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面对家暴,教会和基督徒不该沉默

作者: 自由撰稿人 幽幽书香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6年10月15日 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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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对于每一个人本是避风的港湾,是温暖的地方,家不需要多大多豪华,只要有爱就有温暖。但是,对于一个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它却是人生凄风苦雨之地,是人间的地狱。虽然“反家庭暴力法”已经立法严明、颁布实施,但见诸报端家暴事件依然层出不穷——从妻子被丈夫“割鼻”、殴打、甚至殴打致死,到女儿被父亲常年残忍虐待......一系列触目惊心的家暴事件,一幕幕悲剧的重演,不得不带给我们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的危害性极其严重,不但伤害受害者的身体健康,也损坏其心灵健康和人格尊严,有时还造成重伤、死亡。而且破坏夫妻的感情、造成家庭的分裂,以及社会混乱。家庭本是社会的单位,家庭的和睦幸福了,才能带给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如何,本是观察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纵观家暴发生之因,一般是对婚姻不忠,施暴者品性不端或者一些大男子主义并且控制欲比较强。一些“男尊奴卑”的陈腐理念、传统思想中的糟粕在作崇,使得男人任性施暴。也有的男人沉迷于“婚外情”,致使其对妻子冷漠无情、心狠手辣。也有的是一些幼稚的女子“婚前同居”把自己全部奉献,致使在男人心中一钱不值,婚后一反常态,侮辱谩骂、拳脚相加造成伤害。

圣经中记载的家暴行为,人类第一桩残杀案,是一个残酷的家暴案例。因为献祭,兄弟的祭物被神悦纳,激起了哥哥该隐的恼怒、嫉恨,进行了“家暴”把弟弟亚伯残杀了,以至于他被神惩罚也漂流至死。约伯面临苦难之时,妻子不但没有给与爱的安慰、信心的鼓励、且冷嘲热讽、恶语中伤,竟然让他弃绝神而死,进行了“精神暴力”。而不论何种原因致使家暴,都是法律不能容忍的,也是神所憎恶要被神审判的。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玛2:16)。

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具有上帝的崇高与尊严,任何人不得侵犯人权,更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经上说:“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按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男人彰显了上帝的伟大和奇妙作为,女人是男人的荣耀(参林前11:7)。神虽然设立了家庭的地位与职责次序,但是,男女根源上是平等的。为了家庭的和谐,夫妻应该相互间分担权威的秩序与技能,相互依存、相互协助,男女结合的最终目的是荣耀神。

婚姻要靠爱与责任来构筑,一个温馨和睦的家,需要爱的呵护,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敬爱。家和万事兴,大至国家之强盛,社会之祥和,小至个人之生活幸福,事业之兴旺、身体之健康、诚有赖和谐的家庭为基础。做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你们做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参彼前3:7)。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丈夫要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爱妻子就是爱自己了,总是保养顾惜(参弗5:28-29)。丈夫要爱妻子,不可苦待她们(参西3:18-19)一个家庭不可以违反了上帝创造的原则与秩序。夫妻之间需要恪守婚约、以爱相系,需要爱的包容、接纳与理解,如此才能创建和谐幸福的家园。所以,必要有效震慑遏止暴力行为,竭力维护妇女的权威与地位。

从古至今,家暴一直如幽灵般依附在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之上,演化“三从四德”“男尊女卑”“家丑不可外扬”等所谓妇道的规矩。家暴在一些人看来不过是家庭内部纠纷,充其量只是道德的问题,远非其理解中的“违法犯罪”。然而,我们每一个人当清晰地知道,将遏制家暴从道德约束提升为法律约束。既不以身试法,又不纵容家暴。基督徒妇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信仰上纯正,增强法律意识,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的精神。受家暴的妻子,一方面要祷告亲近主多省察自己,是否做到了贤妻良母、相夫教子,应尽了做妻子的本分?另一方面必要弃绝家丑不可外扬错误的观念。人本身都是平等的,在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时候,妻子要主动采取明智之举,报告教会为其代祷,在情感上有沟通,以智慧之言劝化并且帮助丈夫脱离施暴的阴影和愚昧之举,必要时有举报的义务,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

面对家暴,有些农村信徒姊妹,因为信仰比较狭隘、思想肤浅、法律意识淡薄、观念错谬。不但认为家暴是出于“家务事”的错误认识,也深受“家丑不可外扬”的面子观念影响,单纯地认为家暴是“为义受逼迫”、“为主背十字架”本是理所当然。甚至为了“感化”丈夫归向真神,任凭丈夫肆意横行、残暴无情、羞辱虐待;一副忍气吞声、忍辱负重的状态。岂不知面对家暴总是逆来顺受,会更增加施暴者的嚣张气焰,会愈演愈烈不懂收敛吗?所以,在经受家暴的时候要学会抗争,不给施暴者继续施暴的机会,避免发生凄惨的悲剧。对于施暴者当清楚,家暴绝非“外人管不着”的私事,一旦施暴必受惩罚,必要承受法律责任。对于受害者当清楚,面对家暴不可选择沉默。信徒对于法律明文禁止的家庭暴力,也不可选择沉默。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面对家暴,信徒不该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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