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英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平权法之下的“女性”一词是基于生理性别,但也同时表示这份裁决不应视作跨性别者权利的一次倒退。英国福音派表示欢迎最高院这一决定。
本次裁决是对一起案例的回应,该案涉及一位拥有性别认可证书(gender recognition certificat,英国一种对个人性别认同给予法律承认的证书)的跨性别妇女是否应当受到英国平权法的保护,不至遭受作为女性的歧视。
案件由运动团体“为了妇女苏格兰”(For Women Scotland)提起,他们对苏格兰政府一项2018年法律(法律试图增加公共部门委员会中女性的比例)所附带的指导意见提出质疑。指导意见称,拥有性别认可证书的跨性别妇女在法律上被视之为女性。
在苏格兰下级法院遭遇败诉后,“为了妇女苏格兰”提出上诉。最终,英国最高法院作出了支持该组织的判决。消息公布后,最高院院外一片欢腾。
英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帕特里克·霍奇(Patrick Hodge)表示,“本院经一致认定,《平权法2010》上所谓的‘女性’和‘性别’词汇,分别是指生理上的女性和生理性别”。
但他也说到,“但是,我们建议请勿将这份判决解读为我们社会中一个或多个团体以牺牲其他团体为代价的胜利。本项裁决本意并非如此”。
该苏格兰法律的批评家警告说,法律对妇女的宽泛定义可能影响妇女获得单一性别服务,比如妇女庇护所、医院床位和体育赛事。另一方面,跨性别者倡导者则认为,支持“为了妇女苏格兰”的裁决可能会为歧视铺平道路,尤其是在就业方面。
霍奇在裁决书中谈到了这些担忧。
他说:“无论跨性别者是否拥有性别认可证书,将《平权法》正确解释为指代生理性别并不会对该人群产生不利影响。跨性别人士享有性别改变这个受保护特征所附加的权利。”
英国福音联盟的主任彼得·林纳斯(Peter Lynas)在致《基督教每日新闻国际》(Christian Daily International)的评论中说:“本福音联盟欢迎英国最高法院这份称‘女性’和‘性别’指的是生理上的女性和生理性别的裁决。但令人悲伤的是,本案本非必要,却对生物或造物现实的肯定意义重大。如法院明确指明的那样,本项裁决保护了妇女,避免混淆现实,也绝无伤害到跨性别者的权利或价值。”
他还说:“这项裁决应可以引发更进一步的指导意见,还对基于自我决定身份证明的既存政策进行广泛审查。这些政策可能要花些时日进行修改,但应当鼓励基督徒和其他人士询问这一裁决对他们工作场所或教育环境的影响。”
林纳斯在推特上发布的一段视频中也提到文化改变已经发生,认为最高法院在两三年前很可能会作出截然不同的裁决。
之前,英国福音联盟对扩大性别定义的法律改革表示过担忧。联盟在他们2018年的资料《转变:在变化不断的文化中理解跨性别人群》(Transformed: Understanding Transgender in a Changing Culture)中呼吁人们既要有同情心,又要有神学清晰度,指出“我们的身体造为男性和女性,是上帝赋予我们身份的完整性”。该指导意见鼓励教会在提供教牧支持之余,保持性别认同的圣经观。
英国福音联盟公开反对过自我身份认同和性别认可程序的简化。在2019年致苏格兰政府诸建议的回应中,联盟对保障、宗教自由及法律定义清晰度的潜在后果表示了担忧。
英国福音联盟在致苏格兰议会的正式文件中认为,改革《性别认可法》不应当破坏对生理性别的二元制理解,因为联盟认为它是法律和社会的基础。
源自Christian Daily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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