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欧洲议会以大多数议员投票赞成的结果通过一项动议,将堕胎作为一项“权利”在欧盟内实行。
动议表决结果为336票赞成、163票反对。它呼吁将堕胎纳入到《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后者为欧盟2012年时的一份参考文件,规定了成员国“承认的权利、自由及原则”。
由自由民主党(更新派)、社会民主党和左派人士推动的这一周四动议指出,“掌控自己生殖生活并决定是否、何时和如何生育,对于充分实现妇女、女童和所有可能怀孕者的人权至关重要”。
他们援引呼吁捍卫“个人自愿终止妊娠的决定”的联合国部分文件来证明自身立场的正确性。但决议也指出,法国最近将堕胎权写入宪法的做法是值得效仿的好榜样,认为“欧洲有必要对性别平等的倒退作出回应”。
反对“极端保守派宗教行为人”
批准的动议提到“倒退势力和极端保守派宗教及极右翼行为人”,他们“试图推翻数十年来在人权方面取得的进步,还对家庭和公共生活中的性别角色施加有害的世界观”。
欧洲议会通过的动议文本明确批评了在堕胎问题上的政策明显要比其他大多数国家更为保守的部分欧盟成员国,如波兰、马耳他、斯洛伐克和匈牙利。动议呼吁欧洲各国政府“将堕胎方式和程序作为医生和医学生必修课程的一部分”。
有欧洲议会议员在投票时表示了反对意见,荷兰改革宗政治党(荷:SGP)的代表伯特-简·鲁森(Bert‑Jan Ruissen)即是其中一人。他说健康和医疗保健事宜乃各国专属权限。
2022年时,欧洲议会通过一项不具有约束力的决议,支持堕胎并“谴责”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
还不是最终决定
欧洲议会这次投票还不足以对《欧盟基本权利宪章》进行改动,但却是这间立法机构向27个成员国(也就是欧洲理事会)提出的修改宪章要求。
这项11日通过的动议建议将第3.2a条修改为“人人有权享有身体自主权,在不受歧视的情况自由、知情、充分和普遍享有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及权利,以及所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包括获得安全、合法的堕胎服务”。
这一对于《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的修改只能在所有27个成员国都同意的情况方能进行,而像马耳他、匈牙利或波兰等保护未出生者生命最严厉国家的政府预期不会在短期内表示同意。
源自Evangelical Fo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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