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同性恋:尊重or 定罪

作者: 盖丽恩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1年03月09日 0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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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性恋的看法,我们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做了部分调研,非基督徒与基督徒有不一样的看法,非基督徒大部分表示赞同跟尊重,比起过去现在人们比较能接受,有人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疾病,有人认为是引人注目的一个包装。但是基督徒表示不能接受,很直接的就认为是‘罪’。”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基督徒认为同性恋是“罪”,是因为同性恋人群和我们不一样吗?还是真的区分“罪”跟“人”,只是厌恶“罪”?大部分是厌恶人比较多一些,这个基督徒要去思考。

对同性恋人群有负担,想要参与服侍的人要下功夫去了解他们,否则我们就“闭嘴”不要讲人家,任何的鄙视都不要有。

出现同性恋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  遗传因素   医学结果证实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来自同性基因,人的大脑在发育的过程中受到哪种性激素的影响多,就会表现出相应的气质来。比如男性胎儿受到雌激素影响,男性胎儿大脑就会女性化;女性胎儿的大脑受雄性激素影响多一些,出生后她的成长比较倾向于男孩子。

二  环境因素    有的家庭里母亲比较强势,父亲表现得相对弱一点。孩子需要有男性性别认同,学习对象的父亲使得孩子的角色认同弱一些。 还有就是,比如在台湾,年轻人有义务当兵两年,男孩子之间有比较长时间的接触,彼此想要更有深一层的关系,容易出现同性恋。

三 个人的经历  过去受过感情伤害的人,对异性失去信任。这样的人比较少,但是也有案例。

遇到过同性和双性交错的案例,这样的人有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压力,他们是可以被引导的。遇到的同性恋都是比较善良的人,人格上和正常人没有差别。

柏老师提醒基督徒,要从了解和服侍着手,就像对待先天性心脏病人我们不能嗤之以鼻一样,对待先天性同性恋,我们也不能嗤之以鼻。你是用真理的眼光厌恶“罪”还是用法利赛人的眼光在定“罪”,需要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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