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打孩子是缺乏想象力的行为

作者: 王学富 | 来源:基督时报蒙允转载 | 2019年06月26日 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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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始锻炼了,我来到一个健身馆游泳。游完泳换衣服时,见到一个爷爷模样的人打他的孙儿。一边用手打屁股和大腿,一边用脚踢,一边威胁逼问孩子:“你听不听我的话?”孩子出于自尊,开始不说,后来被打得妥协了,说听。他还不停手停脚,打。我上去制止,说:“你不能打孩子。即使他不听,你也不能打他。”这位老先生的脸色有些僵硬,他看见我的脸上也有愤怒。我猜想他内心在经历一场挣扎,是跟我吵一架,还是说点别的什么。最后他生硬地对我说了声谢谢。我继续对他说:“我是做心理工作的,威胁孩子,打孩子,可能给孩子造成心理问题。孩子调皮一点,不要紧的……”不管他懂不懂,我要说出来。于是,我们就这样相对僵立,我在说,他有些尴尬地在听。他的孩子乘机跑进淋浴间,把遮布一拉,冲澡,他一定会在里面哭。我也就离开了。

游完泳出来,坐在外厅的沙发上,我心里还感到愤怒。想到一个中国学者(陈丹青)说的一句话,觉得实在精辟。他说在一些年前留学美国,他在美国大街上观看美国人的脸,发现美国人长了一张不受欺负的脸!我由此想到在我印象中中国人的脸:中国人大多长了一张受欺负的脸,也有一些人长了一张欺负人的脸,更多的中国人同时长了两张脸:一张是欺负人的脸,一张是受欺负的脸。今天我看到的这个场景,就在我面前呈现了两张脸:一张是爷爷那张欺负人的脸,一张是孙儿那张正在长成的受欺负的脸。在我的想象里,这个爷爷在生活中也会受人欺负的,只好忍着。但对他的孙儿,弱于他,他就转而欺负。我也联想到,等这个孩子长大了,也可能成为两面人,长出一张受欺负的脸,又长出一张欺负人的脸。这两张脸会根据对方的强弱而转换。我因而悲哀。我们的人民什么时候能长出一张不受欺负的脸,以及一张不欺负人的脸?看惯了人欺负人的现象,我想到,中国的文化与社会最需要培育的是一种平等与尊重,让欺负人的人受到惩罚,这本身就是社会公平的教育。就想到写一篇文章,提醒人们:你不能打孩子。

正在写的时候,我又想到十几年前,我在街上看到一个父亲殴打他的孩子。我还找到了当时记的一篇日记:

今天(2003年3月17日星期一),我与孙文带着儿子出去散步。穿过莫愁新寓一个脏乱的市场,看到一个男人打他的儿子。这个男人显然丧失了理智,向他的儿子吼叫着,儿子惊恐,不知所措,像是在雷电交加的暴风雨里的小鸟,他没有任何应付的能力,只能听凭父亲的愤怒导致的结果。这个男人一边向儿子吼叫,一边疯狂扑向儿子。他儿子坐在一个女人的自行车后座上。那个女人对他说着什么,试图阻止他进一步伤害孩子。但那个男人扑了过来,把儿子从车后座上一把揪了过来,胡乱掼着,抛甩着,儿子惊恐地讨饶。我跑过去劝阻,说:“你是这个的父亲吗?你不能这样对他……”他说:“如果不是我的儿子,我管他个屁!”我说:“我是做孩子教育的,你这样对待孩子会给他造成伤害,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那个护着孩子的女人对我说:“他没有了老婆……这孩子太可怜了。”我才知道,原来她不是他的妻子。

整个一条巷子两边都是小摊,人们都在谈论着这个男人。从不同的声音里,我听到的情况是:这个男人脾气坏,跟妻子离婚了,他经常这样对待儿子。儿子在小学读书。这天又在学校里不肯回去,那个男人说这个孩子说假话。那个女人解释说:“不是他说假话,他以为你今天又要下晚班,因此不要回去。”这个孩子被胡乱肆虐一番之后,被这个女人抢了回来,放到自行车后座上,男人还在吼叫,随时还要扑上来的样子。我们以为不会有事了,也就从小巷走出去了,到了大街上,回头远远看去,那个男人又把儿子从车座上抓了下来,在空中乱甩,然后掼在地上。难道他疯了!我拿出手机,让妻子打电话报警。

我们国家需要一种社会干预,因为在生活中时而就会看到孩子被殴打,被他们的亲人殴打,并声称这是爱孩子,却不知道这会给孩子造成极深的伤害。我曾经接待一个发展出严重的心理障碍的来访者,他回忆自己曾经受到父亲殴打,被长时间罚跪的情形。他说:“我因为丢了一件东西,被家人强逼着出来找。那是一个下雪的夜晚,我没有找到,不敢回家,坐在一个大树下面,熬过了漫漫长夜。在我被罚跪的几个小时里,在我被痛打的时候,我怎么度过呢?我对自己说:这不是我自己,这不是我自己在跪着,在被打,在树下发抖……是另一个人。”我听着,便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阿Q,他住在那个破庙里,熬过了许多痛苦的夜晚,也是这样靠自欺性的自我安慰活下来的,却养成了一种精神自欺的人格。

我曾经在美国读书和做访问学者,在美国社会就不会出现这种殴打孩子的情况。是不是美国父母天生就不会打孩子呢?是不是中国父母一定要打孩子呢?不是。这背后有几个原因:
一,文化观念不同。在中国,我们有一个普遍的观念:孩子是自家的,打孩子是可以的,“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观念还很深。也有人说,打孩子,也没看到造成了什么直接的后果。但在美国,孩子首先是国家的公民,父母是孩子的托养者。如果父母殴打孩子,国家就会认为这是在虐待自己的小公民。
二,应对方式不同。在中国,家长殴打孩子,基本上被认为是家庭内部的事情,大多是不管的,甚至警察也只会来加以劝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在美国,只要看到这样的事情,首先就会有义工前来干预,然后会报警,让警察出面处理。如果情况严重,接下来就会有一系列法律诉讼程序。如果证明父母的确存在虐待孩子的情况,政府会剥夺父母的抚养权,把孩子交给另一个家庭去养育,父母会失掉自己孩子,只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去探访孩子。

我在美国留学期间,遇到一个移民美国的中国家庭,他们家就遭遇过一个这样的事情。据这个家庭中的老妈妈讲,她的儿子和媳妇在美国打拚多年,挣了一些钱,在美国生了孩子,又把父母从中国接来美国一起生活。有一天,她的孙儿跟爸爸妈妈一起上街,孙儿闹着要吃冰淇淋,他妈妈不给。孩子闹个不休,妈妈当街打孩子的屁股。立刻有人报警。接下来就是长达两年的官司诉讼,这对夫妻花尽了20万美元打官司,提供各样的证明,最后才算保住了孩子没有被安排到另一个寄养家庭。可以想像一下,他们从此还敢打孩子吗?

其实,我也是一个会打孩子的父亲。到美国做访问学者期间,我儿子十一岁,正是一个会胡闹的年龄。我有一次打他,他警告我:“再打我,我就报警。”我便害怕了,不敢打他。儿子到了美国,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而我也是可以做到不打孩子的,特别是当我意识到,打孩子付出很大的代价。我猜想,像我一样的许多中国人也是这样,如果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他们其实大可以选择不打孩子的。

与此同时,我们需要宣传一种新观念:打孩子会造成伤害。对此,许多人不以为然。岂不知道,有些伤害在后来的经验中被中和了,没有显现为直接的后果。但伤害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影响着这个人的心理与人格的发展,有些伤害导致了严重的心理和人格的障碍。直面心理学的基本观点是:心理症状的背后是文化的伤害,打孩子是一种文化伤害。我也非常认同一个心理学家的话:父母打孩子是缺乏想象力的表现。

全文摘自:王学富 《心理学无处不在》


原文刊载在“直面心理PSY”微信公众号,基督时报蒙允转载,不拥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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