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温伟耀∶中国文化与基督教“水火不容”?

作者: 陈丽斯 | 来源:基督日报 | 2011年11月21日 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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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基神学院教授温伟耀博士在九月份的崇基神学院通讯中发文,讨论让基督教成为中国人的本土宗教的问题。温博士指出基督教在一般中国人心中仍被视为西方的宗教,又觉得教堂是洋人的地方。他认为要让中国人接受这“洋教”必须解开当中的矛盾核心,又提出了四个基督教的教义,认为是与中国文化核心价值之间的张力的关键所在。

第一个是基督教所提出的得救的方法有排他性的问题。温博士指出中国传统对宗教的理解和定位倾向“功能性”,认为宗教是给予人“安身立命”的条件,然而基督宗教核心却是“人与上帝和好”,认识神并且进入“有情相遇”的关系中,因此与传统中国宗教无论在关注取向或宗教经验均有著本质的差异。

按中国对宗教的理解的话,能帮助人安身立命的宗教除了基督教外,其他宗教如儒、道、佛等都能发挥此功能,因此在此意义上,中国文化倾向接受多元宗教的概念,亦难以接受基督教除了耶稣基督的救赎以外别无他法的说法。他说∶“似乎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相遇了千多年,在『宗教』这个课题上,大家大概仍旧是自说自话。”

温博士又指出“因信称义”的救恩论亦难为中国人所理解。按基督教的理解,“天堂”或“地狱”并不是按照人的行为来赏罚的机制,而是人在今生自由选择与上帝建立关系的相应自然结果。但对於相信因果报应及以伦理为导向的中国传统文化来说,行善的人因不皈依基督而下入地狱、恶人反因信而称义的道理可说是难以理解。

第三个要回答的问题则是对人性善、恶的对立的理解。中国文化如儒、道、佛相信“人性本善”,认为人皆可以成圣、成佛,但基督教则坚持人性本恶,无法靠自己的行为自拔。温博士认为这种理解上的差异双方都有份造成,一方面儒学的“性本善”只是“作为实践善的奋进过程中的一种支撑信念——是一种引导性的实践倡议,而不是认知性的陈述”,而基督教常以“原罪”来论证“人性本恶”,但温博士表示自由选择的才能入罪,严格来说“原罪”既非人能选择,就不能咎以罪责。

第四个关键是基督论的诠释,“对中国人来说,二千年前那位称为耶稣的巴勒斯坦人,究竟‘他是谁?’‘他与我何干?’‘他的死、活怎麽可以跟我这廿一世纪的中国人拉上关系?’”温博士指出自基督教传入中国以来,传教士都难以引介耶稣基督,将介绍耶稣的焦点落在耶稣生平的神异故事,或突出耶稣的善行以讨好大众,强调耶稣的道德成就、革命情怀、社会改革等伦理功能等,却未能向中国人介绍基督的独一性。他分析,“基督代赎”的教义是建基於西方传统哲学柏拉图主义的理形论(theory of ideas),然而中国文化传统并没有这种理形论的形而上学,因此中国人难以理解救恩论的教义。

温博士文章中亦为这些基督教的教义、特别是对“因信称义”、人性善/恶的理解以及基督论的问题深入浅出地逐一解画,阐释这些观念,以助解开中国文化与基督教教义的表层矛盾,并提出两者的连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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