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娃,作为最初女性的原型,她是“众生之母”(创3:20)。我们对于夏娃的认知,多半在正负两面的评价中交替:她作为亚当的帮助者,常与亚当一同出现在对婚姻意义的教导中。而在原罪的讨论中,夏娃就成了欺哄亚当吃那禁果的始作俑者。其实,对于夏娃生命的解读,在丰富的历史诠释中,呈现出多样的维度。
先从夏娃的诞生讲起,她源于亚当身上的一条肋骨(创2:23),因为是男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所以被称为“女人”。在希伯来文中,男人是ish,而女人isha显然是由“男人”一词衍生出来的。就女性的特质,早期的拉比们还问过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为什么神要用肋骨创造夏娃呢?”拉比Isaac Abarbanel如此作答,“神没有选取男人的头部来造女人,以免她会管制男人;也没有选取脚,以免她受到男人的践踏;而是肋骨,在他身体中间的地方,这样女人可以与男人同等。”由此可见,女人的创造虽源于男人,却有与男人同等的权利。
至于夏娃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件,必然发生在伊甸园中,受蛇的引诱而吃了禁果。在创世记3的记载中,夏娃看那棵树上的果子好看,就摘下来吃了。与此同时,她给了丈夫果子,丈夫也吃了(创3:6)。在这里,亚当食用这果实,是一种对自己妻子分享食物的回应。这节经文,并没有明显的褒贬评价,我们无法从中直接看出夏娃欺骗亚当,让他犯罪。即便是因亚当,地受到诅咒时,对于亚当的评价是“听从妻子的话,吃了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这里也并不存在对夏娃的指控(创3:17)。而到了保罗的时代,同样的经文,变成了对夏娃以及教会中女性的负面评价和教导归正。保罗在教导女性不可再教会讲道一事,引用经文并加以解释:“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提前2:13-14)。显然,此时的传统已经对亚当犯罪的原因,有了进一步的诠释解读,其中夏娃对亚当产生的糟糕影响成为罪行的关键。
到了早期教父的时代,夏娃的不顺服、以及她被惩罚要承受生儿育女的痛楚和丈夫的管辖(创3:16),与马利亚的顺服和祝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参路1:26-56)。因此,教父爱任纽(Irenaeus)提出“复归元首”(recapitulation/ἀνακεφαλαιόω)的概念,这个神学词汇首先出现在以弗所书1:10,表示一切受造之物最终都会在基督里合一,建立以基督为中心的新秩序。“复归元首”的概念,也适用于夏娃与马利亚的关系,显示出从堕落走向救赎的过程。爱任纽认为,夏娃的悖逆因为马利亚的顺服而被赦免,如同耶稣的顺从,拯救了因亚当的悖逆而陷入罪中的众人(罗5: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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