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议会一致批准,堕胎在该国仍为非法,但母体生命在尝试过多种治疗方案后依然受到威胁时的堕胎不在其中。
此外,堕胎仅限进行于持有执照的诊所,且一个医疗小组若决定堕胎,必须就程序达成一致意见。
小组由两名妇科或产科医生组成,一人为执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专业人员,另一人为影响妇女健康问题专家。
但是,工党领袖拉蒙纳·阿塔尔德(Ramona Attard)和议会秘书瑞贝卡·布蒂吉格(Rebecca Buttigieg)解释说,在妇女生命存在直接危险的情况下,不需要三人签字。
法律草案还引入胎儿生存能力的概念,其定义为“根据目前医疗操作,怀孕期间,胎儿可以在子宫外生存的时间点”。
如果目前的医疗操作认为胎儿可以存活,则对妇女进行任何医疗干预之前,医生首先要把孩子接生下来。
巴提格里格说:“这项修正案将是首次为那些为怀孕期间出现并发症妇女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的专业人士提供保障。他们不会有入狱之忧,法律覆盖了他们的工作。”
长期进程
马耳他是唯一一个堕胎在任何情况都属非法的欧盟国家,即便是强奸、乱伦和母体有生命危险。
实施堕胎手术属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协助妇女堕胎可最高判处四年监禁。
在出现一些危及两名妇女生命的事件后,马耳他工党提出修正案,允许在母亲生命受严重威胁时进行挽救生命的程序。
在去年12月议会二读阶段,修正案获得通过,随后政府与不同利益方进行了几番会谈,了解他们的观点,这才导致出议会目前的决定。
修订后的法律草案预计会在未来数周内获得议会批准。
源自Evangelical Focus
基督时报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基督时报保持中立。欢迎个人浏览转载,其他公众平台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基督时报”的文章权归基督时报所有。未经基督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jidushibao@gmail.com)、电话 (021-6224 3972) 或微博(http://weibo.com/cnchristiantimes),微信(ChTimes)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