,如果大家在路上开车都“任我行”,结果会怎么样?司机倒是自由了,最终每个人都会动弹不得,连他自己也受到影响,这也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律法真的很重要,他并非是自由的对立面而是平衡与补足。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真正的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可以选择不想干什么就能不干什么,即他有“自由意志”、有选择的权利,也有收放自如的能力。而滥用自由意志的人,还是拿上述交通行为来举例子,这人好像是在道上醉酒驾驶,他脑子倒可以天马行空,可是肢体已经不听使唤,他这时是在行使自由之权吗?不是,他是在杀人,也近于自杀!

以“自我为中心”正是毫无界限——上无超越,下无底线——的滥用自由意志。上无超越,所以毫无敬畏,骄傲自负,所谓狂徒妄人,所谓不知天高地厚者是也;下无底线,然后就拼命苛活,自私自利,为了自己生存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你说:这是他的自由!你的自由,要以不伤害别人为前提,至少不要妨碍别人、不给别人添麻烦。

那么,为什么世人以为人有自由意志就意味着自私只是人性使然,把“以自我为中心”当作天经地义呢?原因就在于人们抽离了上帝这个自由的赋予者而去奢谈自由,这犹如无根之木,无水之源。那些启蒙思想家们,如伏尔泰、卢梭提出所谓的“天赋人权”,他们所说的“天”不再是上帝,而是已经被矮化成一种自然的,非人格化的虚幻对象。这可以说就是今天世界上无神论思想的滥觞。他们把受造物的自然奉为神明一样的不可质疑,当然最终不免是“自然”退后,肉身凡人倒成为真正的主和神。你可以看到,在无神论占主导的国度,有些人垄断了自由——他自由却不给别人自由,并极力地排斥真神,因为他自己想做上帝。

即使是基督徒,如果认识不到自由意志的源头是上帝,或者口头上虽然承认上帝是万有之源,偏偏独在他自己的身上,是由“我”作“主”——这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了,与世人一样。上帝的道是恩典与真理的平衡,也是自由与节制的平衡,要真正地行道,就应当以上帝为中心,敢于向自我死,向世界的价值观死。

在“自由意志”与“自我中心”之间,我们的信仰从来都离不开上帝本身。


本文原载于“ 华原视角”微信号,本平台蒙允转载,不拥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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