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均有性方面的需要,但在生理、心理等多方面都有不同。男人易受感官刺激,当丈夫要求太太陪他看色情电影,增进闺房情趣时,这是否正确呢?圣经是如何看待夫妻看色情电影的呢?
男人是视觉动物,藉色情媒体来增进性亢奋,这也就是为什么色情刊物、电影、电脑网络的消费者绝大部分是男子的原因,每年美国本土便有数亿元黄色媒介的盈利。
女人的性反应却大不相同,她必须信任及欣悦对方,在安全及浪漫式气氛中,言词交谈,并感到关怀体贴的柔情。且女性因每月有生理期,所以对性的需要也都有变化。
男人看色情电影激起性欲,并让太太满足自己。却没有想到,妻子被迫陪同,心里烦闷。丈夫满足后倒头就睡,易令妻子觉得有性无爱,有欲无情。
另外,为妻的眼见丈夫因着美女而动情,心里羡妒之意易起,烦厌之感骤生。
当男子喜好黄色书报影画,尤其是妻子月经及怀孕期,远行外出时,便易求取视线快感,视觉满足,养成习惯,而不易戒除。色情、意淫、纵欲按圣经教导,皆归属为罪。
在登山宝训中,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
耶稣把奸淫的“行动”,律法禁止的外在行房,提升到奸淫的“意念”,即视内心来定罪。换句话说,“意淫”与“奸淫”无别。看色情电影便是陷于“意淫”罪中。同时亦犯了十诫中最后一条“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色情电影中的女子,必定是他人的女儿;若已婚,便是他人的妻子或母亲。
色情画报电影的嗜好易“上瘾”的,并愈看愈受吸引,因之要求的色情成分及程度会越来越深,同时也易拿电影中少女美好的身段,与生儿育女后的妻子比较,而较易对妻子的体态相貌失望生厌,甚至拥抱对方时仍会幻想片中女郎,妨碍对妻子的欣悦喜爱,犯了下列经文:
《箴》5:18-23:“……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
《玛》2:14-15:“……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因此,夫妻闺房之乐,性爱之欢,不宜借用色情电影的刺激。夫妻二人应坦诚沟通,眷恋爱护,然后彼此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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