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与黑》:什么样的爱,可以成就崇高的信仰?
读《红与黑》:你爱情的主角,是自己,还是对方?
于连如果不死,他会怎么活着?
读完《红与黑》,我对于连和德·瑞纳夫人的恋情表示深感虐心。
他爱着德·瑞纳夫人,甚至对怀着他孩子、身份高贵的马特儿小姐产生了厌恶之情,责任和爱情之间怎么抉择?这也是德·瑞纳夫人需要面对的,这个拥有三个孩子的女人,爱着小他十岁的于连,她对于连的爱情,拯救了于连的灵魂。
婚姻里的责任、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这两者和爱情之间的抉择,同样是德·瑞纳夫人需要面对的,如果于连不死,或许他们会继续着在旁人眼中不可接受的情人关系。
于连在德·瑞纳夫人背后开的两枪,没有要了德·瑞纳夫人的命。而德·瑞纳夫人被他射伤之后,对他依然有着像对孩子一样的宽容,依然对他保持着纯真的爱情,这样却拯救了于连。因为瑞纳夫人对他的爱情,让于连有了信仰。
于连和马特儿小姐是同一种人,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把自我实现当成人生最高的价值和意义的追求,而爱情只是一个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最后马特儿抱着于连的头颅,亲吻他的额头——她终于实现了自己伟大的人生追求,她认为自己的爱是伟大的,她终于用伟大的方式爱了一次于连。她由于自己的爱的伟大,也让自己变得伟大,其实她爱的是她自己。她已经在人生的价值追求里迷失,因为她的爱情不是因为有了爱情而去爱,而是为了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去模仿爱,去模仿爱所发出的伟大举动。她把爱情变成了一场只是表现给自己和别人看的的戏剧。无论多感人,无论为爱情付出了多少,那都不是爱情,只是自我感动罢了!
而最后,德·瑞纳夫人答应于连,在于连死后不能以任何的方式自杀。德·瑞纳夫人做到了,她并没有自杀,却因着于连的死,就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着自己的孩子们,忧伤的死去了。于连,和她的孩子们,是她最爱的人。她舍不得孩子,却也同样承受不了于连死去的痛楚。三天后,她就带着忧伤和痛楚死去了。
如果说马特儿小姐抱着于连的头颅为于连安葬,是司汤达对自我实现的一种极致的表达,因为这种通过模仿而来的伟大的爱情行为,而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太过夸张。作者以这种形式来表达马特儿小姐对人生价值取向的虚空盲目,和对爱情的懵懂无知。这种轰轰烈烈的爱情,只是一种没有价值的自我实现,是马特儿小姐因追求自我价值,而在爱情里迷失的极致体现。轰轰烈烈的爱情,以及为此付出的激情,其实是为了实现自我,那激情是自我的激情,是爱自己的激情。爱情的激情,和爱自我的激情,这两者是何其难以区分。
鄙人着实不懂爱情,听别人而言,爱情中有几种情况其实爱的是自己,细细想来确实如此。第一种,就是这种马特儿式的爱情,这种爱情要解读的话,就是“你爱着我,却与我无关”。因为马特儿爱的不是于连,不是她恋爱中的对象,她爱的是爱情本身,她只是需要一个人来和她一起完成她需要的那种爱情,她从爱情中想获得的不是一份“去爱与被爱”的感情,而是通过爱情来追求自己的人生价值,好像人生价值是通过一件事、一次壮举、一次爱的山崩地裂来决定的。其实是出于自恋,想把自己变成可以受自己和别人崇拜的偶像。
还有一种爱情,是人在爱情里是完全爱着自己的情况,也是像纳奇苏斯一样,爱上自己水中倒影的自恋情节,是对对方盲目的爱恋。很多懵懂的暗恋都属于这样,在对对方不甚了解的情况下,痴迷的爱恋着对方,而对方在自己心中完美迷人的形象,完全是基于自己的幻想。而那个爱恋中的人,其实自己并不了解,那个幻想的形象其实就是纳奇苏斯水中的倒影而已。就像听人讲过的一件事,女友去了洗手间,男友等了太久,意识到了女友在“拉臭臭”,于是他离开了,因为他接受不了完美的女友会拉臭臭这个现实。他爱的不是女友,而是自己幻想出的一个完美的人,其实就是爱的自己。
这两种自恋式的爱情,一种是想通过爱情实现自我价值,其目的不是爱爱情里的那个对方,而是想把自己的爱情塑造成一个完美感人的壮举,所以这种爱情完全和爱情里的另一个人无关。另一种是把爱的对象想象成完美的模样,容不下一点瑕疵,因为下意识的已经把自己想象成完美的。这两种爱情都只不过是像纳奇苏斯爱上自己水中的倒影,一种自恋而已。所有的感动,都只是自我感动。
就像于连对马特儿小姐的感受,于连问自己:“她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为什么不感动?”出于自恋的自我感动式的付出,只能打动自己,不能打动对方。自恋的人,也只是恋上了自己而已,对方只是一个投射。
爱情里除了这种自恋,再有的恐怕就是自私了。如果自恋式的爱情是因为懵懂和无知,那自私的爱情,就只不过是恶意的对爱情和对方情感的利用了。
相对于马特儿小姐,作者安排德·瑞纳夫人平静的死亡,这更像是对德·瑞纳夫人的歌颂,对成熟平静之爱的歌颂,超越了伦理、超越了道德、超越了宗教的爱情,选择为爱的对象牺牲。德·瑞纳夫人抱着她所爱的孩子们,为了她另外所爱的人儿忧伤平静的死去!如果世界上的伦理、道德、宗教容不下爱,是不是人类所有的道德、宗教文明都已经失去了当有的意义。
婚外情肯定是个有异议的词,对于婚外情算不算爱情,我想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的答案可能是――是。德·瑞纳夫人和自己的丈夫、和于连之间的关系,很明显她和市长只是有一个和谐的家庭——其中不乏金钱和财富的因素——只是和谐而已。市长更看中的是德·瑞纳夫人那将要继承的巨额财富。德·瑞纳和于连之间的感情,虽然发生在德·瑞纳夫人的婚姻之外,却无法否定她们之间拥有的爱情。
如果爱情发生在婚姻之外,无疑是让爱情有了婚姻这个沉重的枷锁。至于婚姻和婚外情之间如何抉择,恐怕司汤达也不敢给出明确的答案,所以他让于连死去了。是不是爱情有时违背了道德?或者说人们所认为的道德,根本就是已经完全沦为了俗物的道德,又或许现实里的爱情中的是非对错太过复杂,所以不得而知。只是马特儿和瑞纳夫人的这两种爱情,如果当事人混淆不清,无疑是危险的。
如果把马特儿和瑞纳夫人两个角色所处的位置换一换,马特儿处在已婚的位置上,去抱着于连的头颅安葬,那这样的婚外情就变得毫无意义,还要承受着世界上的道德和舆论的审判,还可能会失去自己的孩子和所有的婚姻财产,就盲目冲动的可怜了!
于连的两个情妇,或者说两段爱情,都是被锁上枷锁的。和马特儿是因为门第和阶层之见,木匠的儿子和侯爵之女,马特儿像个女王,美丽高贵,被无数贵族子弟追求。这是段不相称的爱情,就连马特儿自己都鄙视于连的出身。于连自己也是心里明白,等自己死后,马特儿结了婚,多年以后,马特儿就会把自己当成年轻时犯的一个错误,马特儿会说,由于当时自己年轻,爱上了一个和自己身份根本不相称的人。德·瑞纳夫人却又是一个有夫之妇,家庭富有,市长的妻子,巨额财产的继承者。而于连之所以继续这两段爱情也不是纯粹的为了爱情,而是为了自我的实现,爱情里掺杂着对这两位女性的玩弄,以抬高自己卑微的身份,拯救自己自感卑下的内心。
司汤达到底是对被人的复杂、世俗的宗教、道德观念而被束缚的纯真人性和爱情发出悲叹,还是只是无奈的虚构出现实,刻画人类的内心,这不得而知。对别人的情感和爱情发表明确的意见无疑是危险的。为爱情放弃一切的危险之处就在于,没人可以分辨爱情是不是爱情,如果只是马特儿小姐一样的爱情,那么那只是自我的实现,付出性命对爱情来说也没有什么意义,只是懵懂而丧命。
于连对马特儿说的:我死后一星期你就会把我忘了,把我的孩子留给德·瑞纳夫人,她会好好扶养的,因为十五年以后,你会把我们的孩子也忘了。
如果还是不懂爱情和马特儿式自恋的区别,可能很难明白,一个抱着自己爱人头颅下葬的人,怎么会忘记自己的恋人和自己的孩子。因为马特儿在爱情里追求的不是爱情,她爱的也不是于连,而是一个配得上自己的爱的人,配的上她高贵的身份,配得上她高贵的爱情,配的上她的付出的人。她所有的付出与其说是为了于连,不如说是为了感动自己,为了给自己看到自己的伟大,让自己看到自己爱情的忠贞与高贵,她觉得自己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司汤达对德·瑞纳夫人这个角色的刻画是美好的,把德·瑞纳夫人描写成了一个非常可爱的人,娴雅的气质,出众的外表,和一颗少女般的心。她给予于连的爱成熟、宽容,像个少女钟情于于连,又像个宽容的母亲。于连在她背后开了两枪,想要了她的命,她却对于连表现出了完全的宽容,于连因此从德·瑞纳夫人给予她的爱里找到了信仰,不是德·瑞纳夫人所信仰的基督教信仰,而是――“爱”。基督教里是没有德·瑞纳夫人的那种爱的。基督教容不下犯错的人,要么悔改,要么死罪。而德·瑞纳夫人作为于连的情人,给予于连的却是只有于连能懂的爱与宽容。就像上帝给予每一个基督徒的,只有你自己能懂。于连在牢狱里,面对死刑,他想着自己从德·瑞纳的夫人那里获得的爱,和宗教里所说的爱,有了下面的独白:
如果我遇见了基督徒们的上帝,那我就完蛋了:他是一个暴君,因此,他满脑子都是报仇的观念,他的整部《圣经》,说的尽是残酷的惩罚。我从来也没有爱过他,我甚至从来也不相信有人会真心爱他。他全没有怜悯之心。”(他于是想起了《圣经》之中的许多章节。)“他将会用一种非常残酷的方法来惩罚我……”
“但是,如果我遇到的是费奈隆的上帝呢!他也许会对我说:‘你将获得饶恕,因为你曾经真心爱过……’”
“我果真真心爱过吗?唉,我爱过德·瑞纳夫人,但是我的行为却是残暴的。在这件事情上,同在别的事情上一样,我为了逐慕虚荣浮华,而放弃了质朴平凡的东西……”
你将获得饶恕,因为你曾经真心爱过……很多的文学作品,以及《圣经》都用男女的爱情作为理解上帝之爱的切入点,鄙人琢磨着,是不是人从爱情中,更能直接的体会到上帝之爱的坚韧和执着,因为神就是爱。只是没有爱的人,不能认识神。
那没有爱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 (约翰一书 4:8 标准译本)
爱情如死之坚强,大水也不能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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