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就是教会向一种文化介绍基督教信仰,让基督教信仰逐渐在该文化里面扎根从而最终改变该文化的信仰-文化运动。所谓“文化”,就是人的整体生活方式。信仰也是人的整体生活方式;基督教信仰就是以基督为中心的整体生活方式;从而,基督教信仰也是一种文化。若没有达到文化的高度,信仰就不是真正的信仰。即使对个人,也是如此。信仰的对象是文化人(即全人);只有触及了一个人的文化层面(即整体生活方式),该人才算具有信仰。信仰不是文化内部的一种领域,或者低于文化的一种文化要素,而是文化的灵魂,从而,信仰在外延上等宽于文化。宣教就是以一种文化形式展开基督教信仰。之所以强调基督“教”信仰,因为基督教信仰必须采取外在的宗教形式,这种信仰必须实在化于教会的“肉身”之中。只有在教会裏面,基督教信仰才达到文化的高度。教会是基督教信仰的文化形式。由此,只有以教会的实在形式,基督教信仰才可能真正进入从而改变一种文化。宣教就是信仰与文化的对话;只有在文化(即整体生活方式)的高度,才能够与文化对话;故而,只有采取教会的形式,基督教信仰才可能与一种文化对话。宣教的主体是教会,因为只有通过教会,基督教信仰才可以与文化对得上话。
宣教的核心是植堂,即建立地方教会。教会,在广义上包括一切以实体形态展开的信仰组织,在狭义上特指地方教会。地方教会是基督教信仰的最高实体形式。地方教会就是在日常生活里面全面展开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或独立的组织。在地方教会以外的教会组织都具有临时或片面的性质,从而,无法独立存在。一个片面是无法独立存在的;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也不是一个独立的生命。地方教会的日常性质与全面性质,使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而独立存在。作为唯一可以独立存在的教会组织,地方教会构成了广义教会的基础。没有地方教会,基督教信仰与一种文化的对话,就只是片面性地达到了某个文化领域,还不具有整体文化的意义,由此,也算不上整体文化层次上的对话。实际上,离开了地方教会,基督教信仰甚至不能在一种文化中持续生存下来。不日常的生活,能够常多久呢?一九四九年以后,在文化逼迫之下,于华夏文化里面生存下来的不是“燕京”,“湘雅”,“协和”,而是家庭教会。这大概就是最好的证明了。从“燕京”,“湘雅”,“协和”生不出家庭教会,但是,从家庭教会可以再次生出“燕京”,“湘雅”,“协和”。宣教若没有产生地方教会,就是仅仅是临时的,片面的,从而,是工具性的。建立地方教会,是永久性和整体性的宣教,在这一意义上,是自在的运动。从文化(即宣教的对象)角度,植堂以外的宣教活动都仅仅是文化里面某个领域的活动,唯有建立地方教会,才是整体文化事件;也就是说,只有地方教会的建立,才最终实现了宣教的目的。
在现代文化环境里面,以地方教会为中心的全民宣教也许是最具有长久效力的宣教运动。“以地方教会为中心”意味著“以地方教会为出发点,也以地方教会为落脚点”。目前以宣教机构为主导的宣教运动,一方面将宣教的根渐渐从差遣的地方教会里面拔了出来;职业化的宣教阻止了地方教会一般会衆的生命参与,由此,宣教逐渐成为地方教会的一项事工,而不是整个教会全面参与的生命形态。另一方面,职业化的片面宣教也产生了以自身为目的领域性宣教;这种以自我为目的的片面宣教,其效力很难还原为地方教会里面的整体信仰生活,从而,宣教的根也无法扎进被宣教文化中的地方教会,往往反倒障碍了那里地方教会的整体生命建造。从“以宣教机构为主导”到“以地方教会为中心”是复兴宣教运动之活力的关键转变。既然地方教会是基督教信仰在日常生活里面全面展开的场所,不以地方教会为中心,宣教怎么可能获得持续而整体性的力量呢?只有以地方教会为出发点,“全民”才能够被调动起来。以地方教会为中心的投入,使得地方教会中的全体会衆都有可能直接参与,从而,让地方教会不再只是一个片面的赞助人,一个只能出钱或偶尔出力的业余宣教者,而是以主体生命全方位参与的宣教教会。只有以地方教会为落脚点,宣教才能够真正完成了自身的目的。宣教就是为了建立能够生活在地方教会里面的信仰生命;不还原为地方教会里面的整体生命,宣教就没有达到最终目的。以地方教会为落脚点,就使侍奉的位置向所有的会衆开放,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差会会衆的实际生命投入,并由此而建立起两边教会的实际生命连接。从临时或批量(即片面)的角度看,一个职业化的专业机构的宣教效力大于地方教会;但是,以能够在地方教会裏面全面活出基督生命为终极效力,则从地方教会到地方教会的宣教远远强过职业化的专业机构。由于信息资源,语言,交通,财力等等方面的局限,以往的地方教会不得不将宣教的主导地位交托给专业的宣教机构,而当代的社会文化环境已经为地方教会提供了直接投入宣教前线的条件。对于地方教会,所需的只是异象和策略。
中国不是一个宣教大国,甚至谈不上是一个宣教国家,充其量目前的中国只是一个宣教的潜力股,一个未来可能的宣教力量。坊间对中国在宣教方面的预期,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1)中国内部迅速兴起的福音运动;(2)中国文化正在走向全球化的趋势;(3)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从而中国福音化可能带来的数目惊人的基督徒;(4)福音运动初起时的灵命活力。然而,这些潜在要素仅仅是中国成为普世宣教力量的可能条件。我们需要克服一些重大障碍,才可以将可能变爲现实。首先,“迅速”不等於“成熟”,而“输出”却以一定程度的成熟为条件。一个自身不成熟的教会有可能建立一个可以长到成熟的教会吗?就像一个自己都不知道能否长大的小孩子可以养出长成大人的孩子吗?其次,热情不等于能力。作为一种实际生命运动,宣教的能力需要在宣教里面获得。没有长时间的实际宣教实践,中国教会不可能形成宣教的能力,而空洞的宣教热情反倒可能造成眼高手低或自我挫折感。
既然地方教会是宣教运动的中心,先行建立可以宣教的地方教会,也许在逻辑和实践上都是一个必须的前提。没有坚固的地方教会,就没有广泛并持续的宣教运动。目前紧要的是在中国自身建立初步成熟的地方教会,以便这些地方教会在生命上真知道教会是什么,从而,可能以自身的生命样式复制出地方教会。植堂就是复制,就是效法。从不健全的教会,如何可能复制出健全的教会呢?建立可供效法的榜样,效法关系才可能开始。有什么样的婴孩,就发育出什么样的成人。建立地方教会的初期,就应当将宣教作为教会生命的必要组成部分,不仅教导与培育宣教的意识,而且通过有计划的实践操练能够宣教的生命,以致在教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可以自主地开始宣教事工。
宣教可以类比足球。一个国家的足球水平,最终决定于基础而不是尖端。硬性拔出几个尖子凑出一个国家队,送几个明星到外国学习,短期的密集培训去冲击世界杯,花钱请几个大牌教练,并不可能全面并长久地提高一个国家的足球水平。一个国家的足球水平最终取决于基础训练;有没有广泛的群众足球活动,有没有坚实的青少年足球训练,有没有高水平的足球俱乐部(职业联赛),就决定了一个国家的足球是否可能持续保持高水平的状态。中韩两国之间的足球差距,不是国家队之间的高低,而是足球运动基础的差别。同理,中国教会的宣教运动,不能靠凭热情冲出去的几个宣教明星,不能靠硬凑强堆出来的短宣队,不能靠国外支持的宣教活动;真正的“中国”宣教运动应当是以中国自己的地方教会为基础而自然流淌出来的生命运动。要发展中国自己的广泛并持续的宣教运动,就必须在中国教会内部,发展“业余(即全民)”的宣教活动,培训未来可能承担宣教重任的“青少年队(即初信者与新堂会)”,建立具有强烈宣教意识并具有宣教能力的“俱乐部队(即地方教会)”。在这个基础之上,中国教会的宣教运动才有可能出现强有力的“国家队(即宣教机构)”,才可能在宣教的“世界杯”上占有一席之地。
(2011年8月17日,于韩国首尔“中国宣教”大会上发言的草稿,实际发言有较大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