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女症又称为“厌女情节”、“厌女”,是对女性的一种敌视行为。“性骚扰”、“性别霸凌”、“性别歧视”等等,从职场到学校,从家庭到婚姻都广泛存在。
厌女症这个概念的诞生和儿童这个概念一样,是十分年轻的。厌女症的诞生是随着女权主义浪潮的兴起而诞生的。女权主义兴起之前,女性一直生活在男权的“庇佑”之下,对自身的角色和定位,以及独立性和平等的意识并未诞生,因此无法形成对自身的社会审视。
第一部真正女权主义视角的作品应该追溯到意大利作家克里斯蒂娜·德·皮桑(Christine de Pizan)于 1405 年完成的《妇女城》。在这部作品中,作者构建了一个仅有女性组成的城堡,他赞扬女性的品德,而揭露男性的仇女行为,并且发出疑问,为什么连那些饱学之士的笔下也会流露出对女性的侮辱和蔑视。这部作品被视为女权的开山之作。而到了十九世纪,波伏娃的作品《第二性》,才系统阐述了女权的概念。在这部作品中,作者认为女性这个性别概念不是天然就有的,而是后天男权话语霸权的塑造。正是男权社会刻意塑造了女性的从属角色,从而将女性群体排斥在政治、经济、文化核心之外,让她们安于自己的边缘身份。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大生产和城市化,为女性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这样女权主义就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在社会生活层面也开始扎根。
按照厌女症的界定,我们回顾历史,尤其是文学作品,会发现很多现象值得我们重新思考。中国古代对四大美女的评定,实际上不是对她们的赞扬,而是对她们进行的男权视角下的塑造。除此之外,还有裹脚的陋习。这告诉大家,男人眼里的美女标准是什么样的,以让社会中的女性按照这个标准塑造自己以取悦男性。而爱情悲剧梁祝故事中,作为女性的祝英台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连自己的爱情婚姻都只能寄希望于死后化蝶的神迹奇事中。而在另一个神话悲剧《白蛇传》中,身为女性的白蛇,同样要被代表男权秩序的法海压在雷峰塔下。
即使在现代社会,中国某些地方还有女人不上桌的规定。等待男人们酒足饭饱之后,女人们才能吃他们的残羹剩饭。在子女嫁娶这些人生大事面前,依然是父亲出面做主,共同商议确定流程。诸如“拜金女”这样的概念指向女性对物质的过分需求,但是社会上却鲜见“拜金男”的称谓。对于男性却是有“妈宝男”,言下之意就是男性应该独立,而对女性的要求则是在家听从父母的话。男人听父母的话要被歧视,女人听父母的话要被褒扬。这种社会塑造女性从属角色的方式,就是典型的厌女症。
不仅在我们的历史中,在全球的历史中,厌女情节都是男性对待女性的主要态度。在圣经中,我们可以从犹大和他玛的故事中看到,作为女性的他玛怎样被公公嫌弃,为了生下子嗣,不得不扮演妓女与公公发生关系。除此之外,在律法中也能看到强烈的厌女情节。“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 (利未记 12:2 和合本)她在患漏症的日子所躺的床、所坐的物都要看为不洁净,与她月经的时候一样。 (利未记 15:26 和合本)这让我们看到,那个患血漏十二年的妇女是多么痛苦。
今天的厌女症同样在社会上蔓延。就像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的著作《厌女》所说,“性骚扰加害者的行为,并非由于性欲,而是由于厌女症。厌女症就是男人将自己与女人区别开来、确认自己为‘非女人’的机制。”厌女症本身不是出于男性的生理构造,而是出于男权的确认和宣示!
随着女权主义的兴起,并逐步深入人心,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不断加强。而男权主义主导的文化之下,男性成为家庭和社会主要关注的对象,并被赋予沉重的期望。在被过度关注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男性,也被过度束缚,从而在社会职场等方面显出畏首畏尾和不自信的表现,这与女性的进取性格相反。因此,面对女性的社会活动空间不断扩大,而男性的空间就有被挤压的焦虑。这种焦虑之下,男性不是考虑自身的原因,而是将女性的出色表现,视为对自身空间的侵占。这样,男性的厌女症就越来越强烈和严重。
在厌女症流行的古代,却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耶稣。在耶稣眼中,女性和男性不仅是平等的,女性甚至比男性更值得尊重和担负大任。
他们走路的时候,耶稣进了一个村庄。有一个女人,名叫马大,接他到自己家里。她有一个妹子,名叫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着听他的道。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就进前来,说:“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个人伺候,你不在意吗?请吩咐她来帮助我。”耶稣回答说:“马大!马大!你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在耶稣眼里,女性不是伺候人的角色,也和男性一样有听福音和在福音中蒙恩的机会。
天使对妇女说:“不要害怕!我知道你们是寻找那钉十字架的耶稣。他不在这里,照他所说的,已经复活了。你们来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诉他的门徒,说他从死里复活了,并且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里你们要见他。看哪,我已经告诉你们了。”耶稣复活如此重大的信息,也由女性来传递,可见在福音中女性是没有被歧视的,反而被重视。只不过在后来的基督教实践中,逐渐偏离耶稣的教导,被男权的厌女症带偏。
在今天的教会中同样有厌女症。在一些教会中,规定女性信徒不能上讲台,不能做牧师,从而把女性排斥在讲台之外。有的教会认为,女性信徒只能做伺候人的服侍工作。而在婚恋中,对女性信徒强制要求必须与男性信徒结婚,这不仅是一种恶劣的反现代文明的厌女症,更是现代教会对女性的霸凌。婚姻本是双方自由选择,应该遵循个人的自由意愿,而不是为女性设置障碍。
随着女性越来越独立,女性在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男性应该承认这种趋势,并从自己的身上而不是从女性身上找原因。此外也应该意识到时代已经变了,男权时代已经逐渐远去,任何厌女症也无法阻挡。作为女性,面对“歧视”、“霸凌”、“骚扰”的时候,要敢于发声,将他们曝光于阳光之下。
而在教会中,也应该回到耶稣,回到福音,对教会姐妹应该予以和男性信徒同样的待遇。不论什么工作和侍奉,性别都不应该是考虑的因素。在婚姻中,应该尊重信徒,尤其是女性信徒的自主意愿。即使她们选择不信主的伴侣,也应该祝福他们。教会要做的不是阻止女性信徒找不信主的伴侣,而是鼓励信徒自己成为福音的见证,让那些不信主的伴侣因为福音的吸引而皈依在主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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