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在他影响深远的心理学著作《自卑与超越》一书中,提到一个基督教极端虔诚的患者。
这位患者成长于一个重视诚实这种道德品质的家庭环境中,他排行老二,上面有个哥哥。在他七岁那年,在学校里他告诉老师他的作业是自己完成的,而实际上作业是哥哥帮他做的。这种不诚实的谎言负罪感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持续了三年。为了缓解内心因为撒谎而承担的负罪感,三年后,他选择向他的老师坦白,老师觉得这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一笑置之。但这没有缓解他的负罪感,于是他又向他的父亲坦白,父亲原谅了他。但是这种负罪感并没有消失,自此之后,他觉得自己处处不如哥哥。
上了大学,其它种种的挫折或者不顺利更是加重了他的自卑和负疚感,更让他觉得自己不如哥哥,为这个家庭带来耻辱。
大学毕业之后,他本来为自己制定了一份人生和职业规划,但敏感的心灵所带来的负罪感却让他无法正常生活,他需要每天不停地向上帝忏悔,以使自己的内心好过点。
这种状况后来严重到住进了精神病院。在精神病医生的意料之外,他出奇的好了,表面正常了。后来去读艺术史专业,在一次考试来临前的主日,“他跑到教堂,五体投地拜倒在众人面前,大声哭喊道:‘我是人类中最大的罪人!’,就这样,他又再次成功地让别人注意到他的良心。”(阿德勒《自卑与超越》,曹晚红翻译,中国友谊出版公司,第30-31页)
尽管他觉得自己处处不如哥哥,但在身材上他还是有自信的,于是突然有一天,他赤身裸体地走进餐厅用餐。
阿德勒在此评价道“他的犯罪感是使他显得比他人更诚实的方法,而他也朝此方向挣扎着要获得优越感。……显然,他在教堂中的卧拜认罪和感情冲动地进入餐厅,也同样都是用拙劣的方法来争取优越感。”(阿德勒《自卑与超越》,曹晚红翻译,中国友谊出版公司,第31页)
为了获得优越感,以补偿他在生活中的优越缺失,让他不择手段的采取各种方式,甚至逾越了道德底线和社会伦理规范。在宗教中那些如此虔诚的人,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的动机。
笔者在之前刚信基督教的时候,对这种大呼自己是人类最大的罪人或者自己是罪魁中的罪魁行为,认为是信仰的虔诚,是自己彻底消灭老我的方式,常常为自己不能向他们那样虔诚而自责。
然而,今天再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些异常虔诚的人,这些呼喊着自己是罪魁中的罪魁的人,其实都是心理异常者。他们极端虔诚,极端否定自我,可能不是为了自己的悔改,而是为了收获别人的眼光和注意力,让自己的虚荣心获得极大的满足。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他们无法吸引别人,无法超越别人,现实的自卑让他们深陷泥潭,那么他们为了超越别人,只能另辟蹊径,毫无底线的去做大事情。
在宗教里他们找到了这种捷径,他们把自己打倒,把自己打到尊严的最低处,最卑贱处,这样在一个以否定自我为荣的宗教里,他就站在最高处,他就是离上帝最近的人,如此他就可以驾驭信众,成为他们的领袖,而拥有至高无上的影响力,以及由此带来的权力。
而在基督教里,这种极端虔诚的人也是常见的,并且同样被奉为榜样,传道人让大家效法他们。而在基督教历史上这样的人同样多见,那些呼喊自己是罪魁中的罪魁的人,那些为了赎罪而不停鞭打自己的人,那些为了表达自己的虔诚和忏悔而抛妻弃子的人,他们都成为基督教历史上的榜样和伟人,却不曾有人反思过他们是否也是心理不正常者?是否也是以此来获得成就感,来收割信众的韭菜者。
对于一个心理异常的人来说,他进入宗教表达一种极端虔诚的行为,是为了一种补偿,补偿他在现实社会中所欠缺的。对于这种宗教极端者来说,底线是不存在的,打破社会道德底线和社会规范,对于他们来说恰是证明自己优越的最佳手段,因为社会是属于世界的,世界的规范才是最大的恶,因此嘲弄世界的恶,就是最大的善。实际上呢,是因为他们自己明白,自己无法在社会规范之下失去了超越别人的能力。
这样看来,那些基督教中反对社会文化,反对社会规范,以愚昧和无知、以属灵和属世为标准对社会的指指点点者,同样是这种心理异常者。
这让人想起了俄罗斯的圣愚,越是无知,越是与社会规范冲突;越是神圣,越是成为人们效法的榜样。
没错,基督教的规范应该与社会规范有着矛盾和冲突,但是这种冲突不是建基于基督教规范低于社会规范之下的,而是建立在基督教规范高于社会规范之上的,如此基督教才能证明自己的优越性。至于那些以反对文化,反对读书和学习的教会,只能说他们不过就像上面提到的那个心理异常者一样,以践踏社会道德规范来标榜自己的宗教虔诚而已,通过这种标榜,来达到证明自己的优越性。因为他们已经无法通过正常的社会工作来证明自己了。
一但一个人以这种极端虔诚的宗教徒为榜样,那么他就可以做任何事了,可以践踏道德底线,因为他们在正常的道德底线之上,已经无法消解自己的负罪感和自卑感。离开了伦理的约束,他们可以违背伦理纲常地收钱办事,可以撕毁友谊,而不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
耶稣与犹太社会的冲突,只是限于他与犹太特权阶层的冲突,这种特权把普通人践踏脚底,让人远离做一个平常人的权利。耶稣有自己的底线,面对金钱、权力和物质的诱惑,他都加以拒绝。面对那个行淫被抓的女人,耶稣选择赦免,而不是背后再来一刀。
换句简单的大白话说,耶稣是个正常人,他有自己的事业,也有自己的大家庭,他可以通过事业来证明自己。而他的传福音行动,恰是他证明自己的方式。耶稣传福音的时候,没有出卖朋友,没有痛骂自己是罪魁中的罪魁,没有脱光衣服去餐厅吃饭,他的言谈和举止都是正常的,都在社会伦理规范之上。
那么,效法耶稣的基督教教会,更应该以正常的耶稣为榜样,而不是让那些极端虔诚的心理异常者占据教会的中央。教会更应该超越社会伦理规范,比社会非信徒做的更好,而不是践踏社会底线,出尔反尔,以此标榜自己的属灵,如此的教会,只能被社会看为笑话而抛弃。
勿以异常为榜样,基督徒的目标应该是社会规范的制高点,而不是社会底线以下的至低点。基督徒证明自己最好的方式永远不是贫穷和无知,永远不是反对文化和文化人,永远不是不读书和不学习,而是你比别人更喜欢学习,更尊重文化,更有文化,更真诚,更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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